岳麓山评论|网络世界:既不能乱说,也不能乱管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8-11 21:05 1

摘要:近日,针对湘阴县居民肖某因网上发表有关评论被行政拘留一案,省高院再审判决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湘阴县公安局已履行再审判决,并按要求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

朱永华

近日,针对湘阴县居民肖某因网上发表有关评论被行政拘留一案,省高院再审判决撤销原行政处罚决定。目前,湘阴县公安局已履行再审判决,并按要求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

对于肖某的行政处罚,源于两年前他在一段30秒视频的下方发布了一条12字评论。随后,他接到了公安局的传唤。在询问取证后,湘阴县公安局以其发表“不实言论”“在网络上起哄闹事”为由,认为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对其处行政拘留五日。

对处罚决定不服的肖某,被释放后向汨罗市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两年来,他经历2次上诉,3次判决。今年6月,省高院做出判决:“原一、二审判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至此,肖某曾接受的行政处罚被撤销,并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

省高院撤销对肖某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赔偿义务,这起案件为网络空间治理标刻了清晰的法治坐标:公民的键盘并非法外之地,公权力的笼头也须时刻收紧。

言论自由,须以法律为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公民发声当恪守法律底线,拒绝诽谤煽动、拒绝虚假传播。权利与责任从来一体两面,肖某一案中司法对权利的最终维护,绝不意味着对无序表达的纵容,而是对合法表达界限的再次确认。

公权出手,法律是准绳。执法机关面对网络言论,必须警惕“以拘代管”的冲动。行政拘留作为限制人身自由的严厉手段,须严格遵循法定条件与原则。本案中,法院撤销处罚正是对执法过界的纠正——公权若失却谦抑,反成法治之伤。

法治,恰在“两不”间寻得平衡。既防止言论野蛮生长,也杜绝权力任性出笼,司法审查正是这种平衡的守护者。省高院的改判,不仅为个体匡正权利,更重申了一条铁律:网络空间的治理,必须始终运行在法治的轨道之上。

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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