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以后必教的173个小常识
孩子在两岁以后,迎来了认知与能力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教会他们173个实用小常识,能够为孩子的成长奠定坚实基础,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世界、保护自己、融入生活。
孩子在两岁以后,迎来了认知与能力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这一阶段,教会他们173个实用小常识,能够为孩子的成长奠定坚实基础,帮助他们更好地认识世界、保护自己、融入生活。
5月29日上午,孩子们早早等候在教室,随着两辆崭新的公交车缓缓驶入,孩子们瞬间被这个“大家伙”吸引,眼中闪烁着好奇与兴奋的光芒。“哇,好大的车!”“它怎么会来我们幼儿园呀?”稚嫩的声音此起彼伏。几个心急的小家伙忍不住往前凑,想要一探究竟。
当六一儿童节的欢快气息越来越浓,白城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来到岭下镇幼儿园,为孩子们送上意义非凡的节日礼物。寓教于乐的“安全大礼包”,将欢声笑语与平安知识完美融合,陪伴孩子们度过难忘的节日时光。
六一脚步渐近,今年的六一恰逢传统文化节日 —— 端午节。两节相逢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孩子们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近日,汾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股联合骑警三中队走进禹门河幼儿园,为小朋友们送上了一份特别的 “六一安全礼”!
活动中,宣传民警采用了多种生动有趣的方式来吸引孩子们的注意力。首先,民警播放了精心挑选的交通安全教育片,动画中色彩鲜艳的画面和通俗易懂的讲解,让孩子们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了解了基本的交通规则,如过马路要走斑马线、红灯停绿灯行等。随后,用有趣的提问和互动激发了孩子
学生交通安全是全社会最为关注和重视,必须让学生掌握必要的交通安全常识,是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为进一步提高幼儿“知危险,会避险”的安全文明出行意识,培养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4月16日,宣传民警走进锦绣幼儿园,为孩子们带来一场丰富有趣的
破坏通行规则:在交通通行规则中,红绿灯的作用就是合理分配车辆,保证车辆和行人的通行安全有序。而闯红灯严重破坏了路权分配规则。
活动中,民警通过面对面讲解、观看交通安全动画片等方式,向孩子们讲解了“红灯停、绿灯行”、“过马路走斑马线”、“不在公路上嘻戏打闹”等基本交通安全常识,并与孩子们积极互动,开展有奖知识抢答,让孩子们在欢声笑语中学到交通安全知识,在寓教于乐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同时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办法》第64条第1款第19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警部门将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未满12周岁不得骑自行车上路,未满16周岁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路。骑电动车或摩托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
在快节奏的现代生活中,出行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无论是步行、骑行、驾驶还是乘坐公共交通,每一次出行都是一次与社会的互动,一次展现个人素质和文明风尚的机会。因此,倡导文明出行,不仅关乎个人安全,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进步。
近日,邛崃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民警走进邛崃市示范幼儿园,开展了一场别开生面的交通安全宣教活动。作为"车车警与你童行"项目年度首场活动,民警通过沉浸式游戏教学,帮助萌娃们在寓教于乐中掌握安全出行要诀。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海南省实施办法》第64条第1款第19项的规定,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交警部门将处以驾驶证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