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丨行人相撞案法院道歉“表述不当”,当以较真和严谨维护司法公信
近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此前,法官分析认为被告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这引发不少人产生一种“都不敢走路了”的焦虑。
近日,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发布的“两行人相撞案”普法案例引发争议。此前,法官分析认为被告存在“未保持安全距离”的过错,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这引发不少人产生一种“都不敢走路了”的焦虑。
3月16日22时许,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攸攸板镇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成吉思汗西街蒙亮附近出现一群无人看管的牛,严重影响附近交通安全,存在较大隐患。接警后,民警迅速赶赴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