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执法检查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茹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的方式,就《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新区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执法检查。
近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洪茹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带领执法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四不两直”的方式,就《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在新区贯彻落实情况开展实地执法检查。
2019年3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地方性法规《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以重点治理不文明行为,至今已满三周年。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条例》规定,自觉弘扬文明行为,争当城区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