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岁女生被造黄谣出现情绪障碍休学,起诉造谣者胜诉 4月23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例。13岁的女生因同学编造黄谣散布而产生情绪障碍休学,后女生将造谣者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法院最终认定造谣的男生对女生构成名誉权侵害,判决造谣者赔偿各项费用总计9162.98元。 造谣者 女生 起诉 情绪障碍 情绪障碍休学 2025-04-24 14:4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