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告 为保障借贷双方合法权益,凡在我市中心城区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住房公积金借款人,符合“期转现”办理条件的,在中心城区购房的借款人,请前往市、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期转现”业务。 公告 信阳市 住房公积金 信阳市住房公积金 期转现 2025-05-01 00:09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