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江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启用49套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通告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16条第2款规定,我大队决定从2025年5月16日0时起,启用银杏街、正北街、峨城大道等路段49套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现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道路交通 监控设备 公安局 开江县 开江县公安局 2025-05-12 14:54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