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致害

候曼曼|诊疗式人工智能的医疗产品责任认定

在人工智能“服务—产品”二元框架下,诊疗式人工智能不论是否依托物质载体,均属产品责任法中的“产品”。诊疗式人工智能致害锚定产品责任体系符合矫正正义和分配正义的要求。在责任成立层面,研发者、生产者和销售者违反注意义务的行为可作为产品缺陷的判定因素;诊疗式人工智能

医疗 人工智能 生产者 曼曼 人工智能致害 2025-05-31 09:00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