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向:超级数字平台与新帝国主义垄断新趋势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3-30 14:00 2

摘要:超级数字平台作为金融资本的新形态,依托“算法控制+数据集聚+跨域整合”的三维协同运转体系,在持续进行全球扩张的同时,将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朝向新趋势发展:一是垄断形式上从局部分子式垄断向全球聚合式垄断变革,二是垄断手段上从生产和资本集中相结合向主要依靠资本集中转

【内容提要】超级数字平台作为金融资本的新形态,依托“算法控制+数据集聚+跨域整合”的三维协同运转体系,在持续进行全球扩张的同时,将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朝向新趋势发展:一是垄断形式上从局部分子式垄断向全球聚合式垄断变革,二是垄断手段上从生产和资本集中相结合向主要依靠资本集中转变,三是垄断范围上从“限时空”垄断向“超时空”垄断拓展,四是垄断功能上从经济垄断向超经济垄断延伸。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垄断新趋势的实质是技术封建主义与数字帝国主义的合谋,将重塑全球剥夺式积累体系并引致“超级数字平台危机”。对此,我国既要遵循分类指导原则推动数字平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又要依靠数字技术自主创新和推动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应对国际挑战。

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加强对当代资本主义的研究,分析把握其出现的各种变化及其本质”。根据现有研究,当代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已出现了两个方面的新变化,一方面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催生了超级数字平台这一新型组织形态,另一方面则是垄断资本主义从传统帝国主义进入了新帝国主义阶段并呈现出新的垄断特征。那么,何为超级数字平台?超级数字平台对新帝国主义垄断又有何推动作用?超级数字平台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新变化的实质和影响后果是什么?对此我国该如何应对?对于这一系列问题的回答,不仅有助于深化对当代资本主义新变化的规律性认识,而且对于我国在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同时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超级数字平台是当代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新型组织形态

所谓超级数字平台,借鉴扎拉奇与斯图克关于“超级平台”的界定,是指以互联网为载体,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能够从网络效应中得益进而控制整个生态系统的拥有强大市场力量的平台企业。美国的数字巨头公司苹果、微软、谷歌、亚马逊、脸书等都是超级数字平台的典型代表。

超级数字平台是资本逻辑主导下的新型资本积累模式。20世纪70年代资本主义发生滞胀危机以后,一方面为应对制造业盈利能力下滑困境,互联网技术开始从军用转向民用和通用,推动形成了以数字劳动国际分工为基础的全球产业链。以信息技术发展为先导,信息传递实现了从单向传导到分散式发现与扩散的突破,数据成为生产要素且其重要性日益凸显,从而为数字平台的构建提供了硬件(技术化)与软件(信息化)双重条件。另一方面滞胀危机的爆发宣告了凯恩斯主义的失灵,助长了新自由主义思潮的勃兴。随着新自由主义思潮甚嚣尘上,金融资本开始在全球大肆发掘新的投资机遇,而具有天然零边际成本优势的数字平台便成了最佳选择,从而不断推动数字平台的规模由小变大并趋于超级化。

不同于传统企业的组织模式,超级数字平台作为当代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一种新型组织形态,借助新型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技术所具有的高技术性、强渗透性和广覆盖性的特点与优势,展现了新的重要特征,形成了“算法控制+数据集聚+跨域整合”的三维协同运转体系。

首先,强大的算法控制是超级数字平台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对于超级数字平台而言,“真正威胁通常来自会冲击和颠覆整个市场的创新力”。为了有效遏制竞争,并有力保障大规模用户同时访问、支付交易、通信等复杂需求能够得到持续稳定满足,超级数字平台在建构、运营、盈利的整个过程中始终要有强大的算法和算力作为支撑,直至形成技术垄断格局。超级数字平台技术垄断的核心在于,通过对操作系统和算法、算力等先进技术及其技术标准以及知识产权的掌控而形成技术钳制。基本途径包括:一是在提升自身研发能力的同时控制技术工人并占有其研发成果,二是加强对互补技术企业、新兴技术企业与关键技术企业的并购以占有其他企业的先进技术,三是滥用知识产权制度强化技术锁定。

其次,大规模的数据集聚是超级数字平台发展的关键生产力。技术垄断为实现数据垄断提供了“另一条腿”。超级数字平台一旦形成,就如同大型中央聚合器一般发挥中心动力作用,此时用户与商家之间的依赖关系完全依附于平台,平台扩张与用户的大规模增加都会产生巨大的吸引力和创造力。平台每增加一个用户实质上是增加了该用户与所有现存用户和潜在用户之间的可能关联,从而基于数据驱动的网络效应也就越大,使得用户资源和数量呈指数型增长。因而,数据所具有的非实体、可复制、无限增长以及时效性等特点,也就使数据成了数字平台发展和竞争的关键生产要素。而对数据的控制就意味着对数据的独占——数据私有化。在算法操控下,数据垄断的行为逻辑为:数据收集隐蔽化→数据产权私有化→数据使用暗箱化。超级数字平台正是凭借对数据的垄断使其“可以自如地监控全球制造业的运作情况,从最小的执行机构到最大的工厂,利用这些数据进一步巩固其垄断地位”。

最后,强大的跨域整合能力是超级数字平台发展的重要支撑力。数字平台超级化的底层逻辑在于突破了传统行业组织架构的限制,具有实现更大规模跨域整合的优势。不同于传统自上而下的科层制组织架构,超级数字平台既可以通过“去中心化”操作和模块化设计实现服务分区提升自主性和专业性,又可以通过网络化和系统化实现多节点互联互通提升整体性和协调性,由此构筑的一体化开放式平台生态系统强化了超级数字平台的跨域整合能力。一方面,超级数字平台具有强大的跨行业整合能力。为了扩大市场份额,避免生产与消费脱节,超级数字平台通常以核心业务为基准,不断拓展业务范围,推动形成包括数字支付和金融服务、电商、物流、广告、社交等在内的多元化业务矩阵,从而实现对线上线下、产业链上下游以及其他行业的多维整合。另一方面,超级数字平台具有强大的跨境整合能力。超级数字平台往往利用跨行业资源和网络支持实施国际化战略,并通过收购、合作等形式对国际市场进行本地化整合,从而达成全球化布局和本地化深耕的双重整合目标。

在“算法控制+数据集聚+跨域整合”三维协同运转体系的助推下,超级数字平台不断发展壮大,由此形成的生产力促进效应和生产关系调整效应,在一定程度上暂时缓和了资本主义劳资矛盾。然而,尽管如此,超级数字平台依然没有摆脱金融资本的统治逻辑,其实质是金融资本在数字经济时代所呈现出的一种新形态,而且展现出了强大的全球扩张能力。

从本质来看,超级数字平台作为新型垄断组织,是金融资本在数字经济时代所呈现出的一种新形态,其背后的实际控制力是金融资本。列宁曾明确指出,“金融资本造成了垄断组织的时代”,“帝国主义,或者说金融资本的统治,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而且列宁也高度认可了希法亭的论断,即“金融资本要的不是自由,而是统治”。由此深刻揭示出金融资本在垄断资本主义中的统治者身份和支配性地位。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金融资本支配性地位不断强化,金融资本向代表先进生产力企业转移和渗透并力图对其实现控制的表现愈发凸显。而超级数字平台作为以新型网络化、信息化、数字化技术为依托的先进生产力,自然也就成了金融资本投资的最佳选择。事实上,金融资本主要通过支撑平台亏损性扩张策略、助推平台形成头部垄断、在平台所有权构成中占据高比例以及干预平台人事和经营决策等多种方式,实现对超级数字平台的实际控制,从而推动金融资本操纵下的垄断组织由卡特尔、辛迪加、托拉斯等传统形态向超级数字平台新形态转变。

从发展趋势来看,超级数字平台借助强大的网络效应持续进行全球扩张,进而推动新帝国主义出现新的发展。丹·希勒认为,“无所不在的计算机网络与现存的资本主义相结合,大大拓宽了市场的有效范围”。依托算法技术的生成与应用以及全球网络基础设施的构建,资本的全球扩张也将随之从现实地域空间转向虚拟网络空间。不同于以往传统产业先国内后国外的纵向扩张逻辑,超级数字平台的扩张更具横向性和同时性,即可以同时实现对国内外同行业乃至所有关联行业的渗透或统治。已有研究表明,“土耳其有92%的网民访问过脸书……全球9.44亿网民中大部分人都在使用谷歌”。因此,伴随超级数字平台的全球扩张,庞大的国际“数据池”所产生的强大网络效应将进一步推动新帝国主义产生新的变化。

总之,正如列宁所揭示的,“集中发展到一定阶段,可以说就自然而然地走到垄断”。在资本逻辑驱动下,超级数字平台凭借自身优势,不仅使其自身进入了狂热的垄断阶段,而且也为进一步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朝向新趋势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二、超级数字平台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新趋势

超级数字平台作为当代垄断资本主义的新型组织形态,将会对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何种推动作用?下文将在明确何谓“新帝国主义”与“新帝国主义垄断新趋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概括超级数字平台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的新趋势。

随着垄断资本主义的发展,帝国主义从传统帝国主义过渡到了新帝国主义。“新帝国主义”提出的本意是一种价值帝国主义,即建立在西方人普遍认可的自由民主价值观之上的帝国主义。但由于这一理论恰好与欧美“新帝国战略”的表象目标相契合,所以既得到了西方右翼的吹捧,又被当代西方左翼从不同视角进行了批判。正如伍德所揭示的,“新帝国主义之所以成为新帝国主义,就因为它是资本主义的产物”,新帝国主义相较于传统帝国主义实现了从“超经济”统治向经济控制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大多西方左翼将“新帝国主义”看作“全球化的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二战后或冷战结束后的美国资本主义霸权”“作为剥夺性积累的帝国主义”等。基于此,我国学者现已基本达成的共识是,新帝国主义是冷战结束后国际垄断资本加速扩张背景下产生的帝国主义演变的新阶段。可见,列宁之后,尽管时代背景发生了变化,但新帝国主义的垄断实质并未改变,只是在垄断特征上产生了差异。不同于传统帝国主义主要依赖军事征服和直接占领殖民地的垄断方式,新帝国主义在全球化和信息化背景下,主要通过跨国公司、金融资本、技术控制等非军事手段实现对全球资源和市场的垄断,具有更加强烈的融合性、跨国性和隐匿性。伴随经济金融化和全球化向纵深发展,新帝国主义垄断的新特征主要体现为生产和流通的国际化与巨型跨国垄断公司的形成、金融垄断资本在全球经济中起决定性作用、美元霸权和知识产权垄断的强化以及以七国集团和北约等为主体的国际寡头同盟的出现等。

综合以上分析,“新帝国主义”是当代垄断资本主义发展的新阶段。所谓“新”主要体现为垄断特征所发生的新变化。然而,在现有新帝国主义所呈现的新的垄断特征的基础上,随着超级数字平台这一新型垄断组织的产生和发展,势必又将进一步对现有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更深层次、更宽领域的影响。所以,所谓“新帝国主义垄断新趋势”,是指在现有新帝国主义垄断的基础上,超级数字平台的发展又将进一步引发的新帝国主义垄断的新的变化趋势。这些“新趋势”主要体现在垄断的形式、手段、范围以及功能四重维度。

1. 垄断形式的变化:从局部分子式垄断向全球聚合式垄断进阶

不同于传统形式下对单一商品或服务在局部范围内所形成的碎片化的分子式垄断,超级数字平台形成于信息透明度高的网络市场环境,具有边际成本低、形成速度快等特点,能够利用网络效应与规模效应快速集聚全球资源,推动形成全球聚合式垄断新格局。

一方面,从生产和流通的全球聚合来看,超级数字平台垄断基于网络载体将价值生产端和价值实现端有机连接,能够同时提供多元化商品或服务。通过在复杂网络空间中使用算法实现“连接革命”,超级数字平台将生产者和消费者进行网络聚合,使传统商业模式下的单向线性价值链向新模式下的复杂平台价值矩阵转变,从而形成“聚合式”垄断。在这种垄断模式下,超级数字平台不仅能够利用技术主导性与用户短期大量集聚的交叉网络外部性优势,打破传统地域、交通、自然条件等因素的限制,缩短生产和流通时间,而且还能够根据用户数据分析作出合理决策,提升供求的适配性。另一方面,超级数字平台通过重塑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形成“根茎式”垄断,推动实现全球价值链全域聚合。借助技术赋能、数据驱动和资源整合的内在优势,超级数字平台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实现从“分包”到“众包”的形式演进,进而构建起“多重竞争结构”下的平行垄断(对替代品或互补品的垄断)与垂直垄断(对供应链上下游的垄断)相交织的“根茎式”垄断,达到围绕核心价值对整个全球数字平台生态系统实施垄断的目的,进而实现对全球价值链的利润和核心权力的集中掌控。

2. 垄断手段的转变:从生产和资本集中相结合向主要依靠资本集中进阶

生产领域内的垄断构成了列宁帝国主义理论的出发点,资本集中是以生产集中为基础的。然而,随着具有投机性特征的超级数字平台的产生与发展,生产逻辑进一步让位于投机逻辑,开始“将掠夺而不是生产视为主要模式”,金融资本在绝大程度上直接摆脱了生产性投资,使通过资本集中直接实现垄断得以强化。

超级数字平台的投机性体现在多个维度:一是运营模式上,“平台企业并不具备生产的手段,而是创造连接的手段”,超级数字平台作为“交换中介”并不直接参与实物形式的商品生产,具有非生产性特征;二是资本运作上,超级数字平台可以通过持续扩大用户规模而非依赖真实盈利能力制造增长预期,并利用杠杆化运作吸引资本涌入以推高估值形成投机;三是市场竞争上,超级数字平台形成垄断后能够利用垄断地位提高收费标准,并排挤其他竞争者;四是价值攫取上,超级数字平台作为数字财富创造的重要联结,可以利用未来数据使用预期收益的不确定性,将数据资源作为资产进行估值投机;五是国际扩张上,超级数字平台可以利用在不同国家间的政策差异和税收优惠政策获取投机性收益。超级数字平台的投机性吸引了大量金融垄断资本的涌入,并强化了金融垄断资本的特性与资本集中的主导权。依赖于超级数字平台的技术优势、大数据资源以及跨域整合能力,金融垄断资本能够实现对价值链的深度控制,并通过多种金融手段获取巨额利润。举要如下:一是通过放贷、债务投资和股权投资而获得超级数字平台扩张带来的收益;二是通过助力超级数字平台进行整合、兼并、联合、收购等而获益;三是通过提供支付、借贷、理财等金融产品收取服务费和利差收入,同时通过将资金投入到不同的金融资产中赚取高额投资回报;四是通过操控超级数字平台的上市进程、股价波动等而进行短期套利。如此一来,不仅进一步强化了金融垄断资本对全球经济的控制力,而且也使金融垄断资本的寄生性、扩张性和腐朽性更加凸显,推动资本集中成为垄断的绝对手段。

3. 垄断范围的拓展:从“限时空”垄断向“超时空”垄断进阶

传统垄断是以有限的现实物理时空为基础,在信息透明度相对较低的市场环境下,依靠生产和资本体量的规模效应进行长期资本积累而形成的,其核心在于对传统生产要素、生产工具、生产规模以及产品或服务等物质形态的掌控,极易被时空的有限性所束缚。与之不同的是,超级数字平台聚焦于网络虚拟平台上对算法、信息以及数据资源的垄断,通过将现实时空拓展至网络虚拟时空,打造全球数字网络空间,从而突破了传统时空限制,呈现出“超时空”的垄断趋势。

一方面,从时间维度来看,体现为全天候和全生命周期垄断。超级数字平台通过利用全球化的网络基础设施、自动化技术和分布式计算提供全年无休的服务,使其具备了全时段垄断的可能。相较于传统企业获得市场支配力和垄断地位的过程是漫长且有限的,超级数字平台可以依托网络空间、大数据以及数字化技术多维度迎合用户需求,从而可以灵活更新、增加、切换业务范围,通过快速占领市场份额实现垄断。与此同时,超级数字平台通过设计与用户需求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还可以使用户长时间停留在其构建的平台生态中,从而延长用户的平台使用时间并占据用户的消费决策过程,实现对用户注意力和时间资源的垄断。此外,通过精确的市场引导、持续的用户依赖、交易全流程的掌控,超级数字平台还能够在用户生命的每一个阶段保持强大的影响力和支配力,实现对用户生命周期、交易生命周期、数据行为的全面控制。

另一方面,从空间维度来看,超级数字平台将借助强大的渗透效应不断推动“日常生活平台化”,在全球范围实行全方位垄断。在资本逻辑和竞争逻辑的双重驱动下,超级数字平台将处于持续进行算法优化精进状态,由此也将强化超级数字平台对日常生活的渗透效应,逐渐引导个体的日常消费、日常交往以及日常观念趋向平台化。所谓“日常生活”,是构成个体生活世界的最一般、最经常、最不可或缺的生存方式。超级数字平台将不断助推并加速全球公共产品与公共资源等关乎人们日常生活基本领域的商品化进程,使人们的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社会交往、休闲娱乐以及思维观念等在内的身体和心理基本活动的全方位数据都被平台广泛收集,进而实现平台对于人们静态信息(身份、性别、国籍等)和动态信息(位置、年龄、偏好等)的全面掌握。

4. 垄断功能的延伸:从经济垄断向超经济垄断进阶

超级数字平台的发展将推动新帝国主义由经济垄断向涵盖经济、技术、政治、文化、意识形态等多重维度的更深层次的“超经济”垄断进阶。

“超经济”垄断形成的基础在于超级数字平台的话语权垄断。所谓话语权垄断,是指超级数字平台通过构建“技术垄断→数据垄断→话语权垄断”的递进式垄断层级,在全球范围内所形成的高度集中化的控制力。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算法主导下的信息流分发与搜索控制。超级数字平台可以依靠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算法,控制信息的传播路径和优先级,决定用户接收的信息内容,形成“信息茧房”效应。二是对数据流量的集中化控制。超级数字平台利用其庞大的用户基数,既可以形成强大的网络效应提升对信息传播的控制,还可以形成强大的锁定效应提升用户依赖性并实现对用户注意力资源的控制。三是对平台内容和话语审核的控制。超级数字平台能够凭借对平台审核机制的控制,对信息进行选择性传播并操纵全球言论尺度和舆论导向,同时还可以利用自身优势主动生成内容并进行传播。四是对规则制定和市场标准的控制。超级数字平台凭借平台使用规则制定的权力,可以从利己的角度随意制定商业规则和市场标准并进行改动。

以西方普世价值为主导的文化和意识形态霸权是“超经济”垄断的最典型特征。西方发达国家凭借超级数字平台的话语权垄断,借助超级数字平台的文化生产和传播功能以及多语言支持优势,主导全球范围内的文化和意识形态输出,不断削弱公共话语空间的多样性,通过数字殖民持续巩固其国际垄断地位。一方面,平台内容通常以西方文化为标准,直接或间接反映西方自由主义价值观,从而使平台运营本身强化西方文化的传播能力。另一方面,平台通过算法优化优先推荐包含西方文化符号、价值观念和娱乐形式的相关内容,锁定全球用户对西方文化的关注,进行意识形态的隐性渗透。同时,超级数字平台的崛起还加快了“监控式资本主义”的步伐,特别是美国长期利用互联网技术与治理的独特优势进行全球网络数据的监控与截获,“棱镜计划”与“斯诺登事件”就是最好的例证。然而,以文化和意识形态输出为代表的“超经济”垄断,表面上是一种获得认同的方式,但实质上始终难以掩盖其霸权与垄断性强制的行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发达国家所倡导的“互联网自由”,本质上无非是“号召我们将基本的人权托付给一群深具影响力、自私自利的社会行动者”。

三、超级数字平台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新趋势的实质与影响

超级数字平台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的新趋势,只是将超级数字平台作为中介而改变了传统帝国主义垄断的表现特征,实质上是数字技术发展背景下由资本逻辑主导的技术封建主义与数字帝国主义的合谋,由此将重塑全球剥夺式积累体系并进一步加剧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直至引发“超级数字平台危机”。

1. 实质:技术封建主义与数字帝国主义的合谋

超级数字平台作为在传统产业基础上形成的一种资本积累的新型“修复-增长”模式,看似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新兴产物,但实质上遵循的却是技术封建主义逻辑。技术封建主义的核心在于“投资的目的不再是发展生产力,而是发展掠夺的力量”。在此基础上,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表面上促进了全球的“数字化繁荣”,但实质上却推动了数字帝国主义的强化。因此,总体来看,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的实质是技术封建主义与数字帝国主义的合谋,二者相互嵌套、相互强化。

首先,超级数字平台的技术封建主义逻辑体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新变化。一方面,生产逻辑让位于投机逻辑构成了超级数字平台的生产力基础。正如吕格默尔将脸书称作“数据强盗”,“数据至上”是超级数字平台的直接价值取向。超级数字平台凭借对数字技术的占有和使用,构建起强大的全球数据捕获机制,不断提升自身话语权,从而通过制定相应规则收取和提高服务费价格在全球获取高额垄断利润,例如亚马逊等服务平台收取的租赁费与优步等平台收取的垄断租金等。另一方面,个人对算法和数据垄断性控制结构的依赖构成了超级数字平台的生产关系基础。超级数字平台的垄断使得在人为干预主导下的传统垄断方式被隐藏在算法背后的技术和数据垄断所取代,表现出人工智能代替人类智能,成为操纵垄断主谋的假象,致使“人”逐渐异化为“被算法定义的人”,利用算法对于全面数据化的人的数据的处理与分析,使人作为人的特征被消解并不断被算法的预设所牵引,人愈发具有了“技术农奴”的形象。

其次,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垄断的新趋势的实质是数字帝国主义。尽管有学者认为,将数字帝国主义看作新帝国主义的新阶段还为时尚早,但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垄断的新趋势实质上依然体现出数字帝国主义的本质特征。超级数字平台通过构建“技术垄断→数据垄断→话语权垄断”的递进式垄断层级,一方面强化了欠发达国家对发达国家数字基础设施的依赖,有利于发达国家通过控制全球数据资源推动数字帝国主义扩张。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主导全球数字文化的生产与传播向全球推广其特定价值观,削弱其他国家的本地文化传统和社会价值观,强化数字帝国主义的意识形态渗透。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数字帝国主义往往身披“人权”“平等”“自由”的华丽外衣,表面上宣扬是为了构建所谓的“大型中央计划市场”,实际上其背后的掌控者却是由食利者特权阶级所形成的国际垄断同盟。特别是对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府部门而言,其自身本来就是垄断的重要推手,即便是采取了反垄断的举措也带有鲜明的阶级目的,归根结底是为了资产阶级长远利益而在资本主义制度范围内对生产关系作出的暂时内部调和。

最后,技术封建主义和数字帝国主义并非独立存在,而是相互嵌套、相互强化。二者形成的合谋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技术霸权与全球权力结构控制的结合。技术封建主义所构筑的网络虚拟空间领地为数字帝国主义的全球扩张提供了新的工具。例如,微软、亚马逊等公司通过云计算技术控制全球企业数据,为其支配全球市场提供了基础。二是资本积累与利润流向的互助。数字帝国主义通过数字资本输出收割全球利润,而技术封建主义可以通过操纵利润流向,确保这些利润稳固集中在国际寡头同盟手中。三是算法统治与数据剥削的协同。技术封建主义通过使用算法控制劳动者、消费者和企业行为,而数字帝国主义则可以将这种算法控制扩展到全球,捕获全球用户数据。四是规则重塑与主权削弱的配合。数字帝国主义在全球推广自身规则(如电子支付标准、数据流动协议)的同时,技术封建主义可以通过技术手段确保规则落地,从而削弱他国主权。总之,技术封建主义和数字帝国主义的相互强化,深刻揭示了现代社会中信息、数据、技术和资本的高度集中,以及以此为基础超级数字平台重塑全球剥夺式积累体系的真实目的。

2. 影响效应:全球剥夺式积累体系的重塑

超级数字平台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的新趋势,在通过对技术创新领域不断进行创造性破坏以巩固自身垄断地位的同时,总是竭力加剧不平等效应,从而达到在全球范围内进行长期持续剥夺式积累的目标。

首先,超级数字平台为实现并巩固垄断地位不断产生创造性破坏效应。根据超级数字平台的发展特征,其自身发展的内在驱动力和潜在威胁均来源于技术创新。因此,对于超级数字平台而言,一方面会加快创新步伐,产生“创造”效应。超级数字平台不得不借助自身技术钳制和数据规模优势进行持续创新,并通过对行业标准的长期控制以及限制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形成并强化“竞争→创新→垄断→再创新→持续垄断”机制。另一方面,又会遏制其他企业的创新,产生“破坏”效应。具体体现为:一是削弱行业创新动机。面对超级数字平台建立起的强大话语权,中小企业即使真正实现了创新,也难逃被收购或排挤的宿命。二是降低行业创新能力。超级数字平台为了实现技术钳制目标,通常会选择与金融部门、政府部门以及平台商家形成合谋,不仅阻断了中小企业进行创新的资金来源和政策扶持,而且阻断了其创新成果的应用渠道。三是扩大行业竞争范围。超级数字平台对本行业创新能力的“创造性破坏”,将引致同一行业超级数字平台之间的竞争演化为不同行业超级数字平台之间的竞争。例如,谷歌通过发挥自身搜索引擎、地图技术等优势,自行研发无人驾驶汽车并提供“网约车”服务,从而削弱了优步的市场竞争地位。

其次,超级数字平台推动下的新帝国主义垄断加剧了不平等效应。丹·希勒曾明确指出,“数字资本主义没有消除,反而助长了长期困扰市场制度的种种弊端:不平等与以强凌弱”,而超级数字平台作为数字资本主义发展的新产物使“不平等”更加凸显。这种不平等主要体现为网络权利的不平等及其衍生的交换关系的不平等。超级数字平台垄断地位形成后所制造的全球“数字鸿沟”,削弱了欠发达国家以及发达国家的初创平台和线下企业网络权利的获得,强化了“中心-依附”关系。超级数字平台作为网络规则的制定者,一方面通过建立与竞争对手相隔离的产品和服务生态系统,迫使初创平台只能以嵌套的方式被超级数字平台控制。另一方面,越来越多的线下企业被吸附到超级数字平台,加剧了线下企业对超级数字平台的依附,削弱了线下企业的选择权、话语权和控制权。由此,传统买家与卖家之间的直接对接变成了超级数字平台主导下用户与卖家之间的间接交换,传统卖家之间以及买家之间的内部竞争关系变成了所有卖家和买家对平台的依附关系,从而加剧了产销关系的不平等以及交换关系的不平等。

最后,超级数字平台推动下的新帝国主义垄断强化了全球剥夺式积累效应。先是从直接的财富剥夺来看,超级数字平台作为商业媒介的核心始终处于霸主地位,以致可以将主导权延伸至生产和消费领域,进而使得平台资本家的分配权大幅提升,既强化了平台资本家对产品制造商等其他资本家的财富剥夺,又强化了平台资本家对直接雇佣工人、“参与式”生产模式下“非雇佣工人”以及整个平台消费者群体的财富剥夺。此外,资本家同盟不仅将触角延伸至对本国公共产品、公共资源、公共服务的掠夺,而且还通过设立跨国公司以及直接投资、技术转让、收购并购等方式掠夺他国资源与财富。戴维·哈维曾指出,“金钱的力量被用来主导文化生产和影响文化价值”,超级数字平台进一步为渲染“文化帝国主义”“媒介帝国主义”提供了强大助力。例如,美国通过控制媒介传播平台,在塑造与渲染所谓“人类文明的巅峰”“美国价值”“美国式民族主义”的同时,大肆输出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与行为准则。有学者认为,“超级平台与其他利益相关方正投入巨资用于引导政治呼声”。这种“政治呼声”主要表现为话语权垄断,且不仅试图对本国政治和意识形态进行控制,而且还妄图剥夺他国的政治权力,以谋求对世界格局演变的干预。

3. 影响后果:超级数字平台危机

马克思指出:“劳动生产力的发展使利润率的下降成为一个规律,这个规律在某一点上和劳动生产力本身的发展发生最强烈的对抗,因而必须不断地通过危机来克服。”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垄断作为资本主义生产力发展的必然产物,不仅不会消除资本积累的痼疾,反而将通过构建新的剥削体系进一步加重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并引致超级数字平台危机。

超级数字平台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新趋势的终极目标是构建“全时域+全方位”的全球剥削体系。超级数字平台作为资本积累方式变革的新产物,不仅没有摆脱剩余价值规律的支配,而且还使剥削进一步强化。首先,超级数字平台凭借持续技术革新和“算法加压”,在相对缩短劳动者必要劳动时间的同时,又不断延长剩余劳动时间。特别是对于平台上被迫承担“自我管理”责任的“独立承包商”或“自由职业者”而言,为了维持收入水平,往往不得不延长工作时间。其次,超级数字平台垄断将剥削的范围从直接的价值剥削拓展到价值与权力的双重剥削。借助话语权垄断,超级数字平台逐步实现对生产权、发展权、自由权、选择权、议价权、隐私权等权力的全面控制。最后,超级数字平台垄断通过构建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相结合的全球网络数字空间,形成了由即时性向永久性、局部性向全面性以及地区性向世界性转变的超级数字殖民生态。在全球范围内,超级数字平台垄断加速了世界经贸格局的变化与全球产业后备军的形成。

“全时域+全方位”的全球剥削体系势必加重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从而导致生产相对过剩并引发“超级数字平台危机”。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垄断在拓展剥削范围的同时,一方面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升了生产、交换和消费的效率,促进了生产社会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通过对中小私有者的盘剥,使生产资料的产权私有化程度更加集中。与之相对应,一方是赚得盆满钵满的资产阶级国际垄断同盟,另一方则是因工资钳制和消费异化而难以维持生计的广大无产阶级。流量至上的时代,工资形式已经由传统计时工资和计件工资相结合演化为更加注重结果式的纯计件工资形式,特别是销售领域,依靠最终销售业绩领取所谓计件工资成了主导形式。而且“去劳动关系化”促使“朝不保夕族”的数量不断增加,进一步加剧了就业的不稳定性。再者“日常生活平台化”背景下的“休闲异化”和“消费异化”使跨期消费、提前消费、透支消费大行其道,严重削弱了劳动者全生命周期的消费水平。因而,依循马克思的观点,“一切现实的危机的最终原因始终是:群众贫穷和群众的消费受到限制”。随着资本主义对抗式分配关系的日益尖锐化以及由此产生的两极分化,商品生产的相对过剩也必将产生。质言之,可以将这种表面爆发于超级数字平台而实质依然是生产相对过剩的危机称作“超级数字平台危机”。

四、自觉规制资本逻辑下的数字平台发展弊端

根据上文分析,资本主义制度是超级数字平台推动新帝国主义垄断产生新趋势并将引致“超级数字平台危机”的根源。当前,我国的数字技术和数字平台勃兴发展,这就要求我们,既要正确把握数字平台的发展与服务大众和资本积累新模式的辩证关系,推动我国数字平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防止数字平台垄断的发展趋向,又要有效应对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垄断可能对我国造成的不利影响。

1. 正确把握数字平台发展与服务大众和资本积累新模式的辩证关系

数字平台是数字平台资本运动的载体,数字平台资本本身的特性内在决定了数字平台的发展特性。事实上,数字平台资本作为一种包含生产资本、商业资本、货币资本多重属性的复合型新型资本形态,同样存在“资本的文明面和野蛮面‘共属一体’的二重性”,同时具备资本的生产功能属性和资本的生产关系属性,进而存在正反两个方面的双重积累效应。

一方面,数字平台资本具有生产功能属性和正向积累效应。从数字平台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视角来看,代表了先进的生产力水平,将极大解放和拓展人类生产力的作用广度和深度。此外,数字平台资本作为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创新行为主体,还体现出了鲜明的创新性和网络外部性,由此,数字平台资本的生产功能属性也就使得数字平台可以为大众提供多种便利。特别是在创造就业岗位、推动科技创新、优化资源配置、改善民生福祉、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等诸多服务大众的领域,能够表现出很多的正向效应。另一方面,数字平台资本又具有生产关系属性和负向积累效应。马克思曾指出,“资本也是一种社会生产关系”。数字平台资本作为资本逻辑统摄的新型资本形态,依然裹挟着资本增殖和扩张的本质倾向,数字平台资本积累新模式的本质依然表现为“一种生产支配人、物支配人、人支配人的社会关系”。数字平台的搭建为数字平台资本实现规模和空间双重维度的扩张提供了条件。在资本逐利性驱动下,数字平台资本能够凭借对数字平台运行的话语权掌控进行无序扩张,不断推动数字平台超级化以达到垄断目标,进而又将造成一系列的负向效应。

因此,数字平台发展与服务大众和资本积累新模式之间存在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这具体体现为二者既统一于数字平台发展的全过程,同时又相互对立,即数字平台的发展一方面具有服务大众的正向功能性作用,另一方面又将作为资本积累新模式形成垄断产生负面影响。这种“对立”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无法调和的。而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所有制结构内在决定了可以通过做好顶层设计,实现对不同类型数字平台进行分类指导,从而自觉规制资本逻辑下的数字平台发展弊端,破解这种“对立”。

2. 遵循分类指导原则与推动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

当前在全球数字平台发展势头强劲之际,我国既要遵循分类指导原则推动数字平台自身规范健康持续发展,又要加快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和推动构建数字命运共同体以有效应对国际挑战。

第一,遵循分类指导原则推动我国数字平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鉴于数字平台发展所存在的正向功能性作用和负向积累效应,可对不同的数字平台进行分类,并遵循分类指导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指导我国数字平台更好发展。按照所有制形式可分为公有制数字平台和非公有制数字平台,按照功能作用可分为公益服务性数字平台和营利性的数字平台,按照竞争性质可分为一般竞争性数字平台和已经形成或将要形成垄断的数字平台。在分类基础上实行有针对性地指导。一是从所有制的角度,打破数字平台垄断形成的私有制根源,强化“平台经济社会主义公有制属性”,保证数据资源的控制权牢牢掌握在国家和人民手中。二是从功能作用的角度,建议以“数字央企”为核心,搭建国家大数据综合管理平台。通过结合市场导向和用户需求,打造政府、企业、用户“三位一体”数据协同管理平台,专门承担大数据的统筹协调、配置管理、分类监管等职责,既能保证公益服务性数字平台持续发展,又能保证营利性的数字平台与国家发展战略相统一。三是从竞争性的角度,为明确数字资本的行为边界,建议出台《数字劳动法》《数据流通法》《数据要素价值评估准则》,以及《数字资本管理法》和《数字资本管理处罚条例》。针对平台垄断行为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并制定发布《数字平台垄断认定标准》。

第二,加快数字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垄断新趋势加剧了世界体系的极化状态,一极是超级数字垄断平台占据主导地位的少数或个别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另一极则是被钳制的其他国家。鉴于造成这一垄断新趋势的核心和基础是技术垄断,我国要加快数字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为此,我国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强化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以推动构建国家创新体系为方向,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充分释放全社会创新活力,全面提升创新能力。一是要联合政府、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力量,建立高水平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以及高水平国家创新平台与国家科技管理平台;二是要建立健全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整合机制,放宽市场准入,破除垄断和市场分割;三是要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注重科技创新政策与经济、产业政策有效衔接,培育产学研结合、上中下游衔接、大中小企业协同的良好创新格局;四是要建立健全人才发现、培养、使用、管理、流动、引进、竞争、激励体制机制以及科技创新评价指标体系,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科学普及;五是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坚持科技人才“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积极融入全球创新网络,用好国际创新资源,与世界各国共同构建及时高效的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

第三,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人类数字命运共同体。当前,超级数字平台推动的新帝国主义垄断在进行国际扩张的同时,持续进行文化和意识形态输出。要想打破新帝国主义体系,寻求新的推动全球数字平台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路径与模式,关键就在于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人类数字命运共同体。

首先,要坚持数字平台共建原则。只有世界各国普遍参与、通力合作,才能为数字命运共同体的构建创造良好开端。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深化全球网络空间国际合作,加快网络信息和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要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主动围绕数字基础设施难题搭建国际科技创新合作平台,发挥各方比较优势,加快全球数字创新合作行动计划的实施步伐,推动构建“数字丝绸之路”。其次,要坚持数字平台共治原则。数字平台的发展壮大是数字经济时代各国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共同选择,所以在面对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时理应共同制定治理规则。要在求同存异的基础上,共同构建符合多方利益的全球治理模式,共同管控关键性互联网资源。特别是在保障数据安全方面,各国应共同参与制定《全球信息保护法》和《全球数据安全法》。在《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下,总结全球安全倡议实验区的成功经验并加以推广。最后,要在加快推进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变革中,坚持数字平台共享原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世界是各国人民的世界”,数字平台的发展成果也理应由全世界人民共享。

参考文献:

[1]毛小骅:《论金融资本与数字资本的结合——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重要特征》,《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24年第5期。

[2]周文、韩文龙:《平台经济发展再审视:垄断与数字税新挑战》,《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3期。

[3]戴卫华:《辩证看待西方左翼新帝国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研究》2018年第8期。

[4]胡莹:《数字帝国主义视阈下美国的数字霸权批判》,《马克思主义研究》2023年第11期。

[5]〔美〕丹·席勒:《数字化衰退:信息技术与经济危机》,吴畅畅译,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17年。

[6]〔法〕塞德里克·迪朗:《技术封建主义》,陈荣钢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4年。

来源:昆仑策研究院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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