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 “典”亮未来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3-05-27 20:04 2

摘要:今年5月28是《民法典》颁布三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2023年5月26日,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贾英月,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兴隆台

今年5月28是《民法典》颁布三周年纪念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的能力,2023年5月26日,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员额检察官贾英月,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兴隆台区第三小学,以“民法典-你身边的百科全书”为主题,为老师和同学们带来一场生动的法治课。

课堂上,检察官充分结合同学们的年龄结构以及心理特点,向同学们深入浅出地讲解了《民法典》的立法过程及重大意义,强调从“法”到“典”一字之变,《民法典》让民事权利获得全方位的保障。同时,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案说民法典列举真实案例生动形象的讲述民法知识,就日常生活中法律问题与同学们互动、答疑解惑,让同学们明白民法典既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又是“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书”,民法典的颁布为构建未成年人权利保护法律体系增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还通过播放普法情景剧视频、知识抢答等形式,让学生们积极参与到课堂学习当中,加深理解和记忆。在知识抢答环节,同学们纷纷举起自己的小手踊跃参与,竞相抢答问题。

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民法典》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一定要学好、用好《民法典》,自身要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此次法治进校园活动,不仅扩大了民法典的宣传覆盖面,同时也满足了少年儿童对法律的学习需求。普法似春雨,润物细无声,让一个个法律知识流淌在每一位同学的心田,让法治意识在小小少年的心中生根发芽。与法“童”行,“典”亮未来,用《民法典》之光,用心守护少年的你。

学习心得

“检察官的课讲的太有意思了,既了解到了最新的案例还学习到了法律知识,我要回家跟爸爸妈妈也讲讲”。活动现场,兴隆台区第三小学的同学杜某某兴奋的说道。

“感谢检察官为同学们带来了这么一堂既生动、又专业的普法课,促使检察机关与学校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学生们的健康成长。希望以后加强联系,共同为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兴隆台区第三小学的教务处副处长韩健说。

普法小课堂:《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撰稿:宋玉洁

摄影:于鹏

编辑:赵伟含

审核:马德斌

来源: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