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小贴士】4月1日起,进出境海关行李新规来了!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01 17:38 2

摘要:4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进出境人员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合理自用的要求;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按照货物办理海关手续;携带国家限制性管理规定的行李物品进出境的,应当符合限额、限量要求,依法提交许可证件以及

4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正式实施,明确进出境人员携带进出境的行李物品应当符合合理自用的要求;超过合理自用数量的,按照货物办理海关手续;携带国家限制性管理规定的行李物品进出境的,应当符合限额、限量要求,依法提交许可证件以及其他证明材料。

合理,是指符合进出境人员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或者符合寄递物品的属性、特征、用途、价值等因素。自用,是指本人使用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例如:10支口红算自用,50支可能被认定为“代购货物”;3块手表供家庭使用合理,10块同款手表则需按货物申报纳税。海关将结合商品类型、数量、价值及旅客出入境频次综合判断,超量携带轻则补税,重则面临行政处罚。

若通过海运/空运单独寄送行李(如书籍、衣物等),需在本人入境时主动向海关申报分运计划,填写纸质《申报单》或者电子申报数据并留存凭证。未申报直接寄送可能导致包裹滞留,甚至因“隐瞒入境物品”被处罚。经海关审核后,所有分运行李须在入境六个月内办理清关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2025年2月17日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公布 自2025年4月1日起实施。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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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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