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在网络直播十分普及,从城市到乡村,甚至偏僻的山村里,网络直播都十分热络。据统计,我们现在网络直播的特点是:
现在网络直播已经可能取代过去的“百货楼”,成为人们消费的主要渠道。
现在网络直播十分普及,从城市到乡村,甚至偏僻的山村里,网络直播都十分热络。据统计,我们现在网络直播的特点是:
1、用户基数庞大:截至2024年底,中国网络直播用户规模突破6亿,占网民总数70%;
2、商业价值爆发:头部主播单场带货成交额可达数十亿元,某平台“嘉年华”礼物(3000元/个)日销量峰值超1.5万个;
3、就业吸引力强:90后、00后从业者占比超65%,二三线城市主播月收入普遍达当地平均工资3-5倍。
和网络直播相对应的是,我们很多实体店,普遍生意凋零,过去生意火爆的“百货楼”已经日渐萧条,连过去一些人满为患的超市,也收到不小冲击,很多大型超市,纷纷关门大吉就是例证。
令人遗憾的是,我们的税务系统,并没有与时俱进,还是坚守着过去的老方针,老政策、老办法:企业交报表,税务人员 到企业抽查,面对新的网络直播商业模式,我们税收征管系统,好像慢半拍。
由于网络直播,税务局看不到,摸不着,所以监管不到位,让偷税漏税成为网络直播的“新常态”,很多人还没有及时申报税务的习惯。
2024年,中国税务部门针对网络主播行业开展专项税收检查,共对169名网络主播进行稽查,累计查补收入8.99亿元,接近9亿元人民币。
近期比较著名的网络直播偷税漏税的案件是:
1. 司马南偷税案
网络“大V”司马南在网上忧国忧民,满是爱国情怀,但自己却干一些见不得光的事情:2019年至2023年期间,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462.43万元;其实际控制的企业通过虚列成本费用、违规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少缴企业所得税75.32万元。
2. 乐传曲(曲曲大女人)偷税案
主播乐传曲通过个人账户隐匿销售收入,并将劳务报酬所得虚假申报为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偷逃税款。最后处罚:追缴税费、滞纳金及罚款合计758万元。
3. 曹某某、李某甲巨额偷税案
某平台头部主播曹某某及其前妻李某甲通过隐匿直播带货收入、虚报税务等方式,少缴税费4700万元;
4. 余洋偷税案
主播余洋在2021年至2023年以个人及个体工商户名义直播带货,通过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少缴税费805万元。
5. 田小龙偷税案
主播田小龙在2020年至2022年通过个人账户隐匿网店收入,少缴税费735万元。
6. 金茜茜偷税案
主播金茜茜在2021年至2022年将劳务报酬所得虚假申报为经营所得,少缴个人所得税125万元。
我觉得今后我们税务系统,应该把主要就精力从小微企业转向网络直播行业,毕竟,网络直播有可能会进一步做大做强,成为我们新的商业形态,在这个关键形态我们税务管理不能缺位,不能让老老实实的人吃亏,让那些偷奸耍滑的人得便宜。
来源:笑看云跳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