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专家辅助人,小编发文后,有不少朋友很感兴趣,与我沟通一些专家辅助人的相关问题,结合这些问题,小编又查询了一些专家辅助人的资料,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由来、存在的问题、作用进行了分析,以案例化应用为切入点,撰写本文,希望能让大家更加直观的了解专家辅助人。
关于专家辅助人,小编发文后,有不少朋友很感兴趣,与我沟通一些专家辅助人的相关问题,结合这些问题,小编又查询了一些专家辅助人的资料,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的由来、存在的问题、作用进行了分析,以案例化应用为切入点,撰写本文,希望能让大家更加直观的了解专家辅助人。
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中,均成为“有专门知识的人”,在学术界、理论家大家一般称“专家辅助人”,其实两者是一致的。
专家辅助人的资格
目前,在立法层面上尚未对专家辅助人的资格进行界定,一般来说,专家辅助人会涉及到行业资质、学历、职称等。中国政法大学刘鑫教授曾于2014年在《证据科学》上发表一篇《论专家辅助人资格的审查》,对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历史、中外实施的情况、现状与存在问题、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建议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论述。不过,时至今日,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构建依然不理想。
专家辅助人的渠道
目前,没有畅通的专家辅助人渠道,很多案件是通过“熟人”来找的专家辅助人,社会专家辅助人机构虽然已经存在,但是限于法律地位、法官、律师及当事人对专家辅助人的认知不同,难以有效开展工作。引入专家辅助人制度,初衷之一也是有效对抗司法鉴定,改变“以鉴代审”的错误现象,但是因为在法律执行层面模糊不清,导致专家辅助人制度更多的是流于形式。小编前段时间接触过一起案例,当事人称提交专家辅助人申请后,被法院驳回了,专门性问题就可能靠外行去讨论决定了。其实,无论是司法鉴定还是专家辅助人,都是要查明案件事实,还原事实真相。小编接触的一例江苏案件,青少年在兴趣辅导班时接受训练受伤,委托几家鉴定机构均被退案,后来法院委托专家辅助人库成员出具了书面咨询意见,结合案件事实,法官确定了责任比例。这个案例就充分说明了专家辅助人制度的必要性,很好的解决了诉讼中涉及的专门性问题。其实,在诉讼过程中找不到鉴定机构受理的案件是很多,专家辅助人渠道或许是一个不错的解决专门性问题的选择。
专家辅助人费用
目前尚未有统一的标准。小编查阅文献,现在聘请专家辅助人主要是从社会专家辅助人机构,作为法医类专家辅助人团队,基本是由法医、医生组成。其收费没有固定标准,2万元、3万元、5万元都有,相比于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来说,专家辅助人收费较高,主要是自主定价。司法鉴定收费标准是由各省司法厅(局)会同物价管理部门制定的。也有专家建议以后可以在专家辅助人制度方面引入法律援助。即使现在收费较高,专家辅助人的来源仍然非常有限。
什么案件适合聘请专家辅助人
一、已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案件。
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如果对于司法鉴定意见书存在异议,但是限于自身专业水平难以有效质询并提出针对性问题,原被告双方均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如医疗纠纷案件,医院、患方均可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就医疗损害鉴定意见书中的问题(如是否违反诊疗规范、是否违反核心制度、是否履行了告知义务、围手术期管理等)发表专业意见,专家辅助人意见视为当事人的陈述意见。故意伤害案件中,嫌疑人一方对司法鉴定意见存在异议,可以申请专家辅助人出庭就伤情鉴定意见、因果关系、伤病关系、成伤机制等问题发表专业性意见,以辅助法庭查明案件事实。
二、未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的案件。
医疗纠纷案件中,可以由专家辅助人代书医疗损害鉴定陈述意见、参与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避免司法鉴定意见书出具后陷于被动地位。故意伤害案件中,第一时间分析外伤史、因果关系、伤病关系,做出客观的伤情鉴定意见评估,为下一步解决纠纷做好充分的准备。小编看过一起交通事故导致死亡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例,当事人对鉴定虽然有异议,但是律师仅仅从程序上进行了审查,未对案件涉及法医临床还是法医病理进行有效论述、未全面分析伤病关系、未调取完整的病历资料(缺乏病程记录)等,再加上限于专业知识缺乏,难以进行实质性审查,最终案件效果不理想。这时,如果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专家辅助人,甚至咨询相关专家,出具咨询意见书,可能会有更好的破局方案和思路。
现在我接触的很多都是疑难、复杂案件,回顾性的看,有些案件如果早些调整思路,或许会有更好的效果,于是,我也提出了“律师+法医模式打好人伤案件”的新模式及解决方案,以求探明案件事实,还原事件真相。法律人的本心不过如此,不能让好人蒙冤,也不能让坏人逍遥法外。
三、难以找到鉴定机构受理的案件。
目前,出于多种原因,被反复退案的鉴定案件非常多,如果没有鉴定意见,缺乏专门性问题的论证,法院也难以判决。而且,有些案件虽然类似,但是在不同的法院采取的方式是不同的,我上面提到一起案例,是法院主动找专家辅助人库的专家进行询问,然后依法确认责任比例进行判决,但是如果法院没有专家库,这时案件就陷入僵局了。对于该类僵局案件,专家辅助人或者专家咨询意见应该是一个解决的方法。
虽然查阅大量资料,但限于理论水平有限,小编对于专家辅助人只是在学习的基础上,侧重于对案例化应用的分析和探索,主要讲究实战和效果。专家辅助人制度的构建和完善,还是任重而道远的。
小编具备法律职业资格和法医司法鉴定人资格,偶然机会接触自媒体,现自媒体全平台粉丝20万左右,作品浏览量、阅读量、播放量过亿次,没有团队,全是自己的手工活。长期致力于研究法医类司法鉴定,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交通事故、工伤、医疗纠纷、意外保险等涉及的伤残鉴定、伤情鉴定、因果关系鉴定、伤病关系分析等,喜欢探讨疑难复杂案件。目前正在研究专家咨询意见书和专家辅助人在疑难、复杂案件中的应用问题。如果律师、法医和法律从业者朋友有关于鉴定的问题,可以与我沟通。记得,备注自己的职业。如果您本人或者朋友遇到了人身损害鉴定相关的问题,我可以从专业角度提供一些建议,或许就是案件的突破口。注:联系小编可私信。
来源:法律人张祚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