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和二十四节气之一,清明最早源于周代农耕观测。《岁时百问》是一部古代佚书,著于何朝何代不详。只有一句话流传下来,而这句话恰与清明节有关——“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这是关于清明最早的记载了。
“清明前后,种瓜点豆”告诉我们,清明是春耕的“信号灯”;“缅怀祖先,慎终追远”又告诉我们,清明是强化家族凝聚力的“固化剂”。
作为中国四大传统节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和二十四节气之一,清明最早源于周代农耕观测。《岁时百问》是一部古代佚书,著于何朝何代不详。只有一句话流传下来,而这句话恰与清明节有关——“万物生长此时,皆清洁而明净,故谓之清明。”这是关于清明最早的记载了。
司马迁在《史记》卷二十六《历书》又作了引申:“春分后十五日,斗指丁,为清明。”其后,古人以“清明”取“天清地明”之意。
道家主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德经》),强调顺应自然规律。清明作为农耕时令节点(春耕播种)与生命节点(祭祖追远),其“生(春生)死(祭亡)共存”的特质,恰与道家“生死一体”“万物并作”的哲学形成共振。道家通过《淮南子·天文训》等文献,将清明纳入“四时八节”的宇宙框架,赋予其“阴阳二气交泰”的形而上学解释,使农事活动升华为“与道合真”的实践。
不难看出,清明最早与祭祀无关,自从有了道,便变得不一样了。
庄子“鼓盆而歌”的生死观,主张打破对死亡的恐惧,追求“天地与我并生”的境界。清明扫墓时“踏青宴饮”与“哀思追念”并存的现象,暗合道家“生死相通”的豁达。儒家主导的清明祭祖强调“慎终追远”的伦理责任,而道家视角更侧重“生死自然”的超越性,二者在清明习俗中形成张力性共存。
《周礼·春官》载“以祠春享先王”。周代,虽然已有春季祭祖习俗,但未固定日期。先秦时期,古人于仲春禁火(寒食习俗)、季春改火(清明迎新火),《周礼·夏官》云:“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这种“辞旧迎新”的仪式,构成了清明最初的习俗雏形。《孟子·离娄下》记载,春秋时期“墓祭”行为,至汉代儒家伦理强化的“慎终追远”,形成了最初的扫墓传统。至唐代,寒食扫墓成定制(唐玄宗开元二十年诏令“寒食上墓”)。因唐代寒食与清明日期相近,由此合二为一;宋代取消寒食禁火,清明正式成为独立节日,融合扫墓、踏青、插柳等习俗(《东京梦华录》载北宋清明“田野如市”)。
自周汉至唐宋,近千年的交割与演变,清明节雏形方成,尘埃落定。
道教将清明视为“地户开、鬼魂游”的节点(《云笈七签》),发展出独特的禳解术:比如插柳驱邪。柳枝在道教中象征“鬼怖之木”(《太上洞渊神咒经》),民间演化为清明戴柳、插柳习俗;又如悬符镇墓。道观向信众发放“青帝护魂符”,贴于祖坟以镇阴气,与儒家扫墓仪式结合。
同时,道教还主张“春三月,此谓发陈”(《黄帝内经》),清明踏青、放风筝等活动被赋予“导引阳气”的养生意义。全真道《摄生消息论》甚至提倡清明“食荠菜以明目,饮新火茶以涤浊”,将民俗饮食纳入道教修炼体系。部分道观还在清明举办“度亡醮”,诵《太上救苦经》超度无主孤魂,与儒家“祭自家祖先”形成互补,体现道教“普度众生”的宗教关怀。
寒食禁火源自周礼,道教以“火为心火”的丹道理论重新诠释,主张清明“熄外火养真火”;道教“新火”仪式(如龙虎山击石取火)又与民间“清明迎新火”习俗叠加,形成“破旧立新”的集体心理仪式;道家“上善若水”思想与清明“祓禊”(临水洗濯)习俗结合,江南道观常于清明举办“水官解厄”法会,将世俗洁身行为升格为“涤除玄览”的精神净化。
不难看出,仅仅一个清明节,道教可谓用情至深,从一毫一末中诠注出“道”中之义。
如今的清明节,更多的是“慎终追远”的祖先祭拜与“顺应天时”的自然哲学,这一哲学与道教“敬天法祖”“道法自然”的理念高度契合。道教“三元节”中,中元节(地官赦罪)最显赫,但《太上洞玄灵宝三元玉京玄都大献经》亦提及“春祈秋报”,清明作为春祭节点,逐渐与地官信仰结合,形成“清明忏悔、消灾解厄”的仪式逻辑。
道教将清明视为“阳气升腾、阴气渐退”的节点,《云笈七签》主张此时“导引吐纳以应春气”,民间由此衍生踏青、放风筝等“采阳”活动。明清时期,道教在江南地区推动“插柳辟邪”“戴荠菜花”等习俗,《清嘉录》也记载:“清明日,满街叫卖杨柳,人家檐下插柳枝,道士赠驱瘟符。”
有意思的是,作为二十四节气这样一个独特的文化符号,“清明”事实上已成为多元思想对话的“文化界面”:百姓既在扫墓时践行儒家孝道,又通过插柳、踏青等行为无意识实践道家自然观。扫墓不仅是孝行,更是通过香火供养稳固亡者“爽灵”(觉魂),避免其散逸为厉(《云笈七签·魂神部》)。道教“万物有灵”观被赋予环保意义,以鲜花代纸钱、网络代祭等新形式,与时俱进地呼应道教“少私寡欲”“贵生戒杀”的教义。
不可否认,清明节本质是农耕文明的时间刻度与中华文明的精神刻度相交的产物。
道家的宇宙观为清明注入了哲学深度,道教的仪式感又为清明增添了实践维度,但清明节始终超越特定信仰体系,成为中国人调和生死、连接天人、贯通古今的“文化元代码”。这种融合与互鉴,正是中华文明“和而不同”精神的绝佳例证。道教作为中国本土宗教,虽未直接缔造清明,却为其注入了“天人感应”“阴阳调和”的精神内核,使这一节日成为儒释道文化共生的鲜活样本。正如民俗学家钟敬文所言:“传统节日如古树年轮,每一圈都是文明对话的印记。”
无数次融合、变异与历史沉淀。一个节气、一个节日,经过两千多年来的冲刷与洗礼,锤炼与叠加,从上古一路走来,清明已然呈现出今天这般模样——既是清明之道,也是世事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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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夫
责编 辛省志
来源:南方周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