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邦中国因何被反垄断立案调查?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05 10:41 1

摘要:4月4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因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杜邦中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依法对该公司开展立案调查。

新的反垄断调查应与2017年陶氏与杜邦公司合并案无关

文|《财经》研究员 郭丽琴

编辑|朱弢

4月4日晚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发布公告称,因杜邦中国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杜邦中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依法对该公司开展立案调查。

公告发布后,杜邦公司(NYSE.DD)美股盘前下挫,跌幅达8%;截至4月4日美股收盘,杜邦股价跌幅达12.75%。

《财经》就此监管进展询问杜邦中国,该公司回应称,“我们注意到相关报道。我们对此事高度重视,并正在仔细研究该报道中的相关指控”。(“We are aware of a report that the State Administration for Market Regul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has initiated an investigation. We take this matter very seriously and are reviewing the claims in the report.”)

据官网及财报,杜邦公司具有200多年历史,总部位于美国特拉华州,提供以科技为基础的材料、原料和解决方案,主营业务涵盖电子、交通、建筑、水处理、医疗健康和工作防护等多个领域。2024年,该公司全年净销售额为 124 亿美元,同比增长 3%;内生业务同比增长 1%。

杜邦中国成立于1989年,是杜邦在中国的重要分支。

前述公告并未透露调查的更多细节。根据《反垄断法》,相关垄断行为包括: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此前,杜邦公司曾在中国经历过经营者集中申报和审查。

2017年5月,当时还承担反垄断执法职责的商务部发布《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陶氏化学公司与杜邦公司合并案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下称《公告》),经审查,决定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经营者集中。

根据陶氏和杜邦于2015年12月11日签订的协议,两公司将通过“平等合并”方式合并,并更名为陶氏杜邦公司。陶氏和杜邦的现有股东将分别持有合并后新实体约50%的股权。

据《公告》,鉴于此项经营者集中对中国水稻选择性除草剂市场、水稻杀虫剂市场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对全球酸共聚物市场、离聚物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的效果,决定提出包括剥离相关的业务和部门等十项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此项集中。

2017年8月,陶氏与杜邦完成合并,成为全球最大化学品公司。

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由杜邦与陶氏化学合并而成的陶氏杜邦公司拆分为三家独立公司:杜邦、陶氏化学和农业公司科迪华。

当地时间2024年5月22日,杜邦公司宣布,计划在未来18-24个月内将其电子、水务和工业业务分拆为三家独立的上市公司。

据多位了解2017年《公告》的业内人士分析,此次对杜邦中国的新调查,更可能是一个独立的行为性调查,与2017年陶氏与杜邦附条件批准合并案无关。

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微信公号“市说新语”显示,发布前述调查公告的为反垄断执法一司,该司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数字经济领域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执法。指导地方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组织协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查处。

根据《反垄法》规定,经营者违法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经营者违法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自2024年12月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多起反垄断调查案件。

2024年12月9日晚间,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公告,因英伟达公司涉嫌违反《反垄断法》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附加限制性条件批准英伟达公司收购迈络思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案反垄断审查决定的公告》(下称《公告》),依法对英伟达公司开展立案调查(详见:英伟达为何被反垄断立案调查?)。

2025年2月4日下午,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因谷歌公司涉嫌违反《反垄断法》,依法对该公司立案调查。(详见:谷歌为何在中国被反垄断调查?)

责编 | 张雨菲

来源:财经杂志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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