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现代化中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特征、困境与机制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4-07 11:46 1

摘要: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内嵌在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中,具有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职责清晰的育人主体、联动紧密的育人行动、共建共享的教育资源等特征。当前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在构建过程中遭遇了理念困境、合作困境、行动困境和资源困境。要突破上述困境,应以价

感谢您关注“永大英语”!

蒲 蕊 崔晓楠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内嵌在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中,具有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职责清晰的育人主体、联动紧密的育人行动、共建共享的教育资源等特征。当前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在构建过程中遭遇了理念困境、合作困境、行动困境和资源困境。要突破上述困境,应以价值认同与对话沟通为方式夯实信任机制、以制度规范和制度考核为手段完善责任机制、以培训指导和资源整合为依托强化能力机制、以数字化赋能为引擎建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从而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助推中国教育现代化建设。

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不仅需要提高学校立德树人能力,更需要充分发挥家庭和社会的作用,提高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问题,先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政策法规,明确了学校家庭社会多方主体的育人责任。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学校家庭社会育人机制”,强调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在推进新时代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为进一步指导各地深入推进协同育人实践工作,2023年1月,教育部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2024年11月,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要求各地全面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加快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

在国家政策的指导和推进下,各地积极探索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以下简称“协同育人新格局”),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一系列短板和问题。随着中国教育现代化的不断推进和拓展,我国正处于“从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迈向整体实现教育现代化”[1]的重要战略期,构建符合时代发展新要求的协同育人新格局是推动教育实现整体现代化的关键一步。因此,阐述中国教育现代化与协同育人新格局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厘清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协同育人新格局的主要特征、建设困境,探索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实现路径,对于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新发展阶段的中国教育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 中国教育现代化与协同育人新格局建设的内在逻辑关系

党的二十大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教育现代化成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基础和支撑。从现代化的概念来看,“教育现代化”是指与教育形态变迁相伴的教育现代性不断增长和实现的过程,包括“教育目标、人才培养模式、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等多方面的现代化发展”[2]。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作为一种教育治理理念,内嵌在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时代命题中,既受新发展阶段中国教育现代化目标的引领和导向,也需要服务于中国教育现代化建设,为中国教育现代化的实现提供有力的支撑,二者的内在逻辑关系如图1所示。

第一,从价值追求来看,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是以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宗旨的教育现代化,强调让每个人的身体、心理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等都得到提升和改善。而人是社会的产物,其全面发展的实现必定是学校、家庭、社会各方协同作用、共同影响的结果。正因如此,协同育人新格局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价值归属,它将学生置于核心地位,强调各主体通过高质量的沟通和互动,建立起衔接有序、优势共享、相互配合的互动网络,从而形成合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这样的新格局中,学校、家庭、社会各主体既以相对独立的角色为学生发展发挥独特和有限的功能,又以彼此交叠的关系为学生发展做出综合融通式的努力,由此消弭不同子系统教育可能存在的碎片化、割裂化和交叉化,回归“育人为本”的价值取向,致力于学生全面发展。

第二,从思想观念来看,中国教育现代化实现的关键不仅在物质、制度层面,更在整个社会的思想观念层面。正如顾明远先生所言,“观念的现代化才是教育现代化的灵魂”[3]。如果缺乏科学教育观念提供的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教育物质、制度的现代化也不可能真正实现。这也就意味着,无论是中国教育现代化,还是根植于其中的协同育人新格局,都需要有现代化的教育观念,特别是育人观。就传统育人观念而言,人们似乎已经默认甚至理所当然地认为“成也学校教育,败也学校教育”[4],这种观念上的误区从根本上制约了协同育人的实现。在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协同育人新格局应坚持科学的协同育人观,凸显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平等属性,催生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意识的觉醒。具言之,新格局中的各主体坚持立德树人的一致性目标,统一“均在场”的价值立场,构筑主动合作意愿并内化为自觉行为,实现各主体在育人精神、育人价值立场、育人理念等方面的现代化。

第三,从现实条件来看,中国教育现代化是促进规模巨大人口同享高质量教育水平的教育现代化。我国巨大规模人口、区域以及城乡发展不均衡的国情,决定了我国教育发展水平面临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的现实状况,这要求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推进要面向全体人民,兼具教育公平与质量的属性。基于此,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协同育人新格局理应从人口规模巨大、区域及城乡发展不均衡这一现实条件出发,坚持普惠性原则,特别是关注弱势家庭、弱势学生的发展需求,推动协同育人新格局中的优质资源与服务最大范围地覆盖最广大教育需求人群。同时,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应坚持共享原则,强调家庭、学校和社会各主体的持续性互动,形成“各主体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的合作图景,搭建起信息和资源共享的社会网络,进而为中国教育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的社会资源支持,助力建设高质量教育格局。

二、 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基本特征

协同育人新格局蕴含了协同育人理念、协同育人主体、协同育人行动、协同育人资源四种基本要素。在中国教育现代化本质要求和主要目标的规定和引领下,协同育人新格局具有四个方面的基本特征。

(一) 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正确的育人共识及一致的育人目标能够提升多元主体的互信程度,是进行集体行动的基础。”[5]只有学校、家庭和社会各主体达成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共识,方能取得整体育人的效果。[6]中国教育现代化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强调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基本特征之一,就是坚持育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育人的根本在于立德”。协同育人新格局的育人为本特征,意味着协同学校家庭社会的理念和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具体而言,就是要转变学校、家庭、社会的教育观念,从“唯分数”“唯升学”的学生片面发展向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方向调整,将立德树人真正落到实处,大力发展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 职责清晰的育人主体

协同育人新格局是多主体协商且共担责任的协同育人结构,定位准确、职责明晰是各个主体功能有效发挥的前提。依据相关政策文件提出的目标,协同育人新格局需要建构起“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责任承担体系。具体而言,学校应在协同开展人才培养、协同组织育人活动、协同评价育人效果等环节中发挥主导作用,积极引导家庭和社会主动参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过程。同时,家庭和社会应明确职责定位,家庭教育指向学生的人格修养,负责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培养优良的生活行为习惯;社会教育应发挥有效支持作用,为学校实践活动和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的开展提供更多的平台和资源。此外,政府虽然不在学校家庭社会三个子系统中,但应当是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元治理者”,通过建立多元主体参与制度,明确多元主体参与的权利与义务、准则与程序、途径与方法,为多元主体更为积极、理性、高效地参与提供保障。

(三) 联动紧密的育人行动

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是一种多方合作,契合了中国教育现代化追求的共建共治共享教育治理理念。不过,多元主体不同的立场会带来不同的视域,因此协同育人新格局必然要求在开展协同育人行动时关注多元主体之间的对话、沟通、交往,强调“各展优势、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开展“联动紧密”的协同育人行动。首先,政府在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过程中发挥着统筹协调作用,通过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推动政府间多部门联动配合,为资源共享和协同育人有效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其次,在家校合作层面,家长能够积极主动参与家校合作,通过与教师的协作共育,充分了解学生思想状况和行为表现,增进对学校和学生的了解;学校则将家庭教育指导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系列化活动为家庭教育提供有效指导。再次,在校社合作层面,学校与社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形成伙伴关系,整合社区资源以优化学校教学实践;社会能够主动为学校教育资源的社会共建提供集约化利用的组织基础,通过资源建设、优质学习资源共享等方式培育教育力。最后,在家社合作方面,社会积极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提供资金、人力及物力等保障,为家庭教育的顺利实施提供必要的支持。

(四) 共建共享的教育资源

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是推动中国教育现代化发展的有效路径,同样也是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的必然要求。无论是学校教育还是家庭教育,抑或是社会教育,都蕴含着丰富的教育资源。在加快推进中国教育现代化建设中,协同育人新格局强调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实现资源的共建共享,以汇集多方教育力量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解决当前教育现代化发展进程中的不均衡、不充分问题。其中,资源共建强调依托学校、家庭和社会对与教育相关的人力教育资源、物力教育资源和财力教育资源进行建设;而资源共享则强调学校、家庭和社会均可以直接或间接地享有和使用教育资源建设的成果。例如,武汉市青山区的“四点半学校”把社区特色课程引入校园,将学校课后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搭建了“家庭、学校和社区共建共享,托管、教育和实践互联互动”的共育平台,实现全区6~14岁年龄青少年的全覆盖。[7]

三、 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协同育人新格局面临的挑战与困境

对照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协同育人新格局的特征,我国当前协同育人新格局在构建过程中遭遇了理念困境、合作困境、行动困境和资源困境。

(一) 理念困境:立德树人的育人共识尚未凝聚

学校家庭社会建立协同育人关系的核心是要形成全面、一致的共同目标。[8]依据我国的教育方针,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理应坚持“育人为本”,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实践中,家长的目标是子女的教育获得,主要考虑个体层面;学校的目标是为社会建设与发展培养合格乃至优秀的公民,更多体现的是国家意志;社会的目标更多地集中于为家庭教育水平的提升和资源的共享提供支持和服务。[9]虽然三方主体在育人实践中遵循着不同的教育理念,但是背后如果有着共同的出发点,即坚持立德树人,那么这就为新格局中育人共识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然而,受到教育功利化价值观念的影响,现实中各主体尚未达成立德树人的育人共识,阻滞了教育合力的形成。随着功利主义思潮对教育领域的侵入,教育活动中出现了过度重视成绩和排名的应试倾向。正如有学者所言:“一个多世纪以来,教育的主要宗旨只是叫人去追逐、适应、认识、掌握、发展这个外部物质世界,在致力于传授‘何以为生’的知识和本领的同时,放弃了对学生进行‘为何而生’的教育。”[10]在此背景下,多数家长遵循“高分数—好大学—好工作—好工资”的功利主义教育逻辑,把提高成绩作为学生发展的唯一目标。一项基于南京市的调查结果显示,87.58%的家长期望家校合作能够提高孩子的学习成绩。[11]同时,学校在办学质量评估、教师工作绩效考核过程中相关量化指标的硬性要求下,更倾向于注重知识的传授。社会对人才需求的“唯学历”“唯名校”功利化倾向并未消退。于是,教育功利化成为了社会全部成员的一种“共谋”[12],阻滞了整个社会范围内立德树人育人共识的达成。

(二) 合作困境:各方应尽的职责履行尚不到位

当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已发展成为一项多元主体参与、关联领域甚广、结构要素复杂、后续影响深远的系统性育人任务。在这种背景下,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离不开学校、家庭、社会等多元主体的有序参与。虽然相关政策文件中对各主体在协同育人中的性质、关系等职责定位做出具体表述和明确说明,但是各主体在协同育人实践中仍存在出现“越位”“缺位”“空位”等职责履行尚不到位的问题。

第一,学校在协同育人中尚未发挥有效的主导作用,“越位”与“缺位”并存。一方面,学校主导性作用的发挥主要表现为单向度运作,遵从学校单一决策与管理的思维逻辑,忽视家庭和社会在协同育人实践中的主体地位。[13]另一方面,由于对学校在协同育人主导性作用缺乏清晰的界定,导致学校职责“缺位”现象。例如,学校对家庭教育指导的支持不够,所提供的资源和途径尚无法满足家庭教育现实需求。[14]

第二,部分家庭在协同育人中的共育意识与能力不足,存在“缺位”现象。具体表现为社会经济背景较好的家长拥有广泛的人脉,在家长会、家长委员会中有较大的影响力,更有能力与意愿参与学校教学、内部治理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与之相反,社会经济背景较差的家长受文化程度和社交网络群体层次的限制,不仅缺乏参与协同育人的意识,而且缺乏足够的协同育人知识与技能。有学者在考察不同家长群体的协同育人策略后发现,与中产群体积极建构家长参与话语权不同,外来务工群体自身储备的知识无法有效回应学校教育的要求,只能采取“被动应对”的策略。[15]

第三,社会在协同育人中的支持作用严重不足,存在“空位”现象。当前社会教育主体与学校的合作往往处于被动甚至盲从状态,学校一般只有在校内资源无法满足学生需求时,才会寻求与社会教育主体的合作,且这种合作仅仅是学校单向运用校外教育的资源,社会教育主体实则很难融入学校内部教育活动中。此外,社会教育受到文化和资本的影响,存在一定的不良风气,例如商业培训机构盈利化、功利化倾向明显,用错误的舆论导向误导社会大众等。[16]

(三) 行动困境:同步同频的协同行动尚未实现

尽管在国家政策的引导和推动下,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践不断取得进展,但是,联动紧密的协同行动尚未形成,存在低频率、单向度、浅层次等行动困境。第一,在协同育人频率方面,当前家校沟通主要依赖于传统家委会、家长会等组织形式,不具有连续性和常规性,很难推动高频率的常态化协同。第二,在协同育人向度方面,学校往往出于组织需要对家长或社会主体进行单向度协同,协同育人以形式化、集体性的活动为主导。相关调查发现,在家校沟通的过程中,学校和教师依然居主导地位,家长主动参与沟通的频率处于较低水平。[17]第三,在协同育人深度方面,虽然学校家庭社会之间的交流沟通形式越来越多元化,沟通的渠道日渐增多,但沟通内容却没有深入或扩展,依然集中于学生的学业成绩及作业布置等方面。[18]家长、社会等主体通常只是学校教育的配合者,只能充当就餐、校服等学校边缘化决策的参与者、学校节庆活动的贡献者,难以深度参与学校教育的核心事务。

(四) 资源困境:共建共享的教育资源尚未建成

从教育资源共建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的社会资源尚未得到充分挖掘与整合。有调查数据显示,民办学校利用社会资源服务教育的利用率接近50%,公办学校只有28%,由此可见,公办学校对社会资源的利用率有待提升。[19]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社会资源的匹配度与针对性不强,如“一些社区儿童活动场所陈设的书籍资料没有被阅读过的痕迹,正是因为其内容与家庭教育和儿童需求不符”[20]。二是已有的社会资源存在一定的功利性,成为商业盈利手段,缺乏公益性和便利性,阻隔了其参与协同育人的合作。

从教育资源共享情况来看,学校与社会教育主体之间缺乏明确的对接机制以及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平台,导致学校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共享程度极为有限。学校教育资源难以辐射社会,很难对社会教育进行有力地指导和帮助。同时由于社会教育资源在区域、学校与家庭之间分布不均衡,加之缺乏聚合资源的载体,资源整合只是个体行动,无法汇集区域内甚至是更为广泛的优质资源,由此社会资源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效供给和支持力度也严重不足。

四、 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协同育人新格局构建的机制创新

在中国教育现代化进程中,对接新发展阶段中国教育现代化目标,协同育人新格局的构建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创新必要的机制。

(一) 以价值认同与对话沟通为方式夯实信任机制

信任是对“一个人或一个系统可依赖性所持有的信心”[21]。现阶段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很大程度上与信任缺乏有关。因此,多方主体间信任机制的创建有助于形成互信互助的共同体,聚焦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愿景,形成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的育人环境。[22]

如何在学校家庭社会之间创建信任机制?一是增进价值认同。正确的育人共识及一致的育人目标能够提升多元主体的互信程度,是产生集体行动的基础。只有学校家庭社会各主体深刻认识到协同育人对构建教育良好生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的建设性作用,并达成协同育人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的目标共识,才会增进各方信任关系的建立。因此,应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理念和技能学习融入教师培训内容、教师专业发展计划、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指导内容中,并在各类宣传与体验性活动中不断增强各主体协同育人的主体意识,推动各主体生成支持、参与协同育人的价值认同感,为他们自觉参与协同育人提供内在动力和行动起点。

二是改进对话与沟通。有效的对话与沟通有利于学校家庭社会各主体间产生信任并在互动中增进了解。首先,要搭建平等协商的沟通平台。学校可以充分依托微信公众号、微博、QQ群等多媒体平台,开设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专栏,向家长、社会推送学校相关政策、相关要求、活动专题、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相关知识,实现家长、教师、社会教育工作者在多媒体平台上的充分沟通交流。其次,要畅通多元主体的沟通渠道。学校应畅通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网络平台等正式渠道和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参与学校决策和为学校志愿服务等非正式渠道,形成多向的互通联动模式,提升互通联动的频率和质量,增进对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信任感和归属感。

(二) 以制度规范和制度考核为手段完善责任机制

“责任是社会人在特定社会关系中的相互承诺,它来自具体社会人在特定社会活动或关系中扮演的角色。”[23]有效的责任机制是规范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行为、提升协同效能的重要手段。鉴于我国现阶段一直存在的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职责定位不清、缺位越位错位等问题,以制度明确三方主体在育人中的责任边界变得尤为重要。

一是以制度规范明确多主体的育人责任,完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责任机制。现阶段,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顶层设计,通过工作章程、管理规定等方式明确不同主体的职责边界和工作衔接,配套相应的监督机制、纠错机制和容错机制,解决好“谁负责、负什么责、负多大责”的问题,切实明确学校、家庭、社会的育人责任。具体来说:学校作为协同育人具体活动的发起方与组织方,应发挥主导作用;家庭应通过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主动协同学校教育、引导子女体验社会等方式切实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社会是统筹社会教育资源、指导家庭教育的重要力量,应有效支持服务全面育人。

二是以制度评价多元主体的协同育人工作。评价学校、教师和社会协同育人的责任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将考核结果作为各主体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强化主体的责任担当。就评价方式而言,教育行政部门应定期督导学校家庭社会合作的内容、形式与成效,将“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纳入学校的业绩考核内容范畴;学校应建立教师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教师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进行考核,在绩效工资分配、教师职称晋升和中层干部选拔中向工作优秀的教师倾斜;社区应将协同育人纳入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协同育人的责任意识。就评价内容而言,针对学校和教师的评价应要关注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家长参与活动与管理、家长与社会资源的整合利用;针对社区的评价应将协同家庭与学校教育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关注其在教育资源供给、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方面的成效。

(三) 以培训指导和资源整合为依托强化能力提升机制

能力提升机制是学校家庭社会各主体发挥协同作用的保障机制,是增强各主体协同育人能力的重要途径。构建协同育人新格局,尤其需要通过能力机制提升学校的主导力、家庭的尽责力和社会的支持力。

第一,通过专业培训提升学校的主导力。一方面,教师是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工作的具体执行者和组织者,应有能力引领家庭和社会的育人工作。为此,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制订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规划时,要有组织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专业发展培训,帮助教师掌握协同育人工作的基本功。例如,在培训内容方面,可以增设诸如“教师的家长参与体验”“对问题的应对与处理”“家长的看法”“与家长沟通”“与难以交涉的家长共事”以及“规划与实施”等模块内容;在培训形式方面,除了传统的讲座、研讨会等方式,还可以采取更具生动性和互动性的培训形式,如角色扮演、模拟体验、实地体验等。[24]另一方面,学校主导力的提升,不仅仅需要提高教师相应能力,更需要提高学校书记、校长、中层干部等管理者的领导能力。书记、校长应做好顶层设计,并与学校的中层干部以及核心成员一起制定协同育人的愿景和蓝图,以共同愿景引领学校、家庭和社会间形成相互配合、优势互补、资源统筹的合作关系。为此需加大对学校管理者有关协同育人方面的领导理论和实践培训,以便他们系统了解相关的领导理论,全面提升整合协调能力,充分掌握如何进行协同育人实践。

第二,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庭的尽责力。2022年4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21—2025年)》,将构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确立为今后一个时期家庭教育发展的根本目标。为此,应构建一个由学校、社会等多主体组成的家庭教育指导体系。一方面,学校应坚持普适性和针对性原则,为家长提供分阶段、多层次、多类型的立体化的家庭教育指导。如“山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面向教师和家长搭建主题研讨会、沙龙、读书会等各种形式的学习活动和平台,提升家长的协同育人意识和胜任力,有效保障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同频共振。”[25]另一方面,社区应探索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整合片区教师资源和社工资源,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咨询、讲座、专题沙龙等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沉浸式教育互动场域。同时,在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应适当向弱势家庭倾斜,给予他们更多的人文关怀与针对性指导,尽力弥合不同家庭的差距。

第三,通过整合资源提升社会的支持力。社会教育应成为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重要补充,为学校和家庭提供多样和丰富的场地和人力资源。一方面,社会教育主体应积极配合家庭和学校的各项活动,积极整合公共文化设施资源、科研机构资源和地域教育资源,建立资源开放机制,并根据学生兴趣与需求,设立劳动教育、公益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校外教育实践基地。另一方面,社会教育主体应积极支持与鼓励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到校外教育活动中,邀请教育学、心理学、社会学等领域专家,开展有关家庭教育理念与实践等方面的知识讲座与实践活动,同时为学校教育课后服务提供退休教师、大学生志愿者、家长代表及校外培训机构中非学科类教师等人员支持,为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赋能。

(四) 以数字化赋能为引擎建构资源共建共享机制

协同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有利于区域内教育资源的共享和优势互补,数字化技术可以为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提供重要载体和技术支持。教育部2025年工作要点指出,要持续推进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同时党的二十大报告也明确强调推进教育数字化,这预示着我国将进一步以数字化赋能推动教育系统整体变革。因此,协同育人新格局的构建理应以此为契机,推动数字化赋能资源共建共享机制建设。

第一,数字化赋能优质教育资源新供给。依托数字化可以打破资源的条块分割,将多种资源在共享平台上实现集聚融合,形成资源池和资源库,从而提高教育资源的可及性,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范围。为此,要打破资源壁垒,建立优质资源库。要关注教育行政部门、妇联等行政端,教务处、德育处等学校端,社区、博物馆、非营利组织等社会端主体的教育资源特征,对各类资源的服务对象、内容领域、实现载体、适用范围等进行登记,上线学校家庭社会协同教育资源清单,推进资源的线上化布局,提高资源的可及性。这里,特别需要加强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农村地区、偏远山区等的资源供给,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向这些地区辐射共享,促进教育公平。

第二,数字化赋能资源平台搭建。依托数字化搭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线上平台,能够推动资源流动和协同过程的优化。一是搭建面向家长的家庭教育服务指导平台。如针对家庭教育水平不高现象,通过设置专栏、开放交流研讨平台等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网络课程资源,根据孩子及其家庭情况为其定制个性化家庭教育方案,切实帮助家长掌握适合的家庭教育方法。二是搭建基于学校的协同育人新平台。学校依托平台畅通信息渠道,整合学校信息公开、家长与社会需求调查、家长与社会参与管理等业务,并通过微信、微博、邮箱、短信等多种方式为家长、社会提供参与端口,既保障学校、家庭、社会协作的常态化与规范化,又打破时空界限鼓励更为多元的家长、社会主体更为广泛地参与到学校教育之中。[26]三是搭建基于社会的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社会应积极提供社会优质资源开展网上家庭教育服务及学校课后服务,并结合学生个性化发展目标、家长家庭教育能力提升需求和学校课后服务需求,分类构建社会教育资源子体系,为家庭教育和学校课后服务精准匹配社会资源。

参考文献

[1] 高书国.中国教育现代化六大趋势[J].人民教育, 2020(8):36-41.

[2] 石连海,李护君.中国教育现代化的价值意蕴、现实阻隔及路径优化[J].教育学报, 2023(2):57-69.

[3] 顾明远.教育观念现代化是教育现代化的灵魂[N].人民日报, 2016-02-01(9).

[4] 刘海峰,陈时见,孙杰远,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学理思考与着力方向[J].中国电化教育, 2023(10):1-17.

[5] 祁占勇,王书琴.“双减”政策执行的碎片化困境及整体性治理[J].湖南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报,2022(6):13-22,74.

[6] JANTIEN G, SUIL G, MARLOT H, et al. True Partners? Exploring Family-school Partnership in Secondary Education from a Collaboration Perspective[J]. Educational Review, 2020(6):805-823.

[7] 王亮,钟丽萍,范成文,等.我国青少年体育“家校社”协同育人实践与推进策略[J].体育文化导刊,2023(12):52-58.

[8] EPSTEIN J L. School, Family, Community Partnerships: Caring for the Children We Share[J]. Kappan,2010(3):81-96.

[9] 邱慧燕,柴江.家校合作体系构建的要素、困境及路径[J].内蒙古社会科学,2021(6):179-186.

[10] 陈理宣,尹达.新时代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困境和超越[J].课程·教材·教法,2018(4):4-10.

[11] 左坤,李亚娟.家校合作:教育时空系统对话互动与联通——以南京市家校合作教育追求与实践探索为例[J].上海教育科研,2019(4):49-52.

[12] 郝文武.增强教育内在价值是消减教育功利化的关键[J].高等教育研究,2022(8):29-38.

[13] 赵亮,王兆璟,倪娟.协同育人视域下家庭教育的离场与复归[J].南京社会科学,2023(5):135-145.

[14] 窦媛,乔东平.“家校社协同”视域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顶层设计与实施策略[J].中国教育学刊,2023(1):34-39,74.

[15] 沈洪成.激活优势:家长主义浪潮下家长参与的群体差异[J].社会,2020(2):168-203.

[16] 边玉芳,张馨宇.新时代我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中国电化教育,2023(2):40-46,54.

[17] 邓林园,许睿,赵鑫钰,等.中国高中阶段家校合作的现状以及与高中生发展的关系[J].教育学报,2016(6):78-87.

[18] 蒲蕊,李子彦.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困境及其解决策略[J].教育科学研究,2017(8):26-30.

[19] 家校社共育研究会.“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共育调查报告发布,哪些数据需要关注?[EB/OL]. (2022-04-19). https: //mp.weixin.qq.com/s/s6C72v1XV0giWXoUvDTI5w.

[20] 储朝晖.家校社协同育人实施策略[J].人民教育, 2021(8):33-36.

[21] 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的后果[M].田禾,译.南京:译林出版社, 2011:30.

[22] 齐彦磊,周洪宇.“双减”背景下家校社协同育人遭遇的困境及其应对[J].中国电化教育, 2022(11):32-36,67.

[23] 龙宝新,李海英.“双减”背景下家校共育思维的转变与落地[J].苏州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 2022(3):29-37.

[24] SMITH T E. The Effects of Teacher Training on Teachers’ Family Engagement Practices, Attitudes, and Knowledge: A Meta-Analysis[J]. Journal of Educational and Psychological Consultation, 2017(2):128-157.

[25] 孙逵.共识共振 共创家校共育新生态[J].中小学管理, 2021(10):53-55.

[26] 顾理澜, 李刚, 张生,等.“双减”背景下数字化赋能家校社协同育人研究[J].中国远程教育, 2022(4):10-17.

(本文首次发表在《教育学报》2025年第1期)

来源:永大英语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