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葛建团走上报告席,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3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生态环境厅厅长葛建团走上报告席,作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全省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3月26日,本次常委会会议分组审议报告。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努力谱写美丽中国建设甘肃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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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全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据报告,2024年,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要求,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以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为目标,以建设美丽甘肃为统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全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不断加快。
报告对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状况进行了汇报。
报告显示,大气环境质量方面,14个市州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25.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0.4%,优良天数比率92.7%,同比增加1.1个百分点,未发生人为导致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方面,74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98.6%,同比提升2.7个百分点,无劣Ⅴ类水体,黄河干流出境断面水质连续9年达到Ⅱ类。32个地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扣除地质背景值影响,水质均达到地表水(地下水)Ⅲ类目标。38个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比例为21.1%。声环境质量方面,全省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52.4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二级;全省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噪声平均等效声级为64.5分贝,声环境质量等级为一级;全省各类功能区噪声昼间累计达标率为97.6%,夜间累计达标率为83.5%。
报告显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量分别为2.293万吨、0.862万吨、6.689万吨、0.559万吨,提前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经省生态环境厅初步核算,2024年我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12.5%。
报告显示,2024年全省自然生态状况总体稳定,生态质量指数(EQI)为46.20,较2023年提升0.12,生态质量综合评价为三类。核与辐射环境安全可控,全年未发生辐射事故。环境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定,全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报告对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
坚决扛牢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省委十四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甘肃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甘肃篇章的决定》《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对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坚决筑牢国家西部生态安全屏障作出全面部署。召开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以“八个加力推进”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部署安排。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党组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先后56次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色转型、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等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甘肃省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甘肃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督促指导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依规高质量推进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52次赴现场调研、173次作出批示,督导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典型案例整改、黄河流域污染防治、祁连山生态保护等工作,推动全省生态环境全域性改善。
生态环境领域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到2027年、2035年和本世纪中叶的奋斗目标,提出加快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梯次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的甘肃实践示范样板等重点任务,系统部署推进美丽甘肃建设;各市州及时制定出台贯彻落实文件,建立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美丽甘肃建设推进落实机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构建“1+5+15+N”四级清单管控体系,实行差异化保护、精准化管理,实现生态环境源头预防关口前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推动全省空气质量持续巩固改善。省生态环境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测监管工作机制》《甘肃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甘肃省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方案》等,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和监督监管制度体系。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水平系统提升。以甘南黄河上游为重点,持续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和黄河重要支流水源涵养区建设,加大草原退化治理力度,全年完成修复治理面积46.56万亩。加快实施小流域综合治理、塬面保护项目,全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996.6平方公里。黄河流域34个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特色种植和养殖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程度有效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1.5%。完成11条主要支流、49条中小河流和26条重点山洪沟道防洪治理,治理河长614.03公里。持续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5607个黄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成率98.27%,超额完成国家年度目标。与青海省签订《黄河流域上下游(青海—甘肃段)横向生态补偿协议》,省级补偿资金达1亿元,补偿机制更加完善。黄河流域建设美丽幸福河湖20条(段、个),累计建成69条(段、个),黄河临夏段入选全国美丽河湖典型案例。
污染防治攻坚纵深推进。更高标准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全省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巩固改善,2023年中央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获评“优秀”等次。深入推进蓝天保卫战。省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专家学者决策咨询会和专题会,指导兰州市巩固改善空气质量;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季调度、省生态环境厅月调度空气质量改善情况,开展多轮次空气质量帮扶行动。争取中央资金14.04亿元,实施20个钢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和24台6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累计完成散煤治理35.7万户。强化黑烟车监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4.2万余辆。建成覆盖全省的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在兰州等3市开展宁静小区试点。深入推进碧水保卫战。新划定16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18条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达到“长治久清”,城市建成区内无新增黑臭水体。建设改造污水管网512.33公里,93座污水处理厂中已有88座完成一级A提标改造。兰州、嘉峪关、庆阳三市入选国家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深入推进净土保卫战。持续推进土壤污染源头防控,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15%。统筹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治,完成全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完成394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31.21%。强化固体废物和新污染物治理。建成固体废物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平台,对1.9万家企业危险废物实现全过程数智化监管。推进兰州、金昌、天水和兰州新区“无废城市”建设,建成项目116个、绿色工厂129间、绿色矿山6座、“无废细胞”606个,在全国率先开展“无废集团”创建。开展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和化学物质优先评估,对20家企业6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开展加密监测。建立新污染物重点管控企业清单并纳入环境监管重点单位。
生态保护修复取得积极成效。加快建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祁连山、大熊猫、若尔盖国家公园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区成效评估,34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中29个成效评估结果达到优良。加快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甘南黄河上游水源涵养区“山水工程”,累计修复治理面积243.75万亩。深入推进“三北”工程攻坚战,实施林草沙综合治理项目53个。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累计完成国土绿化综合治理面积1370.61万亩。推进祁连山生态环境保护常态化监管,祁连山地区5市11县连续3年考核优秀。评估显示,祁连山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区域占比增加37.5%。编制完成《甘肃省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25-2030年)》,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出台《关于加强甘肃秦岭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完善秦岭地区生态环境协同保护机制。
绿色转型发展步伐加快。获批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区,新增新能源装机1258万千瓦、总量达到6437万千瓦,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均居全国第2位。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产值达到830亿元。陇电入鲁工程甘肃段全线贯通,陇电入浙工程开工建设。推进铁路专用线建设和公共交通领域节能改造,铁路发运货物7076.8万吨,同比增加6.7%。兰州市被交通运输部命名为“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城市”,酒泉、武威两市列入交通运输部第三批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创建城市。加快绿色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三化”改造项目310个、产业链重点项目810个。11户企业、2个开发区入选2024年度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名单。开展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实施建筑节能改造184.2万平方米,全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新增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近60%。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压茬推进。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将督察整改纳入省委、省政府督查重点内容全力推进。建立省级领导联系指导及定期调度、挂牌督办、暗查暗访“1+3”督察整改闭环管理机制,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第三轮中央督察反馈的59项整改任务已完成23项,1707件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625件。开展第三轮第一批省级环保督察,形成8个典型案例,交办的358件群众举报件办结259件。推进黄河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2021年、2022年黄河警示片披露的19个污染防治类问题已整改完成14个,剩余5个正在组织验收销号,2023年披露的16项问题中11项已完成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自查发现的1845个问题整改完成率99.62%。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全年查处违法案件597件。
生态环境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与青海省开展黄河流域联合执法和现场帮扶,共同解决跨区域生态环境重点问题。系统开展流域、区域环境风险评估,全面完成全省88条重点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编制、演练和现场核查,在全国实战应用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调度指导处置可能次生环境污染的突发事件12起,有效避免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发生。落实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开展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和伴生放射性固体废物专项排查,统筹开展辐射环境例行和专项监测,积极推进金塔前沿站试运行进程。加强生物安全管理,2024年进境种子中截获检疫性有害生物3种类10种次,非检疫性有害生物1种类1种次。
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健全完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保护、黄河流域生态保护、荒漠化综合防治和“三北”工程建设“三大机制”。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湿地保护等立法进程,开展生态安全屏障建设、腾格里沙漠边缘荒漠化防治等条例立法调研。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模式,累计核发排污许可证5406张。推进新污染物监测试点,将挥发酚等155种新污染物纳入管理清单。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推进案件线索移送、调查核实、磋商、提起诉讼、生态修复,启动办理案件235件,涉及赔偿金额7300万元。深入推进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完成2023年第二披露周期1123家企业披露任务,年度报告发布率100%。开展环保信用评价,评定6650家企业环保信用等级,实施分级分类管理。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持续夯实。强化环评审批服务保障,全年审批环评项目2127个,240个省列重大项目顺利开工。推进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建设,5个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纳入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库,总投资57.91亿元。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三个履约周期(2023年度)发电行业企业履约清缴,交易量达268.03万吨,交易额2.31亿元。推进温室气体自愿减排(CCER)项目开发,造林碳汇、并网光热发电5个CCER项目进入减排量核证阶段。巩固拓展兰州市气候投融资试点,推介17个项目获得气候投融资授信125亿元、贷款58.16亿元。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实施意见》,创新推出“GEP生态价值贷”、“生态修复贷”、碳排放配额质押贷款等产品。推动兰州新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建设,累计服务企业1.22万户,上架金融产品226种,绿色贷款99.56亿元。
02
审议: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履行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报告指出,一年来,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成效,但对标美丽甘肃建设目标任务,结构性压力大、减排潜力不足仍是主要矛盾;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不够稳固、改善难度加大仍是突出挑战;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利用程度不高仍是重要短板;生态环保基层队伍力量薄弱、基础支撑不足仍是重大制约;创新绿色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创新仍是加力重点。
报告提出,2025年,要全面推进美丽甘肃建设,扎实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系统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推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坚决整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3月26日进行分组审议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一致表示赞同。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过去一年,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工作值得充分肯定。报告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主线,全面客观反映了全省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进展,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自觉和守护西部生态安全屏障的责任担当,客观分析了结构性矛盾、环境基础设施欠账等短板,结构完整,内容全面充实,反映了全省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建设美丽甘肃等方面作出的积极努力。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生态文明建设进程不断加快,但由于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总体上尚未得到根本缓解,制约和影响美丽甘肃建设的问题依然存在。与会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标美丽甘肃建设目标任务,集思广益,建真言、谋良策。
要抓实“保护治理”这一根本。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深入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持续强化祁连山生态环境常态化长效化监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九大行动”,切实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要紧盯“绿色转型”这一关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是必由之路、大势所趋。要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严把建设项目准入关口,推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大力推进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谋划布局未来产业,加快建设新型能源项目、零碳产业园以及低碳城市。
要锚定“生态美与百姓富”这一目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立足甘肃丰富的生态资源,深度挖掘生态旅游自然景观与文化资源,全面拓宽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路径,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让大地增绿景,让百姓添财富。
要一以贯之下好生态保护“先手棋”,答好高质量发展“必答题”,努力在服务和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上展现甘肃担当、作出甘肃贡献。多位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全面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坚持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有机结合,更好统筹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围绕防沙治沙、水土污染、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循环利用等重点难点问题,打好攻坚战、持久战。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紧盯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发现的问题,健全常态长效监管机制,推进生态修复和高质量发展。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坚持依法治污,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监督落实力度,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强化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注重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增强服务意识,科学文明执法,提升处理环保问题能力水平。要持续加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积极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注重环保问题曝光率,及时通报案例处置情况,不断增强公众环保意识,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注重把生态环境保护和先进的科学技术理念融入到具体措施中,特别是推进生态环保数字化建设。要创新生态环境保护的方法,实现科学管理和可持续发展。从法律政策层面鼓励企业开展绿色技术创新,推动产业绿色低碳转型,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
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要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快解决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重点在噪声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污染整治等方面下功夫。同时,积极探索开展光污染防治研究和治理,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生产生态生活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
来源:甘肃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