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丁俊晖的斯诺克杆、释小龙的武术魂、郝劭文的童年滤镜同时为一支洗面奶站台,这个由体育巨星与影视明星组成的“信任铁三角”,正在化妆品行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当丁俊晖的斯诺克杆、释小龙的武术魂、郝劭文的童年滤镜同时为一支洗面奶站台,这个由体育巨星与影视明星组成的“信任铁三角”,正在化妆品行业掀起一场轩然大波。
近日,清扬君接到一位张先生(化名)的投诉,这款号称热销600万瓶、创造3.6亿(售价59.9元*600万)销售额的左颜右色微酸洁面乳,其光鲜亮丽的营销外衣下,隐藏着令人震惊的虚假宣传。(注:文中“张先生”为多位消费者的集合形象,如同著名法学博士罗翔普法案例中的“法外狂徒张三”,特此说明以免误解。)
明星光环下的产品真相
在抖音左颜右色旗舰店的直播间里,主播身后滚动播放着丁俊晖使用产品的视频切片,“全国销量NO.1”、“16年品质国货”等标语不断闪烁。而商品详情页中,“7天净痘”、“油痘克星”等绝对化承诺与96.67%祛痘率的数据格外醒目。这种极具冲击力的视觉呈现,构成了典型的“明星效应+数据轰炸”营销组合拳。
然而,当清扬君在国家药监局官网查询左颜右色微酸洁面乳备案信息(粤G妆网备字2024328904)时,却发现其核准功效仅为祛痘、清洁、保湿、紧致、控油五项基础功能。
更关键的是,备案中明确标注的功效评价仅基于30人样本测试,且使用的是“具有去黑头效果”(P
“这就像用小区篮球赛的数据冒充NBA总决赛成绩。”某知名化妆品研发专家向清扬君比喻道,“将小样本的显著性差异直接换算成百分比有效率,在科研领域属于严重的数据误导。”
三重违规的营销套路
深入分析左颜右色的宣传材料,清扬君发现其至少存在三个层面的违规操作:
首先,在功效宣称方面,《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化妆品功效宣称不得超出备案范围。而该产品将备案中的“具有祛痘效果”偷换概念为“7天净痘”,已涉嫌虚假宣传。
其次,其宣传页面展示的“发明专利证书”既无专利号也无专利名称,违反《广告法》第十二条关于专利宣传必须标明专利号和种类的规定。清扬君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系统查询,未能找到与该产品直接对应的有效专利。
最令人震惊的是其宣称的临床数据。所谓的“使用后效果:受试者认可96.67%痘痘减少;受试者认可90.00%黑头减少;受试者认可99.90% 温和不刺激”等8项数据,既未注明检测机构,也未公示完整实验报告。
无独有偶。2024年10月,宁波泊本化妆品有限公司因在抖音直播中对其多款产品进行夸大宣传,被宁波市鄞州区市场监管局处以9万元罚款。涉及的产品有“泊本姜黄素水乳套装”、“泊本6D玻尿酸水乳套装”、“泊本舒敏特护喷雾”和“泊本6D玻尿酸水乳3.0”。主播在推广中宣称这些产品具有“8小时长效,七天痘痘减少41%,14天减少35%”、“15分钟快速补水,3分钟舒缓敏感肌肤”、“15分钟补水增加104.2%”、“30分钟褪红减少18.06%”、“4周修护提升42.86%”以及“舒缓退红”等效果。然而,公司未能提供科学证据支持这些声明,且这些宣传与产品备案的功效不符,违反了化妆品监管法规,因此受到了处罚。
2022年,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通过多渠道发布“特润修护肌透精华露”广告,宣称“年轻指数+77%”“柔润+17%”“平滑+20%”“透亮+15%”等功效并附小字标注,经查该广告基于委托第三方实验室的临床报告,但功效数据仅针对特定年龄样本、需配合防晒产品且以片面指标指代“年轻”,专家论证表明皮肤代谢产物恢复不等于年轻度提升,且年龄对效果影响显著,而广告小字标注未能充分告知消费者真实前提条件,最终因误导消费者被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38.17万元。
明星代言的监管盲区
值得注意的是,这款涉嫌违规的产品背后站着三位重量级代言人。丁俊晖作为中国斯诺克领军人物,微博粉丝超2000万;释小龙凭借多部经典影视作品积累了大量忠实观众;郝劭文则是90后群体的童年记忆符号。三人的粉丝群体恰好覆盖了18-45岁的核心消费人群。
“明星代言本质上是用个人信用为产品背书。”清扬君认为,“但现行《广告法》对明星连带责任的规定仍显模糊,除非能证明明星明知或应知产品虚假仍作推荐,否则很难追究其责任。”
清扬君调查发现,三位明星的社交媒体均未直接发布该产品广告,可能是通过品牌方购买的“明星推荐官”title进行间接宣传。这种操作既利用了明星影响力,又巧妙规避了广告代言的法律风险,反映出当前明星商业合作的灰色地带。
不过,近年来,随着“体验官”“推荐官”等新型营销模式的兴起,相关监管政策也在不断完善。目前,北京、上海等地已通过专项法规明确界定此类行为的法律性质:
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的《北京市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合规指引》明确规定,明星在商业活动中通过形象展示、语言、文字等方式对商品进行推荐,均应认定为广告代言行为。特别强调,即便以“体验官”“推荐官”等名义进行推荐,只要不存在真实的投资或劳动关系,同样构成广告代言。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商业广告代言活动合规指引》则进一步明确: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以自己的名义或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该定义将各类变相代言行为纳入监管范围。
3.6亿销售额的流量密码
翻开左颜右色的发展史,其母公司广州迷紫化妆品有限公司的营销策略堪称教科书级别的流量运营。企查查数据显示,公司实控人吴晓盛与刘丽丽通过多家关联企业构建了完整的产业链条,从研发、生产、销售和传播形成闭环。这些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包括广州美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迪爱化妆品有限公司、广州恩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迪爱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广州澜薇商务咨询有限公司等。
在具体运营上,左颜右色深谙新媒体传播规律。不仅重金布局抖音、快手等内容平台,还通过知乎“科学护肤”话题、得物“男士理容”社区等进行精准种草。
数据显示,该品牌2021年斩获天猫金妆奖后,单月搜索量暴涨300%,2024年1-2月的抖音榜单中,左颜右色以1亿+的销售额闯入榜单,印证了“奖项背书+明星效应+内容种草”这套组合拳的威力。
“现在做化妆品,研发投入和营销预算的比例能达到1:20就算良心企业了。”某代工厂负责人透露,“像左颜右色这样主打'男士专业护理'概念的品牌,只要抓住‘控油’‘祛痘'两个关键词,配合明星带货,很容易打开市场。”
行业乱象的深层剖析
左颜右色事件绝非个案。清扬君梳理近三年化妆品行业处罚案例发现(不完全统计),因虚假宣传被罚的品牌中,有78%同时聘请了明星或网红代言,有63%存在功效宣称超出备案范围的情况。这反映出当前行业普遍存在的“三轻三重”现象:轻研发重营销、轻备案重宣传、轻产品重流量。
更需引起关注的是违法成本与收益之间存在的显著不平衡。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对于虚假宣传行为,最高可处以相当于货值金额20倍的罚款。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所施加的罚款往往数额较小。即便按照最高标准进行处罚,也往往无法抵消违法者所获得的利益。这种悬殊的差距正在破坏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清扬君点评:
左颜右色事件犹如一面镜子,照出了中国化妆品行业在高速发展期的浮躁与隐忧。当一个个“国货之光”依靠明星光环和数字游戏收割市场时,真正沉下心来做研发的企业反而面临劣币驱逐良币的困境。
目前,国内化妆品行业“重营销轻研发”的乱象亟待整治。据消费者张先生反映,左颜右色品牌涉嫌在多电商平台进行违规宣传,其行为已非个案,而是折射出行业普遍存在的监管漏洞。清扬君也将持续关注事件进展,推动行业规范发展。
注1:本文图片均来自抖音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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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清扬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