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加码!广电总局明确互联网电视直播监管细则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10 14:07 5

摘要: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遏制违规互联网电视业务增量有关问题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90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的监管力度。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遏制违规互联网电视业务增量有关问题的通知》(广电办发【2025】90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对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的监管力度。

《通知》明确要求各电信运营商、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及地方有线网络公司停止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并要求各省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加强对辖区内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行为的监督;同时要求各省(区、市)广播电视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核实处理违规行为。此举旨在坚决遏制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的增长,维护广播电视行业的健康秩序。

《通知》提出了三项核心要求,明确了各相关方的责任与义务:

1.停止新增违规业务

各电信运营商必须坚持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新发展用户必须为标准IPTV用户;各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必须坚持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中国广电督导地方有线网络公司必须坚持不为新增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提供直播信号,不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不新发展“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

2.严格监督与报告机制

各省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要承担主体责任,在确保发展合规IPTV业务的基础上,对属地是否存在新增“互联网电视直播”用户进行严格监督,一旦发现违规行为,要立即向属地广电行政部门报告。

3.属地管理与常态化巡查

各省(区、市)广播电视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接到各省IPTV集成播控分平台的有关报告后,要立即采取处置措施,同时每季度组织巡查,及时核实处理违规行为,坚决遏制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新用户的增长。

2025年2月25日,广电总局召开治理电视“套娃”收费和操作复杂工作总结部署会议,将“治理违规互联网电视直播业务”列为2025年的重点工作之一。

会议指出,治理工作给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带来积极变化。中国视听大数据(CVB)显示,2024年,全国直播频道用户月平均活跃率62.2%,较治理前上涨9.6%。全国有线电视缴费用户8年来首次实现正增长。同时,“双治理”推动的电视机、机顶盒、遥控器等消费电子产品技术革新、升级换代,在家电和酒店电视以旧换新等政策叠加下,助力提振消费、服务经济发展的效果也将日益显现。

会议强调,2025年,“双治理”工作进入新的阶段,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把“巩固、深化、拓展、提升”作为关键词,以用户为中心,久久为功,打好“双治理”治本“持久战”。

会议强调,完善互联网电视管理体系。抓紧完善管理制度,开展互联网电视播控能力年度评估,对年度评估不合格的集成平台实施退出机制。继续坚决治理违规OTT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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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融媒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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