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告知其有人在网上造谣称她在外地某娱乐场所从事违法活动,并且造谣者还宣称已掌握足够证据,随时可以公之于众。邱女士收到好友消息时并未上心,想着身正不怕影子歪,并且好友也知道自己的品行,必然不会相信他人的一面之词。
案情回顾
3月初,邱女士收到其好友消息,告知其有人在网上造谣称她在外地某娱乐场所从事违法活动,并且造谣者还宣称已掌握足够证据,随时可以公之于众。邱女士收到好友消息时并未上心,想着身正不怕影子歪,并且好友也知道自己的品行,必然不会相信他人的一面之词。
但随之而来的不是谣言的烟消云散,而是造谣者的变本加厉。在接下来的半个月时间里,邱女士的老公、父母、闺蜜、同学、朋友,甚至部分居民都陆续收到此谣言信息。
此时,邱女士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虽然身边亲近的人都知道这个是谣言,但难以避免不明真相的人以谣传谣,如不及时处理,事态只会愈发严重。为此,邱女士立即到公安机关报警。
网警还原真相
接到邱女士报案后,民警迅速开展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经调查发现,榆林籍男子郭某于2023年在网上认识一自称徐某的女子,并发展成情侣关系,后因经济纠纷产生矛盾,郭某认为被徐某欺骗了感情,便想加以报复。
郭某刷到邱女士的短视频账号后,误将邱女士认成徐某,并通过邱女士的短视频互动情况去找寻其亲朋好友,给他们发送其编造的“邱女士在外地娱乐场所从事违法活动”等谣言信息,并对邱女士进行辱骂。
这一行为严重侵害了邱女士的合法权益,干扰破坏了邱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生活,网警依法对郭某予以行政处罚。
网警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指尖敲击更需法律敬畏。公安机关始终对网络谣言、网络暴力保持高压态势。让我们共同守护清朗网络空间,莫让键盘成为伤人的利刃,勿使屏幕变成照妖的魔镜。
一、网络言行严守底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公然侮辱或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可处拘留或罚款;第25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可处拘留或罚款;
二、遭遇网暴及时存证。受害者发现被网暴后要立即采取"三步应对法":①对谣言内容录屏截屏,保存原始链接;②记录传播者ID、传播时间及扩散范围;③通过"网络110"或12377平台在线举报,同步向属地网警报案。
三、社交账号注意防护。短视频平台建议设置"互关好友可见"隐私权限,审慎通过陌生人好友申请,定期清理可疑关注者。
四、谣言止于智者。公众收到来路不明的负面信息时,请勿做"二传手"。
来源:名侦探柯西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