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里面一名女乘客发现裤子上有不明液体,她转头看了看旁边中年男子,就哭喊:
最近一条上海地铁猥亵视频火了。
里面一名女乘客发现裤子上有不明液体,她转头看了看旁边中年男子,就哭喊:
“你把裤子脱了,还弄到我身上。”
这时候顶着黑眼圈的男子回过头来否认。
姑娘说,是你拉开拉链做的。
整个视频里,姑娘一直在哭泣,非常无助。
好在旁边有人用行动支持她:“姐妹,我录了视频,我陪你去。”
然后几位乘客齐力把中年男子拉下地铁,交给车站民警。
事情很快上了热搜,官方也出了通告,表明这是一起猥亵事件。
最后这名41岁姚姓男子被行政拘留。
这么看来,整起事情并不复杂。
而且,考虑到有受害者的发声,有同行乘客的善良保护,也有地铁工作人员的尽职尽守,通报也第一时间给出,那这件事算正能量吧。
不,评论区觉得假。
“太假了!”
一开始有人觉得俩人手搭手,所以肯定认识。
还说俩人就是约好来地铁干的,只是因为事情败露,所以女方背刺男方。
他们也并非没有依据。
拿出一份4月9日的处罚决定书,说女方赵某莎就因为虚构事实被拘捕了。
只是新版本里有点不一样。
这次男的进去了,选择把女的供出来,最后扰乱公共秩序的两人都被行政拘留了。
不管怎么样,在他们看来这不是地铁猥亵事件,女生不止不是受害者,而是始作俑者。
那最后,男的女的都活该。
真如此吗?
我们不妨来看看。
搭手就算认识吗?首先,是男子几次去“搭”女生的手,他也不依不饶去“搭”旁边穿黄色外套的女生的手。
本质在于他想求饶,想让大家息事宁人。
受害人和黄衣姑娘也不是不拒绝,都躲了两三次。
所以搭手就算认识这点说法,显然没根据。
其次,处罚决定书是这次的事吗?处罚决定书是有文号和行政执法单位的。
把赵某莎的和其他对比,可以知道她的事不是发生在轨道交通上。
既然如此,那就基本不是本次地铁猥亵事件的。
同时,这里没有姓姚的男子,那又可以证明所谓俩人一起被拘留是假的。
有没有可能处罚决定书还没作出,但事已发生?注意了,同样是4月9日这天,上海轨交公安通报说这是猥亵事件,男子被抓,被拘留几日。
不可能在认定猥亵的基础上,又说在摆拍虚构。
而且10日,静安区文明办工作人员说,还没掌握见义勇为乘客的基本信息。这些都说明官方对于猥亵的认定没有异议。
好了,又一份通报出现。
说36岁的杨姓男子,为博取关注,满足个人虚荣心,编造了“男女认识”“都是剧本”谣言,最后他也被抓了。
事已至此就不需要“再反转”了。
当然有的网友因为成都男子被诬陷地铁偷拍事件的出现,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但你不能一杆子打倒一片,从此碰到类似事件就都觉得是造假,是诬告,甚至还要开展对受害者的网暴。
那你和始作俑者有什么区别呢?
看到这里,你也肯定觉得事情该结束了吧。
不,依然没有。
很多人干脆把网暴境界提升一步。
一开始说女生长得一般,像凤姐,这也下得去手啊。
说着说着,又转头夸男的很帅,估计跟女的要个电话就成功了。
我不理解。
难道说她是一个外貌普通的女性,被猥亵就不算受害者了?难道他长得好看,就可以肆无忌惮违法犯罪了?
你觉得这些过分了,你很难相信2025年还有这样的言论,但你要是到视频号上,更会惊掉下巴。
他们表示,女生穿得太暴露了,应该得体一点;
他们觉得这又不会怀孕,怕什么。
还有的通过回复坚称男人本色,所以这种猥亵行为不是什么大事,互相理解吧。
总之都是女生的问题。
而且如果报警,你会毁了他一生的。
好家伙,都把息事宁人美化成了请你通情达理一点。
这还不止。
更有甚者坦言,女生也在享受啊,你吃干抹净了想不认帐啊?
恶意遍布许多平台,遍布各种评论区。
所以起初吐槽评论区娱乐化性骚扰都吐槽轻了。
现在已经是把刺刀捅向受害者了,还连捅好几刀。
问题是受害者有罪论站不住脚。
你说女生穿得暴露穿得不得体,所以在引诱男性犯罪。
可很多研究都表明,性骚扰行为的发生与女性着装暴露程度无关。
比如浙江传媒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发布了一篇文章,作者找了相关案例,研究发现:女性受害者着长袖+长裤的比例占70.52%。
另一边,穿短裤的受害者的占比,在整个人群里差不多是最低的。
实际上随便翻翻相关案件就能知道个大概。
去年11月北京也曝光了地铁色狼的案例。
他连续作案后被抓现行,而当时他的目标对象是这样的:
女生戴了口罩,穿着羽绒服这种厚实的外套,几乎只露眼睛。
那这种“穿的少诱发犯罪”的理论显然崩盘了。
而且你一味指责受害者穿的少,事实上,上海地铁猥亵事件里的女生穿得不少啊。
上半身穿了长袖外套,下半身穿了瑜伽裤,都是厚实的长衣长裤,色彩也不鲜艳。
这时候有人质疑穿瑜伽裤得不得体的问题。
可瑜伽裤不是奇装异服,事件中女生的瑜伽裤还是比较厚实的那种,这样情况下都不能穿的话,那还能穿什么。
另外,得体的标准该谁评定,又是什么标准的问题,从来就没讨论清楚过,那让人怎么执行呢。
这里再科普一个常识。
性骚扰里的女受害者,不是穿的少容易被骚扰。
恰恰相反。举止乖巧,看似柔弱害羞的女性,即给施暴者一种好掌控的印象的女性更容易被性骚扰。
2016年时,华盛顿邮报就曾对性侵犯们的供词进行过调查。
发现他们在选择目标时往往更注意看起来没气场且不自信的女性,因为她们看起来更容易屈服。
至于被害者当时穿着什么样的衣服,多数犯罪者们没有太深的印象。
所以说,你穿什么并不和“诱惑”有关。
既然如此,我们也可以得知,“长得丑,不配被性骚扰”这样的观点不对。
因为犯罪者不太在乎对方长相啊。
另一边,我们经常看到有人说他长得帅,身边不缺女人,所以不需要猥亵。
实际上,帅没有客观标准,情人眼里都能出西施呢,审美也有时代变化;
而且,你说长得帅的人身边不缺性资源;
那我们推论一下,比帅哥优势更明显的身居高位者,似乎也容易吸引女性,所以他们更不会去猥亵了吧。
但当领导的处长,在地铁上猥亵他人的事又不是没有发生过。
换言之,你不能觉得一个人是富豪了,他就一定不会做小偷。
我们再推论一下,以后是不是长得丑的不配上街,不配出门,连正常生活和工作都不值得进行了。
本质上,“我骚扰你那是我看得起你”的视角,不只是物化女性,还是物化所有人类。很前现代。
我们当然要倡导,女生在外面要保护好自己;
但我们不是要规训女生,让她们不断束缚贬低自己,什么都不能干。
在男女对立情绪剑拔弩张的当下,我们不该只有加速这条路。
还可以去改善,不是吗?
这事本来很简单。
再怎么说,它也不该是一种性别对另一个性别的攻讦;
也不该是一个地域对另一个地域的歧视;
它应该是一种善行去推倒一种恶意,让大家看到正能量。
也许你看到烂活在互联网里蔓延,很痛心疾首。但没关系,可以往好处想。
网友有张嘴就能说,这代表科技在普惠;网友想说什么就能找到同道中人,说明人类并不孤独。
在复活了濒危物种这事上,互联网确实功不可没。
来源:墨问大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