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这3项政策已经到期,纳税人不能再享受,会计们申报增值税时要注意了!
这3项政策已经到期,纳税人不能再享受,会计们申报增值税时要注意了!
这3项政策已到期
纳税人不能再享受
一、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关于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6号)
政策要点:自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归属中央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对归属地方收入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宣传思想文化事业发展等因素,在应缴费额50%的幅度内减征。各省(区、市)财政、党委宣传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制定的减征政策文件抄送财政部、中共中央宣传部。
二、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重点提取:
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延续实施一年,执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2、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执行期限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加计抵减政策部分到期
目前该政策已经到期,尚未发布延期政策,以前享受该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2024年已经不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纳税人不再计提加计抵减额,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停止抵减。
仍在执行的加计抵减政策
1、政策要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以先进制造业企业为例:
2025年4月,朴税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税率13%,销项税130万。当期取得进项合计104.2万,其中专用发票抵扣税额104万;普通发票(购进旅客运输服务计算抵扣)抵扣0.2万。
按照规定,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
因此朴税公司加计抵减的发生额=当期进项税*5%=104.2*5%=5.21万。
朴税公司2025年4月应交增值税=销项-进项=130-104.2=25.8万,同时,当期可以加计抵减的金额为5.21,所以最后实际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为25.8-5.21=20.59万。
账务处理:
1、销项部分
借:银行存款 113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万
2、进项部分
借:成本或者费用科目 806.66万(按进项税税率倒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4.2万
贷:银行存款 910.86万
由于当期产生了增值税,期末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转出。
3、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25.8万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5.8万
转出后,应交增值税科目的期末余额就是0了,而其中的各项专栏,销项税、进项税额都和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一致,能对上的。
4、抵减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21
贷:其他收益 5.21
(注意:如果执行的小企业会计准则没有其他收益科目,计入营业外收入即可)
5、支付税款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59万
贷:银行存款 20.59万
申报表填写:
填写附表1
填写附表2
填写附表4
这个表才是关键,是加计抵减需要填写的地方。也是先进制造业企业应单独核算加计抵减额的计提、抵减、调减、结余等变动情况的一张表格。
也就是增值税申报按可以加计的进项税相应比例计算加计抵减金额时候不需要做账务处理。
直接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4记录计提数。
比如当月进项税100,按10%加计,应该计提10的加计抵减数,那么直接在附表是填写10即可。
#实际抵减时候这部分再做账#,计入其他收益,同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附表4记录抵减数和期末未使用数。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比如当月实际抵减了5的加计抵减数,剩余抵减数位5。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其他收益 5
那么现在加计抵减政策截止了,按政策剩余的抵减数不能用了,申报表上不允许你填实际抵减金额了,账务上也不需要做任何处理,你始终是以实际抵减的计入了其他收益,没抵减的你也没做过账。
2、计提时有做账务处理的情况
那为什么有小伙伴说怎么处理账务上多计提的呢?
那是因为有一部分朋友为了在账务上体现加计抵减的计提,抵减过程,在每个月计提时候就进行了账务处理。
比如当月进项税100,按10%加计,应该计提10的加计抵减数。
账务上就做了一个
借:应交税费-加计抵减 10
贷:递延收益 10
实际上也不影响当期损益,因为还没实际抵减,只是在账上体现了,同时增值税申报表附表4也填写计提数10,这样申报表和账务就有个对应。
那么实际抵减时候,比如当月用了5。
在把递延收益转到其他收益。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应交税费-加计抵减 5
同时
借:递延收益 5
贷:其他收益 5
增值税申报表也在实际抵减栏次填写一个5,期末结余5,和应交税费-加计抵减期末余额也对上。
那么如果你是这样做账,现在加计抵减政策结束了,你直接把剩余计提数冲销了就是了。
借:递延收益 5
贷:应交税费-加计抵减 5
已经享受了加计抵减
如何更正申报?
加计抵减、加计扣除的区别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17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提高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
来源:花姐是个会计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