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周检】谭丹:守护青春 点亮未来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4-17 01:41 2

摘要:“作为一名未成年人检察官,我始终坚信,每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都是一颗蒙尘的星星,我们的职责是拂去尘埃,让星光重新照亮他们的人生。”——这是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谭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作为一名未成年人检察官,我始终坚信,每一个误入歧途的孩子都是一颗蒙尘的星星,我们的职责是拂去尘埃,让星光重新照亮他们的人生。”——这是郸城县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谭丹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谭丹,女,汉族,38岁,中共党员,郸城县院第五检察部副主任,三级员额检察官。她深耕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十余年,以坚定的政治信念、卓越的专业素养、深切的人文关怀,用心、用情、用力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荣获第四届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标兵,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嘉奖,7个案件的经验做法、2份调研报告被省院评为典型案例或予以转发。

精准教育矫治

做迷途少年的引航者

谭丹坚持依法办案,以“虽非亲生子,仍怀慈母心”,为涉罪未成年人找寻最佳处理方案,做到于法有据、于案适当。针对涉罪未成年人“个性差异大、矫治需求多元”的特点,对每名涉案少年开展社会调查、心理测评、家庭评估三重诊断,根据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矫治方案,力求做到对症下药、因案施策。

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办理了一批重大、敏感案件。她充分考虑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和可塑性,积极探索多元化的帮教措施。联系当地的企业、职业学校,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技能培训和实习机会,许多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在她的帮助下重新找回生活的方向。

鹿邑“1.02”案件中,张某某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缺乏家庭关爱与监管。她积极联系家庭教育指导师,为张某某量身打造帮教方案。跟踪回访中,张某某已顺利回归校园,亲子关系融洽。该案先后被省院九部评为涉未成年人法律监督精品案件、2024年度第一批参考性案例。办理的“周某某等人聚众斗殴案”,开展的党员志愿者心理疏导、职业学校技能培训、村委会监督公益劳动等做法被省院办公室转发。

多元保护救助

做祖国花朵的守护者

谭丹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零容忍”。丁某某强奸案中,未成年被害人时隔七年报案,被告人拒不认罪,该案指派谭丹办理后,她查微析疑,提出了十余条具体详尽的继续侦查取证意见,并在走访事发学校及师生时,发现另两名被侵害女童,最终,法院以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判处丁某某有期徒刑十三年。

未成年被害人受到身体伤害的同时,往往也遭受心理创伤。例如,张某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中,被害人刘某某正处青春期,因面部毁容、肢体功能障碍,产生自卑、恐惧等创伤后应激障碍。谭丹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一次性完成对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心理疏导等工作,并协调做好司法救助、医疗复学、生活安置等工作。通过该案办理,她主动向领导汇报,协助推动教育、卫健、民政等部门共建未成年被害人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该案做法亦被省院九部转发。

解决治理难题

做犯罪预防的力行者

涉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重要的司法问题,更是突出的社会问题。而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问题又易反复、难根治。谭丹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特点、原因和趋势开展深入调研分析,先后撰写的《关于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关于住宿经营场所成为涉未成年人犯罪高发地的调研报告》、《关于辍学未成年人犯罪的调研报告》等多篇报告材料被上级领导批示或者上级院转发。通过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情况通报等方式,做实跟踪监督和反向审视,推动解决案件背后的共性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未成年人犯罪。

谭丹持续做实“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理念,结合未成年人罪错程度、个体差异、诉讼阶段,协助做实做细分级干预矫治工作,实现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该县建成专门学校后,她积极参与组建“检察官+教导员+N”帮教小组,协助校方建立在校学生台账,分级、分类干预,并提供生动的法治教育课程。该院派驻的专门学校工作室成为首批由河南省检察机关统一挂牌的“检察官联络工作室”,相关经验做法被省院《检察信息快报》转发,并同时报送最高检办公厅和省委办公厅。

深化普法教育

做法治精神的传播者

谭丹立足于办案实际,运用专业优势,讲好未检故事。结合学生身心发展特点,以防范“校园暴力”“性侵害”为主题,制作了“法律与我共成长”“勇敢说不”等法治课件,走进郸城中小学校,特别是涉案学校和偏远农村学校,用真实案例为孩子们举行法治讲座,受教学生5万余人。她组织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在亲身体验庭审的过程中学习法律知识,引导他们提升法治意识,学会理智思考和自我保护。她还建议设立了家长课堂,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改进家庭教育方法,为孩子提供健康平和的生活环境。

未成年人检察既是事业,又关乎情怀。在谭丹办公室的抽屉里,有许多孩子们手写的信件,其中一封写着:“谢谢您没有放弃我,让我知道人生还有光。”这朴实的字句,正是对未检工作者最美的褒奖。面对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更高要求,她始终铭记初心:我们办的不仅是案子,更是孩子的人生。唯有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协同各方凝聚合力,方能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征途上,绘就“少年无恙、社会长安”的法治画卷。

周口市人民检察院

出品

来源:西里有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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