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主动服务“旅居云南入昆第一站”三年行动发展大局,大力选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新创业优秀女性典型,激励广大女性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旅居产业发展中发挥自身优势和积极作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巾帼行动”,主动服务“旅居云南入昆第一站”三年行动发展大局,大力选树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创新创业优秀女性典型,激励广大女性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深化旅居产业发展中发挥自身优势和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寻找“乐居嵩明·最美庭院女主人”活动。
活动主题
寻找“乐居嵩明·最美庭院女主人”
活动时间
2025年4月15日—2025年5月23日
寻找范围
全县范围内涉农村(社区)家庭庭院女主人,民宿、休闲农庄、农家乐等女主人、女性创办人或女性经营管理者。
寻找标准
一.庭院布局美
1.空间布局科学、实用、协调。
2.合理规划生活、生产、休闲、文化等功能空间,不乱搭乱建。
3.合理设置庭院花(果、菜)园、圈舍、户厕、厨房等。
4.集约节约用地,注重考虑抗震防灾、生态环保、采光通风等因素。
二.庭院风貌美
1.根据地方风情民俗、文化特色、家庭需要等进行设计建设,与城乡规划、周边景致、生态环境相协调。
2.对庭院进行绿化美化,有条件的可设置和庭院环境相协调的院内景观。
3.庭院地面平整无坑洼,围墙围栏等整洁美观。
4.房屋外墙颜色、屋顶设施设备等与房屋景观、周边环境相协调,不乱张贴涂写,不乱挂物品,不私拉乱接管线、不乱搭乱建。
5.因地制宜根据气候水文条件、地形地貌特点、当地民俗、民族、人文、历史、农耕文化资源等美化庭院。
6.利用生产生活中废旧闲置物品,创意点缀,循环利用。
7.在传统节日、法定假日等节庆假日对庭院进行装饰。
三.环境卫生美
1.庭院内干净整洁,无异味,无杂物。
2.生活污水无外溢、不乱排,提倡采用雨污分流。房前屋后无积水、积冰、积雪。
3.庭院内卫生户厕按需选择水冲厕所或旱厕,符合《云南省农村厕所改造建设验收办法》(2022年修订版)要求。
4.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并定期清洁。
5.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分门归类、有序放置,不侵占公共区域,不阻碍交通,车辆停放规范。
6.庭院种植不宜使用对环境有害的农药和化肥,畜禽养殖宜圈养并及时清理排泄物。
7.庭院内有水景观的,提倡采用循环用水,保持水质良好。
四.家庭文明美
1.遵守社会公德、爱国守法、爱岗敬业、诚实守信。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区公约、村规民约等,践行勤劳致富、文明健康、理性消费、绿色低碳等理念,积极参与社会公益,倡导婚育新风。无铺张浪费、盲目攀比、厚葬薄养、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陋习。
3.弘扬家庭美德,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积极履行赡养老人、抚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注重家庭教育,践行科学育儿理念,传承好家风好家训。家庭和睦、家教良好、家风端正。
4.邻里和睦,友好相处,守望相助。
五.庭院经济美
1.在庭院种植经济型花木草类、蔬果药材、食用菌等,在条件允许地区适度发展庭院养殖。
2.在庭院发展手工作坊非遗工坊等特色手工业。
3.因地制宜利用庭院进行农产品晾晒、农机具存放、农产品粗加工等生产相关活动。
4.与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业态相结合,发展特色民宿、休闲农庄、农家乐、小型采摘园等。
5.利用庭院发展电商销售、直播带货等业态。
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采取推荐申报、初审、综合评审和公示展播的方式,坚持组织推荐、自荐相结合,材料评审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原则。整个活动执行流程如下: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阶段(4月15日-4月30日)
第二阶段:初审筛选阶段(5月1日-5月9日 )
根据报送和收集上来的所有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经过初审,甄选优秀候选人名单。
第三阶段:综合评审阶段(5月10日-5月15日 )
根据初审情况,开展走访和实地考察,对候选名单进行专业评审,最终选出2025年“乐居嵩明·最美庭院女主人”。
第四阶段:公示展播阶段( 5月16日-5月23日 )
评选结束后,将根据活动最终入围名单,在嵩明妇联公众号等平台上进行公示并开展专题宣传。
联系人:韦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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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嵩明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