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四月的麦田里,无人机正低空喷洒叶面肥,螺旋桨搅动的气流掀起一层层绿浪;西红柿秧苗已经栽好,正在育苗的老农裤脚还沾着育秧大棚里的泥印……连云港市东海县东南部,面积约357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
4月17日,
《江苏法治报》头版头条报道我院房山人民法庭构建化解涉农纠纷闭环“保护圈”。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东海法院房山人民法庭构建化解涉农纠纷闭环“保护圈”
四月的麦田里,无人机正低空喷洒叶面肥,螺旋桨搅动的气流掀起一层层绿浪;西红柿秧苗已经栽好,正在育苗的老农裤脚还沾着育秧大棚里的泥印……连云港市东海县东南部,面积约357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司法服务这一片辖区,东海县法院房山人民法庭以“农家法庭 法润乡村”服务理念为宗旨,站好“护农法治岗”,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全面服务乡村振兴中展现“小法庭”的“大担当”。一次有效调解,面临抛荒的3600多亩土地被“激活”
“吴法官,我们村土地流转遇到了问题,3600多亩土地面临抛荒,很棘手啊,请法庭帮帮我们。”去年5月初,正值春季小麦收割、夏季水稻准备播种的时节,陆圩村的村书记心急如焚地来到房山法庭。
由于村集体的3600多亩土地发包给某农业公司,承包期限5年。到第三年,在小麦正值收割之时,由于该公司经营不善,管理能力有限,同时在发包土地之时,双方未能准确测量承包面积亩数并交接,某农业公司要求解除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并明确表示即使不同意解除,该公司也不会再继续栽种夏季水稻和支付土地承包金。如果该公司不继续履行合同和交纳支付土地承包金,陆圩村委会无力向老百姓支付流转土地租金,3600多亩土地也面临抛荒,损失巨大,影响恶劣。
房山法庭立即开展诉前调解,与乡镇党委政府齐发力,向双方详细讲解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法律规定,从“法理情”等多方面入手,为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释法说理和耐心调解,双方逐渐放下芥蒂。某农业公司同意将小麦等农作物收割完,便于村委会安排下茬耕作,解决了农民的燃眉之急,也为面临荒废的土地开启了“绿色救赎”之路。
土地是农业的根本,维护土地安全,保护土地正常运行,是关系农业发展、农民幸福的大事。房山法庭积极加强与村镇党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交流,促进与司法所、派出所、矛调中心等组织的对接,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通过“巡回审判+多元解纷+科技赋能”等模式,将司法服务延伸到农家院落、田间地头,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暖流。
今年以来,房山法庭还在辖区内积极推进融合法庭,对接基层司法、行政及社会力量,构建预防、排查、化解链条式解纷体系,凝聚前端纠纷预防化解合力,推动更多苗头性纠纷、批量性纠纷化解在当地。
农田被“爆改”,法院依法裁判护耕地稳农基
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这是我国耕地保护的一条红线。房山法庭通过依法裁判及判后延伸,坚决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努力让每一寸耕地都成为丰收的沃土。
承包农田,开挖鱼塘,变身“塘主”,乍一听是条致富的“好路子”,实际上却可能“踩”上法律的红线。房山法庭在受理的一起土地纠纷案件中,王某从同村村民手中承包土地并进行特色农田改造,后将案涉土地转租给张某,张某联合其他两人合伙经营,在原本种植农作物的土地上,开挖鱼塘进行水产养殖,改变土地用途。王某多次与张某协商,要求张某将鱼塘恢复为农田,张某不予理睬。经当地村镇多次组织调解无果,王某将张某诉至法庭。
时值春耕时节,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决定上门巡回审理,化解双方的纠纷。房山法庭现场告知私挖鱼塘破坏基本农田是违法行为,要求其立即整改,恢复土地原貌。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张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将土地恢复原状,双方握手言和。
房山法庭坚持绿色发展、系统保护、最严法治、协同共治理念,建立耕地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采取“属地化解”模式将案件分配至对应乡镇,聘请乡镇政府、司法所等工作人员担任调解专员,就地解决土地纠纷。
房山法庭以司法助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加强涉耕地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审慎采取耕地查封等措施,助力政府依法收回耕地、盘活资源,与政府相关部门探索建立闭环“保护圈”。充分发挥司法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功能,引导全社会不断提升农用地保护法治意识,为保护土地资源安全、粮食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深耕法治沃土,一线体验提升普法新维度
“邀请我们参加这个庭审非常好,让大家知法懂法,才能更好解决问题,希望法官以后经常到田间地头给大家普法……”房山法庭积极组织辖区内村镇干部、种田大户、人民调解员、网格员等群体走进法庭,现场观摩一起典型的土地纠纷案件庭审。
庭后,大家座谈交流,通过面对面沟通,不仅能直接了解各村面临的同质纠纷,集思广益,提建议、想办法、解矛盾,还能提升与会人员的专业素养,促进土地流转的规范化、法治化。
不仅要“请进来”,还要“走出去”。近日,房山法庭把“农家小法庭”搬到了田间地头,通过巡回开庭的形式审结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村干部、人民调解员、群众等2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通过法官与人民调解员、村干部一个多小时的调解,被告同意支付欠付原告李某的土地承包费1.5万元,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该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法官结合该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们讲解了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应注意的问题,对民法典中规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法律法规及法律常识作了讲解。
房山法庭还成立“助耕普法小分队”,组织法庭干警走访种植大户、家庭农场,针对农业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法律需求,为农民答疑解惑。同时,利用当地群众赶集节点,开展“法治赶大集”活动,帮助农民解决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问题,还通过普法教育提升其风险防范能力,有效推动乡村法治化建设进程。
作者:魏良敏、李思宇
图片:汤景宁 摄
来源:一小只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