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跟风是市场行为,有了好题材,大家都想去捞一把,这没什么可说的。毕竟是向市场抢饭吃,竞争上见真章,不寒碜。
1971年,对香港电影来说,是一个举足轻重的一年。
一名叫李小龙的31岁返港青年,以一部《唐山大兄》横空出世,震惊了整个香港,也震惊了整个东南亚。
香港动作电影的格局,从此改变。
人红,是非就多。李小龙也是如此。
《唐山大兄》与《精武门》是连续拍摄的两部片,也连续大卖。
一时跟风者众。
跟风是市场行为,有了好题材,大家都想去捞一把,这没什么可说的。毕竟是向市场抢饭吃,竞争上见真章,不寒碜。
还有一些人,则选择直接碰瓷。
李小龙红了之后,香港就冒出来一位叫刘大川的人,多次在报刊上发文挑衅碰瓷李小龙,号称要打倒他,让他见识下什么叫真功夫。
这种事情私下也有很多,但李小龙都不予理会,觉得不值得,除了帮对方炒作,毫无意义。
但是叫嚣者多了,李小龙烦不胜烦,还是参与了其中的一次比武,对手就是刘大川。
我记得听说过在香港发生的那一场比武,是李小龙和一个在报纸上多次挑战他的人之间发生的比武。
那个家伙是亚洲拳击冠军(实际是四届香港拳击冠军),曾公开非议李小龙在武术界的地位,并公然挑衅,要与李小龙打擂台比赛。
李小龙前几个月都是采用冷处理方式对待媒体炒作,但最终决定接受挑战,因为他忍耐够了。
他联系了香港的一名警局探长(即华人探长邓生,时任香港中国国术总会会长),说:
“如果你能向我保证,没有人会知道这件事,我会和他比武,因为我不想给这个家伙任何宣传的机会。否则,这事会没完没了。”
警局探长同意了,然后,李小龙和那位武术家都得到了(具体的比武)时间和地点的通知。
(比武开始),那位拳王采用左刺拳和勾拳发动攻击。李小龙自己研究拳击多年,采用简单的头部晃动和侧闪就躲开了所有打来的拳头。
突然,他的一记闪电般的踢击飞起,正中对手的前额,
将他的额头踢破并击倒了他——不省人事。
整场比武只持续了不到30秒。李小龙拿出他的支票簿,用倒下的拳王的名字写了一张支票,以支付缝合该男子伤口所需的医院费用。
显然,警局探长没有保守好这个秘密,很快,有关李小龙这次比武的消息,就在我拍摄《龙争虎斗》的时候,传到了我的耳中。
我当面问李小龙这次比武是否是真的?
李小龙冷冷地点了点头,同时告诉我“别声张”。
咦?
为什么要用“我”?
因为上面这段话,出自香港健美先生、《龙争虎斗》里的大只佬杨斯的历史证词,都是他回忆中的原话。
回到上面那句话:人红是非多。
人不红呢?就压根没人鸟你是谁。
有关这一点,1971年的吴思远深有体会。
1971年属于李小龙,这是他的处女作大红之年。但是,同出处女作的,还有26岁的吴思远,他的导演处女作《疯狂杀手》,票房只有27万。
因为不赚钱,原定的三部片约,第二部也就自然消失了。
吴思远深深悟出了一个道理:导演不卖座,就没有话语权。
第一部不火,原因不完全赖吴思远。因为剧本与卡司,全是既定的,而他的一些新想法,也被老板亲自给剪掉了,最终呈现的是一部中规中矩的古装武侠片,属于已经被市场淘汰的类型。
由于成本控制的原因,第一部没有赚钱,但也没有亏钱。
吴思远就想着遵照合约,继续与明星电影公司合作拍摄第二部,也就是《荡寇滩》。
这一次,剧本是他自己早就写好了的。
以前,他做场记及副导演的时候,时间比较空,就想了很多故事,其中《荡寇滩》是已经成型了的。剧本是他在自己的好友、《疯狂杀手》的美术、服装设计、海报设计卢建明家的客厅里写的。因为两人关系很关系好,经常去他家里玩。
写完了剧本,就交到了明星电影公司老板黄韬的手中。结果黄老板不置可否。剧本被他收到后就丢到了一边,冷置了。
作为一个想法的人,吴思远知道这部《荡寇滩》一定会赚钱,就想让黄老板来赚,好替他扳回一局。
但是,《疯狂杀手》没有赚钱,一切也就免谈了。
可是,《疯狂杀手》在当时并不是烂片,它只是老套,不流行而已,电影本身还是很流畅,很成熟的作品,完全不像其他新人搞乱。吴思远作为导演的潜力已经得到发掘了,完全值得继续给他机会的。
可是,黄老板不肯。不过呢,黄老板不肯,却有朱老板愿意。
一位菲律宾的华侨,名叫朱焕然,在香港看了《疯狂杀手》。他觉得戏虽然不卖座,但是拍得很好。于是,朱老板通过剪辑师郭廷鸿找吴思远,约他聊天,提出要投资新戏。
这郭廷鸿尽管没啥名气,但的确是吴思远的贵人。
第一次,是他向黄韬推荐了吴思远,让他获得了拍摄《疯狂杀手》的机会。现在又是他,作为中间人,来为吴思远送机会了。
第一部戏备受打击的吴思远,那时正在家里无所事事。听说有人找他拍戏,自然又是非常高兴。
不过,这朱老板很聪明,说只愿意投资一半,其它一半呢让剧组自己搞定。
吴思远就有些犯难,自己年纪轻轻,哪有钱啊?但是,又很想拍,怎么办?
干脆,成立一家公司,与朱焕然合营,名字叫做“富国(香港)影业有限公司。这样可以正规化,也可以把财务啥的都理清楚。
至于影片另一半的资金嘛?要不然,就把自己的酬劳……导演费大概值多少钱摆进去,武术指导袁和平的人工多少钱摆进去,剪接师的也是,反正酬劳就全打在预算里。但是,还是差一点,那就每一个人再拿一点钱出来,每个人拿八千块。当时八千块也算是蛮大的一笔钱,大家都很小心拿出来,就拍了。
剧本呢?此时还在明星公司的老板黄韬那里。于是,吴思远就管他去要。
那天,听说黄老板要坐飞机去别的地方。就赶紧跑到机场,说是去送他,装作很顺便地说:老板你能不能把那个剧本还给我?可能我要到别的地方去拍。黄韬就说好、好、好……
吴思远一直觉得很遗憾,黄老板第一个找自己拍戏,但是赚大钱的电影却没他份,总觉得是一种欠缺。又一想,这大概也是一种注定,我已经剧本都给你了,你也知道这个剧片制作费用不大,只要你说好,这个片子你继续拍吧,你就能赚大钱了。可是,你却......更何况,这部戏真得赚了非常多的钱。唉,这就是缘分,天注定吧。
剧本有了,那就开工吧。
华侨老板的好处,就在于他人在菲律宾,不能常来片场,也就不会干涉创作自由。吴思远想怎么拍就怎么拍,简直是太好了。那让放开了手脚,自己真正全面做主,演员怎么配搭、戏怎么拍、剧本怎么样都是自己做主。
基于从业经验,吴思远在项目立项的时候,心里就有了一定的把握。就知道这部戏只要能拍得出来,肯定卖座。
《荡寇滩》这个戏,对于香港电影的意义在两个方面:
第一,充分展示真功夫。以前邵氏虽然有些明星会打,像姜大卫、王羽这些人很灵活,但不是真的有功夫。这也是吴思远从演员开始,就一定要一批真正有功夫的人去拍功夫片。所以,影片里展示拳脚的,一定都是真正懂拳脚的人。当
男主角,他找来了当时在邵氏一直演大反派的陈星。陈星有真功夫,习空手道的,手上练得都是茧;他有一定的知名度,但是不是很红。吴思远心目中的主角也是不一定要非常俊俏,但是要有性格,与剧本相吻合。片中的大反派设定为陈观泰,他是大圣劈挂门正宗传人,打五路猴拳有模有样,一身真功夫。其他演员,也都是从事泰拳、空手道、拳击的高手。
在动作设计上,影片也因此格外讲究拳拳到肉,少玩花拳绣腿。正是因为片中的动作戏格外精彩,也最终导致了影片大卖。
只是,那时候袁和平的动作设计还没能做到真正实战的效果,依旧大开大合,很多花架子,但它已经是那个时期做到最好的影片了。袁和平名声大爆,还得再等等,等《蛇形刁手》《醉拳》时,与成龙一起火起来,一个导演,一个主演,双双爆红。
第二,是打破了以前片场的规则,全部用实景来拍,也就是到新界那些村屋取实景。以前香港电影不拍实景,都是在片场里面搭布景。导演不敢拍实景,摄影师也不敢拍实景,就算一个客厅都不敢用实景,都是在片场里面搭的布景,有灯,很虚假。
吴思远就想要打破这个制度,就是要寻求实拍的效果。吴思远自认为自己是香港电影第一个实拍的导演。其实也不是。以前我们就写过,早在1966年张彻的《虎侠歼仇》就已经是实拍了。胡金铨的《大醉侠》也有一部分是实拍。
实拍最大的好处,一是真实,另一个是便宜。对于吴思远这种独立制片来说,哪有钱去影棚里搭景?别说搭景,他连租空棚的钱都没有。去农村里拍实景,无人管无人问,除了路费与盒饭,基本上没有其他成本了,可以节省了一大笔钱。
吴思远自己还记得,为了拍摄《荡寇滩》,在新界的乡下,有一个房间里面有一堵墙很白,他还要自己动手用泥巴调了以后去抹,把它抹旧一点儿、黑一点儿,条件还是很艰苦的。
对于请演员,也有故事发生,值得一聊。
主演嘛,吴思远一早定了要用陈星。当时,陈星是邵氏演员,由于他不够红,在抠门的邵氏里薪水就很低,才八百块一个月。恰好那时候,陈星的合约也到期了,要重新谈续约问题。
谈就是想要加钱嘛。陈星的要求也不高,能从800加到1000,他就会选择留下来了,到底是大公司嘛。但是,邵氏却只给加一百,开到900。陈星他就很气。
吴思远一看机会来了,就去跟他讲,这样,我第一部戏给你一万元。你拍我一部戏,你等于就是说一年不拍也可以。你先跟我拍了这部戏,我也不相信,一年你就拍不到第二部。
陈星是一个很谨慎的人,就想了半天,终于给吴思远说服了,一万块钱第一部戏。因为这个戏他是主角戏,很讨好,万一红了就走大运了。何况,吴思远为了烘托这个人物,还设计了很多很多场景呢。最后,也真的红了。
那是1971年。一年前,嘉禾签下李小龙,才是一万五美金两部片,划一部片七千五。当时的汇率是5.65港元兑1美元,也就是说同一时期李小龙的片酬换算过来也不过是一部片四万二。这陈星的片酬,已经够得着望李小龙项背了,还是相当诱人的。
至于反派,吴思远就去找了陈观泰,他那个时候没有红,还是在拍粤语片,也很高兴来加入。
演员齐整,开工。
吴思远也没有按照剧情顺序着去拍,而是优先拍了片中的重头戏,也就是结尾戏,先拍。这叫拍ending戏,因为吴思远知道这段戏的分量,只要这段拍好了,前面的戏就全是小Case。
于是,整个剧组就开到香港大屿山下的海边,拍陈观泰跟陈星决斗,打得个落花流水,先是空手然后用兵器,两节棍对那个双叉。吴思远知道现实中陈星玩这个玩得很棒,但这个东西一般人从来没看过,在其它电影里面也没有弄过,干脆就在这部片里把它用得淋漓尽致,兵器打得都丢下来了再拳打。
很累,拍了约半个月。但是吴思远知道观众那个时候是喜欢这个东西的。拍完这段,大概占据全戏的1/6,吴思远就知道这戏成了,肯定亏不了了。
这ending戏是拍完了,接下来就要再拍前面的戏了。
结果,在这个节骨眼上,意外发生了。
陈观泰失踪了,找不到人了。
所有人都在等着拍戏呢,怎么男二号没了?赶紧找啊,四处就去问。
结果是,陈观泰被挖角了,被张彻签走了,要他去主演一部《马永贞》。
吴思远这下傻眼了。
这就得回到开头李小龙的故事了。
《唐山大兄》让李小龙与嘉禾大热,接着拍的《精武门》更进一步,火出天际。隔壁的邵氏自然坐不住,就要狙击李小龙。甚至,嘉禾内部,也有人要狙击李小龙。
先说嘉禾内部,狙击李小龙的人,就是《唐山大兄》《精武门》的导演罗维。他原定要与李小龙合作第三部《黄面虎》。可是,两个人的关系已经闹掰了,李小龙不冷不热,更想自己做主导,于是扔给嘉禾老板邹文怀一个剧本《猛龙过江》。这邹老板也是顺坡赶驴,立马答应了李小龙。罗维那边等李小龙的消息好久,结果等来的是《猛龙过江》开工的消息,罗维登时气坏了。于是,将剧本改成了《冷面虎》,请来了“独臂刀”王羽,要与李小龙在银幕上见真章,证明自己不需要李小龙也能行。
邵氏那边呢,狙击李小龙的任务交给了大导演张彻。原本,拍摄民国动作片是张彻最擅长的领域,你李小龙虎口夺食,是何道理?必须要干你,让你知道下自己的斤两。
怎么办?
你《精武门》的编剧不是倪匡嘛。你这倪匡,原本就是我张彻的御用编剧。那好,我也用倪匡。你讲上海滩上精武门的故事,那我也来,我就讲讲上海滩黑道老祖马永贞的故事。故事都差不多,就看谁拍得好。
你李小龙不是会打吗,你不是咏春传人嘛?那我也会,我也有陈观泰,大圣劈挂门的正宗传人,就不服,干你!
陈观泰在干啥呢?一问,在跟着那个乳臭未干的小导演吴思远在海边苦不拉几的拍片呢,真是可笑啊。我老张当年在大屿山拍摄《虎侠歼仇》的事可是历历在目,你小吴现在才在玩这个?你啊,就一边凉快去吧。
就这样,一纸合约,直接把陈观泰挖走了。
至于陈观泰与吴思远签的合同?那不过是废纸而已的啦,我们邵氏家大业大,还怕这个?不必理会它。
对于陈观泰来说,一边是影视巨鳄邵氏,一边是刚成立的空架子富国影业;一边是大名鼎鼎的张彻,一边是毫无名气的小导演;一边是妥妥的男一号,力捧,一边是替人搭戏的大反派,受人痛恨;‘一边是高薪水,一边是连自己的薪水都要搭进去,赔钱玩......
换成你,这道选择题摆在自己的面前,该做出哪个“正确”的选择?按当时的情况,都不用看,这问题是送分题,压根没有任何挑战性。毫无疑问,选前者啊。至于吴思远,就真的让他一边玩儿去吧,还管他做什么干嘛。
问题是,吴思远这边,是将自己的家底都投进去了,也容不得后退了。
什么?换人拍?
大哥,1/6的剧情,半个月的拍摄周期,大场面都拍完了,预算也差不多用去一大半了。怎么换?没钱啊。
开弓没有回头箭,只能硬着头皮往前了。
那个血本啊,吴思远只能去找,到处找,急死人了。
找到了,陈观泰也直接表了态,说不拍了,现在去拍张彻的戏。
吴思远说不行啊,我们可是有行规的,是谁先拍,就要先完成。
但是陈观泰已经签了邵氏,就直接一口回绝,什么合约压根就不当回事。他不拍你怎么办,真的很惨,要了的命了,绝望了。
真的很绝望,吴思远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整个剧组就处于停摆之中,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
有一天,在弥敦酒店吴思远遇到了李行导演,他们关系不错,吴思远就跟他诉苦,把这个情形说了。
恰好,剧组里的摄影师张麒跟张彻导演有一点亲戚关系,他也是以前跟张彻出来的新摄影师。李行就说,你们两个去求求张导演,前辈嘛,总是会照顾你们的,去求一下就没事了。
这个消息,如同救命稻草,吴思远赶紧联系张麒,跟他说了这个情况。张麒,是台湾影星蓝天虹和张茜西的儿子,那时他的爸妈已离了婚。对于张麒与张彻的亲戚关系,吴思远又赶紧与张麒的妈妈打电话联系,远在台湾的老太太就说:“没有问题的,张彻当年在台湾落难的时候,住在我家,现在我的儿子做了摄影师,这样都不帮忙吗?第一部电影呀。”
这样想着,张彻大概会给面子的。长辈嘛,以前吴思远在邵氏片场里混的时候,还顶过张彻的班,帮助过他,两人关系还算不错的,想想看应该会照顾晚辈的。
于是,到了晚上,吴思远就跟摄影师张麒,就到邵氏片场的宿舍去求张彻,把前因后果跟讲出来,请他帮忙让我们拍。
张彻导演说,不行。
啊?我们这些都是凑一点钱出来的,苦得厉害。大家都在这一行,还是老相识,帮衬帮衬吧。
吴思远差点都要跪下来了,当时声泪俱下。
可张彻还是说,不行,不可以给你再拍。
吴思远非常无奈,就接着问张彻我那些已经拍好的胶片,该怎么办呢?
张彻很直接,说你把它烧掉,你们拍的戏把它烧掉。
因为张彻也从陈观泰处知道这《荡寇滩》大抵是一个什么样的片子,他也怕陈观泰演反派会影响《马永贞》里的正面形象,就不肯松口。
吴思远哪里肯。因为他自己副导演出身,经验比较丰富。就说,那你就这样,给我一个礼拜啦。一个礼拜我一定可以全拍好他的戏份啦。
不行!
那你给我一天。我全部拍他的特写,其它都用替身来拍。
结果张彻说,不要说是一天,一个小时都不会给你……
哎!讲这个话。顿时让吴思远就非常生气,就说:“张彻,你不要逼狗跳墙。”
吴思远一向是谦谦君子,几乎从来不骂人的,结果被张彻气得忍无可忍。
张彻一看吴思远都毛了,挥舞着拳头,气势十足,以为要揍他,就从客厅里面跑到书房里去,逃进去,躲起来,将门反锁了。
这个事,第二天《明报》娱乐版就有刊登,而且用了头条登出来。
吴思远只带了张麒一个人去,消息肯定不是他俩透露的。是张彻本人跟《明报》记者打了电话,说吴思远威胁他,如果有什么事情发生,就是吴思远干的事。
张彻,就这样用公开的形式,用报纸为自己挡箭。躲过了吴思远对他的暗算。电影导演遭人暗算这事,还真不是张彻未雨绸缪,吴思远本人就遭受过。后来,他被自己刚捧的新星李元霸,在台北的街头,光天化日之下就痛殴了一顿,很吃了一番苦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以后我们再细说。
直到多年以后,有一次张彻做访问,他还说我总共看走眼两个人,一个是李小龙,一个是吴思远,怎么样怎么样的。
问题是,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啊。
当时,吴思远与张麒从张彻的住处出来,走在阑珊的街头,像孤鬼一样。过了好久,才等来路过的小巴,坐上往回走。当时非常穷。也没什么办法,那个戏也停在那里,大家也没辙了......
此后一个多礼拜里,苦得不得了,心情差到极点。
心有不甘呢。
那天晚上,他就在那里自己盘剧情。
故事嘛,是说一个给通缉的重犯逃亡陈星,他一直逃亡,结果跑到一个村里,刚好那里生产一种能够抵抗疟疾的草药龙胆草。当时全国各地发生疟疾的瘟疫,日本人也要来抢。所以他就决定留下来帮村里面的人对抗日本人。他知道非常危险,因为朝廷的追兵就要到了,抓到就要杀头,但是为了村民,他最后还是留下来跟日本人抵抗。这日本人,就是一个帮派,以陈观泰为首,来到村子里,先要打败村里开武馆的高手,然后逼村民交出龙胆草。最终,是陈星与陈观泰在海边的大决战。
就这么想着想着,吴思远突然想到,反正拍了最后嘛,前面都没有拍,而且陈观泰饰演的这个浪人是假发嘛,长头发,脸已经遮掉了四分之一,如果再给他加上一个口罩,把他一遮,不是这个脸全遮光了吗!
哇,开心得不得了,马上开工,找替身就行了,顿时觉得有救了。
最主要是已经拍了后面,如果拍的是前面就没用了,死定了,也不可能换人重拍,因为没有经费了,Ending戏花了很多钱、时间,而且拍得很好,打斗什么都非常精彩,换人是不可能了。
至于为什么想到口罩?
这又跟吴思远是上海人有关系。他就很感谢自己小时候的经历,在上海出生,假如在香港出生,没可能有这个经历了。上海冬天非常冷的时候,出去学校上课都要戴口罩,不然冷得要死,口罩啊,戴帽子啊,这些都得要。
因此,吴思远就想出这个点子:只要把口罩再加大,用黑色的那种就非常好了,而且有神秘感。
观众又不知道张彻背后插来的这一刀,还以为这是在设计造型呢,其实是无可奈何。
只是,为什么要戴口罩,倒是需要解释一下。但是,这个也好办,剧本是自己写的,加场戏不就得了,正好做一个伏笔。就说这浪人要用真功夫杀人的时候,就要把口罩摘掉,不然怎么一会戴一会又不戴?所以,片中就有一个镜头,是那个替身的手一抓那个口罩,特写,一撕开——镜头不能停留,跟着摇下去,就是手跟那个口罩的特写,下一场就是真人出现了。
哇!解决了。
所以,前面就拍得很顺利,反正戴口罩嘛,前面有几次要抓,最后又放下了,就有伏线了。
电影最后终于完成,死里逃生了。
至于陈观泰的替身,吴思远从一堆龙套里,找来了17岁的汪禹。
仔细看的话,漏洞还是非常明显的。前面戴着口罩的浪人,一看就是年轻人,细皮嫩肉,皮肤白皙,眼睛细细小小的,一看就很温柔,缺乏气势。而后面摘掉口罩后,展示真面目的,又明显是一个浓眉大眼的糙汉子。两个人之间的对比,不要再明显了。
但是,也没有办法了,只能这样了。
于是,就有了,汪禹一会是路边的村民,一会又变成武功高强的日本浪人。
至于伏笔的问题,在其他地方也有用到。
毕竟影片故事是中国人打日本人,他就想武打片一定要有民族情怀。最后陈星跟日本浪人头目大战,观众看得很过瘾,他就设计了一些伏笔。陈星在前面当他要用真功夫杀人的时候,就拿出一把梳子来梳头。一开始,会觉得这个动作莫名其妙,甚至还有些搞笑。但是,在结尾他一拿出梳子来,全场拍手。
对了,在这部片子,还能看到跑龙套的成龙的身影。不过,我不太确信那到底是不是成龙,有了解的朋友可以留言说一下。
再然后的结果,是《荡寇滩》拍成了。然后上映,票房又赢了。
据吴思远自己说,票房达到了173万。可是查1972年票房数据,这个数字可以排在总榜的第7名了。可是,榜单上并没有《荡寇滩》这部片,也是咄咄怪事?
至于张彻夺去陈观泰拍摄的《马永贞》,同样大获成功,而且比《荡寇滩》更成功,票收200万,票房排行占据第6位。刚好卡在了《荡寇滩》》的前面。张彻的硬气,还是有有一些道理的。倪匡的剧本也过得去,马永贞也成为了一个经典IP,后来多次被翻拍。陈观泰也因此彻底火了,比陈星更火,甚至成为了与狄龙、姜大卫齐名邵氏当红三小生。
至于罗维硬罡李小龙的《冷面虎》,则晚了一年上映,票收203万,也没失败。可是,与之相比,李小龙的《猛龙过江》票收530万,那就又相形见绌了。
对了,还是本文开始部分的刘大川。为什么要提他呢?
那是因为吴思远在拍摄《荡寇滩》时,也知晓了他与李小龙比武的事。对于大家对于这刘大川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身手到底怎么样?当时全港的人都很好奇。
吴思远投其所好,通过朋友将刘大川找了来,加入剧组,饰演了一个角色,还放在海报上,作为第三番主演。
片中,刘大川饰演了浪人高手座下的四大高手之一,拳击打得很好。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素材,为本片在当时增加了不少宣传的噱头。
再说了,刘大川本身也是拳击冠军,也符合本片对演员的要求,一律用真“打仔”。
就这样,聪明的吴思远,通过自己的手段,将一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变成了一个传奇般的神话。
自己出名了,也捧红了一帮打仔,尤其是陈星,彻底红了。
《荡寇滩》非常卖座。武侠片进入“打仔时代”,这个风气是吴思远开启的。戏里面每一个人都是有门派的、有知名度的。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
还没有。
下面,张彻抢陈观泰的事,不久又一次发生在了陈星的身上。
吴思远也是连着倒了霉了。
原本,吴思远想着接下来与被他捧红的陈星,合作成立一家公司,吴做导演,陈星做演员,大家一起赚钱。
可是,一个电话过去,与陈星说好在酒店那边等他聊。
可是,等吴思远专门飞过去,下了飞机见了人,陈星却说,对不起,我已经被人签了。有个老板拿了一张十万块钱的支票摆在面前,我一个晚上睡不着,我从来没赚过那么多钱,终于耐不住了,第二天就签了,你原谅我吧。
唉呦,把吴思远气的。
你以为这就完了吗?
还没有,在他们合作的第三部作品时,拍了一半。陈星再一次失踪了,跟陈观泰那次一模一样。
吴思远又双叒叕一次被摆了一道。哈哈哈哈......
这一再三番的发生,陈观泰一次,陈星两次,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
接下来再细聊。
来源:邑人电影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