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判决的6点思考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18 09:20 2

摘要:我是企业退休82岁老头,非法律专业人士,也和众多人士一样关注此案的进展。

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4月16日审判长答人民日报记者问。

对报道不再简介。

我是企业退休82岁老头,非法律专业人士,也和众多人士一样关注此案的进展。

我仅以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我免责声明,我的评论不构成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

1.订婚女方要彩礼,提出房产本加名,未能兑现承诺,女方将彩礼退往中介。

订婚告吹,女方没有占有彩礼,说明女方不存在骗婚情形,传说女方骗婚没有事实。

彩礼是民间习俗,彩礼要量力而行,不宜过高成为男方压在身上的重担。

订婚要有感情基础,把感情应当放在第一位,为以后结婚婚姻持久打下扎实的基础。

而不该把彩礼和房本加名放在订婚的首要条件。

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婚房,女方加名,两人离婚时也不得分割一半房产。

因此女方提出房本加名没有实际意义,反被男方误解,没等结婚就算计财产。

2.订婚不等于结婚,婚前是否发生性关系,取决于女方是否自愿。

男方不要以为订婚了,发生关系是迟早的事,甚至以准丈夫的身份要求未婚妻发生关系是理所当然的。

错了。

订婚并不表明发生关系是必然的,结婚领结婚证才有发生关系必然的可能性,合法性。

但有个前提同样女方自愿,才是水到渠成,享受甜蜜。

订婚只是民间做法,订婚后还有不确定性,未婚妻并不等于妻子。

男方提出性要求,操之过急是可以理解的。当女方明确表示“婚后再说”加以拒绝时,男方对女方应当尊重。

在目前婚前性生活不算新闻的情况下,男方应当佩服女方坚持原则,坚守贞节,这是多么纯洁的姑娘啊,实在难得呀。

放下自己的性要求。

3.男方强奸铁证如山,还质疑吗?

以往对一审判决的报道,仅局限于“女方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就以为未发生实质性关系,不构成强奸。

这次二审采纳了鉴定意见“在现场床单上检出男方的精斑,两人混合DNA共同分型”。

这说明男方已有实质性关系,即已进入了女方身体,这是男方否认不了的事实。

事先女方明确拒绝,事中男方霸凌硬上弓,女方反抗,事后女方情绪激动,女方报警,这一系列行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表明发生关系女方不是自愿的,被迫的,被强奸。

违背女方的意志,男方以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关系,构成强奸罪。

以强奸罪判刑,是男方的罪有应得。

4.女方处女膜没有破裂,并不表明未被强奸的事实。

与处女发生关系,处女膜必然破裂,这是过来人一般的认知。

但医学界认为人的个体是有差异的,即使发生关系处女膜也不会破裂也是有的。

此案女方就是如此。

处女膜没有破裂,有其他证据证明并不影响强奸罪的认定。

5.男方先是默认强奸,承认强奸,后来否认强奸,表明他没有悔罪表现,不符合缓刑条件,法院只能判他实刑,送监狱改造。

判3年,羁押700余日,羁押1日抵刑期1日。

6.强奸案是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女方母亲不适当的公布不该公布的情节,受到法庭的训戒。

这不是一般的批评。

反过来看,女方相信法律。

男方母亲是否申诉,不影响本判决的生效执行。

申诉是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能否申诉成功,关键要有新的证据。

来源:凡人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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