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 王晓莉、詹舒雅:和美乡村何以共同缔造?——以湖北省Y县为例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4-18 14:51 2

摘要: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新时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然而,如何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动员群众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已成为实践层面普遍面临的难题。本文以湖北省Y县“共同缔造”实践为例,基于合作生产理论探索有效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的理论机理和实践经验。

文丨王晓莉1 詹舒雅2

1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

2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文载丨《社会治理2025年第1期

摘要:

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是新时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有力抓手。然而,如何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动员群众参与和美乡村建设已成为实践层面普遍面临的难题。本文以湖北省Y县“共同缔造”实践为例,基于合作生产理论探索有效动员社会公众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的理论机理和实践经验。研究发现,在“共同缔造”实践中,首先通过空间再造、组织下沉与政府赋权,共同促进了和美乡村建设的制度供给,实现共同委托和共同设计;其次通过群众主导、多元协作与集体行动的方法论来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的制度执行,实现共同设计和共同提供;最后运用积分管理与监督评价来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共同评估。“共同缔造”实践为和美乡村建设构筑了一套立足县域且逻辑严密的制度体系,成功实现了合作生产过程与环节的制度闭环,最终有效推动了社会公众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等公共事务。

关键词:

乡村振兴;和美乡村建设;共同缔造;合作生产

一 问题的提出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题中应有之义。2022年,党的二十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丰富和扩展了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理论内涵和政策取向,并已上升为国家层面的重要目标任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社会治理体系,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了方向性指导,也进一步强调了完善乡村治理结构对于满足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性。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涵盖了良好人居环境、满足物质需求以及精神生活追求等多方面内容,旨在促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及组织之间的协调发展,且在“自下而上、村民自治、农民参与”的推进机制中明确指向以农民为中心的发展路径。然而,在实践过程中,农民群体往往未能充分参与建设过程,导致其主体地位难以得到有效体现。这种参与度不足的现象一方面源于缺乏有效的民主机制来保障农民的意见表达;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税费改革后国家持续注入大量支农资源,带来乡村过度依赖外部建设资源的负面效应。因此,如何有效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动员群众参与和美乡村建设成为本文研究的核心问题。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提出要“在乡村建设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提高乡村公共品供给效率和服务质量。各地纷纷响应号召,涌现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成功案例,如浙江的“千万工程”,它不仅成为了全国和美乡村建设的学习标杆,同时也促进了包括广东“百千万工程”、重庆“五大工程”等其他省份的政策学习。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湖北省推行的“共同缔造”行动,提出“以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社会治理体系为目标,广泛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共同缔造”是一项以农村湾组、城市居民小区为基本单元,以改善群众身边、房前屋后人居环境的实事小事为切入点,以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为路径的基层治理实践活动,旨在通过增强个体参与感来凝聚共识,激发集体行动潜力。这一行动在实践中取得了显著成就,并获得广泛认可,为破解和美乡村建设的公众参与难题探索了宝贵经验。基于上述背景,本文尝试以湖北省Y县的“共同缔造”实践作为案例对象,探讨和美乡村建设如何通过“共同缔造”得以实现,以及揭示其中所蕴含的合作生产制度逻辑。

二 文献回顾及理论框架

(一)和美乡村建设

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已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关键战略任务。学术界围绕其实现路径进行了广泛探讨。从概念层面来看,蒋茜认为要通过“宜居”“宜业”与“和谐”的三位一体相互作用来体现乡村之美,应结合村庄特性进行模式组合,促进三者融合发展;豆书龙等从农民视角出发,认为和美乡村建设必须符合农民的愿望与需求,并构建相应的内生驱动机制。总之,“和”是和美乡村的核心要素,无论是宜居还是宜业,最终都应体现在和谐上;新时代美丽乡村不仅在于环境治理与美化,更需塑造社区意识,发挥乡土文化的作用。对于和美乡村如何建,刘建生、郝柯锦提出应发挥村民主体作用、统筹完善村庄规划、深化产业融合以及重塑乡村价值;罗建章、周立认为选优配强乡村人才对于推动乡村建设至关重要;此外还可以利用文化共振与情感联结,激发农民参与农村环境治理共同体的建设。

尽管已有丰富的研究成果,但目前和美乡村研究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首先,现有一些案例研究集中于浙江“千万工程”的经验总结,缺乏对其他地方实践的深入分析及其共性和差异性的探讨;其次,激发农民参与已成为政策与实践共识,但有关提高农民主体性地位仍缺乏机制性阐释;最后,现有研究多为描述性或评论性的文章,缺乏理论视野,限制了将中国特色实践转化为更具普适性理论的可能性。

(二)合作生产理论

合作生产(co-production)概念由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团队在20世纪70年代首次提出。这一理论认为公民不仅是公共服务的接受者,更是宝贵的资源和社会财富,公民与政府合作提供公共服务能够有效降低成本和提高服务质量。合作生产理论的发展正值美国财政紧缩时期,当时的社会呼吁以较少的资源实现更多的产出,即“花小钱办大事”。在此背景下,公民在社区中的角色开始不只是选民和受惠者,而是以共同设计和共同实施等参与方式作出自己的贡献。合作生产不仅有助于提升组织效率和创新力,还能够通过创造公共价值增进社会福祉;此外,它还能增强公众自愿参与的热情,增进社区凝聚力和地方归属感。该理论已在公共部门、志愿机构等多个研究领域得到广泛应用,也有学者也试图从创新潜力、公民赋权、效率提升、资源利用和民主实现五个方面衡量合作生产的实践成效。

相关研究大多侧重于探讨理论的发展和具体的作用机制。国内关于合作生产的案例研究主要集中在养老服务、社区治理、公共服务改造等领域。行为公共管理学的研究则尝试揭示了合作生产作为公众参与动机的关键心理机制。当然也有一些实证研究,如张惠等就利用汶川地区家庭户调查数据,探讨了灾害预警合作生产实践的影响因素。

(三)适用性分析及理论框架

合作能够实现单个成员或群体仅仅靠一己之力无法实现的生产或其他方面的目标,促进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社会学等多个学科围绕合作问题开展广泛研究,发展出了包括整体性治理、协同治理、集体行动、合作生产等在内的合作治理理论体系。本文选用合作生产理论来解释和探讨“共同缔造”的理论机理与制度逻辑,具有较强的适配性:一方面,作为一种新的社会治理理念和实践,“共同缔造”的独特性在于公众成为和美乡村的核心缔造者,为了群众也依靠群众,当中关于“群众自我管理、服务和教育”的制度安排与合作生产理论中强调公民要成为“服务的创造者”相匹配;另一方面,“共同缔造”的核心工作内容就是建设美好人居环境,而环境是典型的公共物品,农村环境整治本质上是对农村环境公共服务供给的有效回应。和美乡村建设中的基层主体,则主要包括基层政府、农村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市场组织、群众个体等。

湖北省在开展“共同缔造”工作中明确要求要采取“五共”工作法,即“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这一治理理念贯穿整个合作生产过程,确保了群众全过程参与。具体而言,决策共谋凝聚民意,发展共建凝聚民力,建设共管凝聚民智,效果共评凝聚民声,成果共享凝聚民心。这些步骤保障了村民在开展乡村建设和公共品管护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及收益权,增强了他们的责任感和荣誉感。

合作生产过程包含共同委托(co-commissioning)、共同设计(co-design)、共同提供(codelivery)和共同评估(co-assessment)四个阶段。其中,共同委托是指管理者和公众共同决定优先处理的公共事务;共同设计指创建、计划并安排相关的设计方案;共同提供指发生或改进中的执行过程;而共同评估指对最终的服务质量和产出进行的一系列评价。合作生产的四个阶段并不是完全独立并单独作用于个体,合作生产情境中行动者的行为选择会受到共同委托、共同设计、共同提供和共同评估四个方面的相互结合影响。“共同缔造”正是通过多维合作模糊了传统的角色界限,强化了集体合作的理念。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建构了如图1所示的分析框架,旨在探讨“共同缔造”工作如何促成群众参与合作生产过程,并进一步阐明和美乡村建设背后的制度逻辑。

三 研究设计

(一)方法和案例选择

Yin认为,作为一种经验主义的研究,案例研究可以获得其他研究手段不能获得的数据和经验知识。其中,多案例研究的研究目标往往是进行项目评估或是检验因果关系(假设检验),而对于那些极端的、独特的或具有启示性的案例,单案例的研究设计则是有用的。本文聚焦于政策执行的基层社会,尝试基于县域的实践案例来回答“共同缔造”行动是如何通过合作生产来建设和美乡村这一问题;此外,由于本文要探讨的具体机制路径,在已有文献中尚无深入探讨,需要进行理论构建,因此采用探索性方法。

不过,“共同缔造”并非发源于湖北,广东云浮、福建厦门、辽宁沈阳等均在地方层面试点推行,已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2022年6月,中共湖北省委在第十二次党代会中将“共同缔造”上升为省域重大工作,接续下发《关于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文件作出具体部署,集中力量开始在全省范围内推进“共同缔造”。本文选取湖北省Y县为研究对象,以自然村(湾)为基本单位,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虑。第一,Y县是原国家级贫困县,正处于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衔接的重要时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其中一项重点工作适合开展案例分析,具备案例内容的全面性。第二,Y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处于湖北省中游,自然地理特征、外部制度环境也无显著特殊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湖北省的平均水平,具备案例属性的代表性。第三,“共同缔造”的基础是在包含自然湾等在内的城乡社区,Y县开展“共同缔造”工作以来,乡村建设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百村千湾”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中完成整治村73个,3个村获评省级美丽乡村,是湖北省开展“共同缔造”的成功案例,具备案例要素的典型性。

(二)数据收集

本文使用的一手数据与资料来源于实地调研和参与式观察。实地调研于2024年4月、6月、8月分三次开展,共计29天;后续又对Y县负责“共同缔造”工作的县委组织部和白沙镇、陶港镇的20多名相关干部群众进行了多次线上线下访谈,共整理一手资料9万余字。此外,2024年2月至10月,通过村民微信群蹲点的方式全程参与式观察Y县泉井湾村的“共同缔造”工作,将微信群内相关信息整理成24万字内容文本。本研究先根据研究思路和文章框架设计访谈提纲,主要包括“共同缔造”的具体做法、问题与对策等,以及村民的看法态度、参与情况等;然后基于案例的多主体性,对县域层面主要决策者和乡镇层面的关键实施者进行访谈,访谈对象包括Y县委组织部领导、白沙镇党委书记、陶港镇党委书记、山口村党支部书记、泉井湾理事会负责人以及二十余位普通村民。作者团队还通过Y县委组织部、Y县人民政府、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收集了部分二手资料以供研究需要使用,主要以政策文件和工作报告为主。这些资料相互验证、补充,为开展探索性单案例研究奠定了坚实的经验基础。

(三)案例介绍:Y县“共同缔造”的工作开展

Y县隶属于湖北省黄石市,县域面积2780平方千米,辖22个镇场区。截至2023年末,全县户籍人口111.79万人,常住人口89.79万人,城镇化率48.85%,仍有大量的人口在农村地区生活,对于乡村建设特别是人居环境整治的需求较为迫切。2022年以来,Y县以“共同缔造”为抓手实施“百村千湾”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确定1个和美乡村建设示范带、创建27个和美乡村示范村以及245个“共同缔造”试点,农村人居环境和基层治理效果取得突出成绩。

Y县“共同缔造”工作循序渐进,从一开始识别弱村,到从有提升的弱村中发展强村,最后再将强村经验推广复制,稳步推进和美乡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来看,Y县“共同缔造”工作经历了试点探索、重点推进和提质扩面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试点探索(2022—2023年)

2022年6月,湖北省委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随后Y县于2022年8月发布《Y县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工作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县委组织部深入研判选点,根据平时调研掌握情况,将那些群众思想较为传统、群众组织运转不畅、集体经济比较薄弱、基础建设比较薄弱的湾组定为第一批试点村庄,最终确定出6个省级、101个市级试点村,全县所有试点村都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挂帅领导、包保部门、工作专班。

2.第二阶段:重点推进(2023—2024年)

2023年Y县继续完善“共同缔造”实施意见、行动纲要和考核办法等,在政策体系指导下,县委组织部组织专班深入6个镇区13个村湾进行实地调研,初步确定在19个镇区择优选取60个基础条件好、党员凝聚力强、群众参与度高的试点湾组,重点推进项目实施,持续挖掘试点湾组特色做法和典型经验,提炼形成全县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此外,相较于试点探索期,重点推进期在工作安排、工作方法上作出很大改变,不同于以往自上而下“摊派式”的乡村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期Y县强调要充分组织和发动群众,做什么、怎么做、投入多少等要真正让群众说了算,并且不再对项目大小、工期长短等提出具体要求,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基层因担心被问责而出现形式主义的问题。

3.第三阶段:提质扩面期(2024年至今)

在前期的工作基础上,2024年Y县对“共同缔造”工作再一次进行了优化和调整,出台《Y县共同缔造提质扩面工作方案》。一方面以点带面,继续统筹协调多方力量,将村党组织强弱、村民小组基础条件等因素考虑在内,逐步将剩余村组纳入试点扩面计划,实现村庄全覆盖;另一方面全面评估试点情况,以帮助后续分类施策。与此同时,全县所有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人负责挂点2个村庄,督导各挂点村“共同缔造”工作。

四 基于合作生产理论的案例分析

公民在治理过程中的广泛参与对于维系一个公共性的社会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公众参与合作生产被看作政府提升服务绩效的一种手段,并具体表现为资源贡献、政策遵从和服务互动等参与活动。在Y县和美乡村建设案例中,Y县通过空间再造与组织下沉实现了和美乡村议事决策的共同委托,通过政府赋权与群众主导实现了和美乡村规划蓝图的共同设计,通过多元协作和集体行动实现了和美乡村群体贡献的共同提供,通过积分管理与声誉激励实现了和美乡村建设成效的共同评估,以上机制最终实现了和美乡村的“共同缔造”。本部分将结合前文的分析框架对案例进行分析。

(一)合作生产的运行机制

1.共同委托:空间再造与组织下沉

合作生产要求每一个参与的个体都具有平等参与能力。在以往的村级治理制度安排当中,村民会议是实现直接民主的基本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又对村民委员会召集条件、议事内容等提出具体要求,这些要求在实际操作中可能形成较高的参与门槛,给基层干部和村民带来较大的行政负担,从而不利于乡村公共事务民主决策的有效推行。如何避免形式上的“走过场”,增强群众参与的广度和深度,Y县在议事空间与议事组织上进行了探索。

行动的前提是决策,和美乡村建设的第一步是需要议事,而议事空间很关键。在我国长江中下游丘陵地区,村组分散,在传统的行政村党群服务中心开展议事成本颇高,群众参与意愿普遍不足。对此,Y县在不增加村湾负债的基础上,试点湾组利用闲置房屋、文化礼堂、小亭长廊等资源,建设“红色议事厅”,将农户庭院、客厅、屋场等转变为村民政治参与的空间,实现生产生活空间与政治参与空间的统一,借助于“湾组夜话”“小院咵天”等空间活动大大缩短了群众的心理距离,群众出点子、提意见,把群众“想要的事”和村里“想做的事”结合起来。例如白沙镇姜福村下姜组通过“院坝夜话”展开座谈,往常很腼腆的群众变得很放松,畅所欲言:“组里南渠太浅了,一下大雨水就漫到广场上,出行很不方便,建议挖深一些”“门口塘都是陈年死水,夏天的时候,那味道太刺鼻了,要是能从水库里引些活水来就好了”。将村民的院坝从往常熟悉的私人空间拓展为公共空间,通过对传统议事空间的改造,使得群众议事似乎是在聊自己家的事,从而助推群众意愿表达行为的产生。2023年,Y县利用这类再造空间累计召开各类群众性座谈会400余场次。

当前,我国农村人口的流动性很大,加之基层组织动员能力下降,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基层民主议事的开展,迫切需要优化当前的议事组织形式。Y县各村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四会两队”群众议事平台,即湾组理事会、评议会、监督委员会、乡贤理事会和治理先锋队、志愿服务队,通过摸清摸准群众特长、意愿,争取把每一名群众合理编组到一个或多个群众组织中。以Y县陶港镇官塘村为例,自美丽乡村建设以来,以党小组为主导陆续成立乡贤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等,吸纳退休老党员、乡贤、巾帼志愿者等128人。白沙镇山口村泉井湾先后组建乡村振兴理事会、乡贤企业家联合会、大学生乡村振兴智力服务团、巾帼环境整治协会,并利用村民微信群同步构建线上虚拟群组,联结位于不同空间场域的组织成员。由此,党组织与自治组织结合下沉至各个湾组,为不同类型群体参与和美乡村议事提供载体,也极大地促进了村庄内部的凝聚力和社会资本的积累,为推进和美乡村“共同缔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受访中,一些老年村民直言“集体又回来了,我们终于又有组织了”。

2.共同设计:政府赋权与群众主导

乡村的主要生产者和生活者是农民,然而一些外部力量(工商资本等)等无视乡村空间内蕴的各种自然逻辑,试图替代农民规划建设乡村,容易造成与乡土社会结构关系脱节等各种矛盾。因此,乡村设计理念应有别于城市设计,要保证满足农民的切实需要。为解决这一问题,Y县在“共同缔造”行动中对农民主体性的要求更加明确,让群众成为主要的设计者和规划师。

一方面是政府赋予群众表达权和决策权。Y县持续推动赋权清单编制工作,通过问需于民,梳理问题清单,再以问题为导向与群众达成共识,形成任务清单,最后再用效果清单加以巩固保障,充分吸收群众意见建议。例如,黄颡口镇上严村召开“湾组夜话”收集“三张清单”,经集体商议确定出多个项目清单,包括村民提出的“要清理水塘淤泥、新建照明路灯、修建村湾道路、硬化苗木基地环路”等,充分反映群众诉求。而在“共同缔造”活动中,有关环境整治方面的建设项目数量最多,原因就在于环境改善往往最为群众所认可,民意基础最为充分。另一方面是政府给予更多资源支持。Y县在推进“共同缔造”工作中明确按照“能下尽下,应下尽下”原则,将市、县两级的资源、服务、平台下沉至基层村庄,破除“共同缔造”的体制机制障碍。由于关乎群众的生产生活,良荐河小流域水治理一直以来是Y县重点工作之一。自开展“共同缔造”以来,政府通过适当的赋权手段激发农村社区内部活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良荐河流域的共同守护、共同治理,为和美乡村环境整治奠定坚实社会基础。以白沙镇山口村泉井湾为例,该村群众在村民理事会领导下,充分结合当地的资源禀赋、空间布局和群众需求,在村庄厕所改造上下功夫,发动农户拆除自家旱厕;除此之外,每个群众都可以结合自家房屋状况以及对厕所的需求自主改建,以最大化便于日常使用。乡村厕所的改造改变了以往粪污水直接排入河道等污染问题,而后续管理维护也成为群众更加关心的事,“每个人都是户厕管护的第一责任人”,正是因为全程参与了改厕环节的设计和建成,激发了群众对于厕改长效管护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3.共同提供:多元协作与集体行动

共同提供是合作生产的关键环节,研究认为群众会根据自己的意愿提供现有的资源,进而作出最多的贡献;且合作生产过程中的价值创造还来自群众期望与实际体验的相互作用。在“共同缔造”活动中,更重要的是将愿景变成行动,通过各种方式调动群众参与基层治理、人居环境整治等事务的积极性。

一方面是整合多方资源,推动多元协作。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多元协作是和美乡村建设的重要保障,通过这种协作,不仅可以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优势,还能构建起一个更加公平、高效且可持续发展的乡村治理体系。Y县“共同缔造”工作将“发展共建”与“建设共管”作为工作指导方针之一,具体实施则以“多干多筹多奖”为导向,由县级财政统筹资金,建立资金池和项目库,推动先行部分拨付,继而引导群众出资出智、投工投劳、认管认领。以陶港镇官塘村柏树下组为例,该村在修建村文化娱乐广场时,把上级项目资金作为前期启动资金,村民自发捐款8000余元,辖区卓峰干混砂浆厂、鑫晟矿业等两家企业出资25万元,弥补项目资金缺口;最后才由政府根据已有建设成效“出场”,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支持,避免形成公共项目的财政依赖。这种以湾组集体自筹、群众投工投劳、村民自愿捐款、政府财政补助的多元协作模式,凝聚起了社会治理合力。

另一方面是提升效能感知,促成集体行动。公众可以从集体行动中获得支持个体合作生产意愿和行为的集体效能感,Y县“共同缔造”的策略在于把群众利益与公共利益联结在一起,推动公共设施、产业发展、人居环境整治等利益成果由群众共享共用,用实实在在的成果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激发群众的集体行动意愿和能力。例如,王英镇王文村村党支部和湾组理事会通过召开湾组群众会议,倡议大家捐赠拆除危旧房留下来的老物件,一直被湾组群众认为最小气的村民W,从老屋湾学习回来后深受集体感召,主动捐献杉树80棵,赢得所有人的一致赞扬和效仿,群众纷纷以行动支持村庄建设。利用群众拆旧屋捐赠的资源,王文村建设出“共享花园”1处、“共享鸡舍”5间、“共享菜园”22块,这些“微改造”都由群众享有,极大改善了湾组群众的生活和休闲环境。

4.共同评估:积分管理与监督评价

社会型动机强调公众对于他人看法和评价的关注,通常也被学者们视为公众参与合作生产的重要动机。乡村社会中形成的一些村庄舆论和共同记忆长期植根于乡土情境中,建构出群众参与各种事务的内在规范,并对其行为产生激励或约束作用。

积分制正被越来越多地应用于乡村治理场域,究其原因,在于积分制能够将个人行为转化为具体分值,并进行记录和公开,村庄里的其他人都能通过这一套评价体系实现监督和自我管理,“共同缔造”同样也借鉴了这一方式做法。Y县各村普遍建立了积分管理、红黑榜监督管理等规章制度,这种来自社会成员的认可或压力会促使公众遵守群体规范。例如,浮屠镇下汪村推行“积分榜”,设立“积分换购爱心超市”,将群众参与厕所革命、垃圾分类、污水治理、政策宣传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积分制管理,以积分兑换生活常用物资,比如5个积分能兑换一盒香皂,60个积分能兑换一个电饭煲等。除此之外,Y县在湾组层面广泛评比文明家庭、最美邻里、好婆媳等“红榜”,也有故意损坏公物、破坏湾组环境的“黑榜”,评选结果均展示在大屏幕、固定宣传栏、宗祠。这种以“面子”“激励”为核心的群众共同评价体系,为群众积极参与和互相监督提供载体,群众在这样的氛围下互惠互助并自主完成评价。

此外,Y县自启动“共同缔造”工作伊始,就建立了全过程、制度化的成效评估机制。一是群众自评,组织群众无记名填写《共同缔造活动试点基础评估分类自评表》,具体有“湾组环境卫生良好,垃圾清运及时”等8条评估细则,以群众满意程度作为衡量成效的标准;二是多方互评,组织乡镇有关负责人、驻村干部、群众代表等,对照《社会助评表》进行百分量化评分,例如“决策共谋”的25分中的“决策前采取一定形式征询群众意见,群众参与率达到50%以上”占5分分值;三是县级复评,过程中继续对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进行调查。所有评估成果均应用于支持扩面推广以及整改提升的工作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这些做法结合在一起,考量的是群众真切的感受和体验,深化了监督评价对于群众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的赋能作用。

(二)合作生产的制度逻辑

综合以上分析,本文基于湖北省Y县开展的“共同缔造”基层治理实践活动,以合作生产理论为基础,分别讨论了其中最为关键的“五共理念”在“四共步骤”(共同委托、共同设计、共同提供和共同评估)中是如何作用于和美乡村建设的,挖掘出其中蕴含的制度逻辑。具体为如下三点(如图2所示)。

一是通过空间再造、组织下沉以及政府赋权,推动了和美乡村建设的有效制度供给,从而实现了合作生产的第一步——“共同委托”,以及初步建构了“共同设计”的基础,代表群众利益的基层组织与群众的需求意见得以整合进一个利益共同体中,作出新的制度安排;并主动与乡土社会的行为伦理规范进行适应性结合,彼此在熟悉且开放的话语空间中增强信任水平,以此来完成群体间的频繁互动和民主协商,凝聚决策共识,从而优化村庄的资源配置。

二是通过群众主导、多元协作和集体行动,推进了和美乡村建设的有效制度执行,从而进一步保障了“共同设计”的有效性,并实现了成功的“共同提供”制度设计。政府能够将权力下放以赋予群众更多参与主动性的机会,提供契合本地条件的精准服务,“三张清单”更是明晰了村民自治与政府行政事务的边界,群众在政府引导下多元合作、协同参与,持续推进乡村环境整治。

三是通过积分管理、监督评价,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将个体与整体都纳入监督评价体系中,不仅能在自我监督中提升群众对于和美乡村建设的参与度与关注度,同时还能营造出相互监督的良好氛围。最后实现“共同评估”的政策目标,即基层社会实现了和美乡村建设产出的成果共享。

总之,Y县“共同缔造”实践在制度供给、制度执行和制度保障维度为合作生产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从而有效推动了和美乡村建设。

五 结论与启示

国家对乡村振兴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但由于基层政权悬浮、组织行动力不足等困局的存在,容易导致农民主体地位在资源下沉过程中被逐渐边缘化。和美乡村建设特别是点多面广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艰巨繁重,必须更加依赖广泛而深厚的群众基础。本文以湖北省Y县“共同缔造”的成功经验为例,刻画了合作生产在中国情境下的基层实践,打开了理论与实践之间的过程黑箱。

首先,以和美乡村建设为重点任务的治理重心下移至每一个村湾单元,通过空间再造、组织下沉与政府赋权,把更多资源和管理下放到农村社区,促进了和美乡村建设的制度供给,实现共同委托和共同设计;其次,以群众主导、多元协作与集体行动的方法来推动和美乡村建设的制度执行,为提高群众协同力和参与力提供具体的参与形式和途径,实现共同设计和共同提供;最后,是运用积分管理与监督评价来为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实现共同评估。综合来看,“共同缔造”的实践为和美乡村建设构筑了一套逻辑严密的制度体系,成功实现了合作生产过程与环节的制度闭环,最终有效推动了社会公众参与和美乡村建设等公共事务的治理。但这些要素并不局限于“共同缔造”行动本身,还可以扩展到更广泛的基层治理领域。

在“共同缔造”框架下推进和美乡村建设,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线性交付模式,而是通过广泛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及多方合作,激发集体行动的力量。这一过程不仅充分展现了集体行动的正外部性,而且始终围绕着创造美好环境与提升居民幸福感的目标进行。在此过程中,村庄作为一个整体能够从中受益,并且共享发展所带来的成果,最终形成了一个闭环,完美契合了“五共”理念中的“成果共享”原则,充分体现了“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思想。因此,“共同缔造”不仅仅是在政策层面上强调社会协作治理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它为基层民众提供了参与社会治理讨论乃至发起相关活动的平台,有效地激活了那些拥有能力、抱有热情以及具备才能的社会成员参与其中。这种方式不仅促进了更加开放包容的社会氛围构建,也为实现更加公平和谐的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共同缔造”不仅更新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的新样板,更已成为推进和美乡村建设的有力手段。Y县“共同缔造”的可借鉴之处在于:第一,政府将人民视作关键治理资源,给予更多自治空间,通过明确界定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之间的职责边界,确保后者能够在法律框架内享有足够的自主权;同时还要赋予群众监督和评价的权利,继续提升治理效率。第二,建立健全基层民主决策机制至关重要,以决策共谋为起点,集体在建设建议中不断协商和妥协,确保了所采取的各项措施能够真正反映并满足村民们的需求和利益,决策结果更易被集体成员接受,这种普遍接受度高的决策能够减小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阻力。第三,和美乡村建设的核心在于每一位农民个体,实施过程中特别强调从身边小事、最关心的事做起,由此构建的可行性和可及性畅通了农民自下而上的参与机制。尤其在当前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有效利用好积分制、数字化等创新性治理工具对于提高工作效率和精准度也有重要意义。但同时也要注意,这些新技术的应用需要考虑到用户友好性,确保基层干部及普通民众都能够轻松掌握并有效利用这些工具,从而促进更加高效和谐的社会治理。第四,乡村建设既要让农民群众能够实实在在地从中得到实惠,更要共享发展成果提高获得感和幸福感,从而激发和美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

当然,本研究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第一,作为一项较新的基层治理实践,“共同缔造”的实施效果及工作机制的有效性仍需更为长期地观察,一些结论尚需检验;第二,合作生产理论源自西方,尽管对于“共同缔造”具有很好的解释效果,但面对中国基层社会复杂的治理情景,仍需要立足中国实际尤其是基于立足县域的乡村振兴实践进行在地化改造,从而发挥更大的理论指导作用;第三,作为一项单案例研究,研究结论的内外部效度仍需提升,未来可开展更大范围的案例比较和大样本分析,进一步提升研究的科学性。

来源:清华农研院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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