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历史建筑保护监督力度,守护了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获得群众点赞。
办案检察官在“天花宫”古建筑检查墙体开裂受损情况。摄影丨通讯员姚卫东
江西新闻客户端讯(江西日报全媒体记者朱雪军通讯员刘琳)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大对历史建筑保护监督力度,守护了城市历史文化记忆,获得群众点赞。
该院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群众反馈以及与区相关单位沟通,发现部分历史建筑由于年久失修、缺乏有效管理,面临着严重损坏风险。如位于该区甘棠湖与南门湖之间的“天花宫”,始建于清同治九年(1870年),该建筑为砖木结构,沿砌院墙,院内主体建筑包括娘娘殿、娘娘亭,亭呈六角形,上下三层、飞檐起翘,外形似塔,颇为壮丽,对于研究晚清时期建筑风格、工艺技术具有极高的实物价值。
然而,长期以来,“天花宫”本体上生长树木根系,建筑空调外机排水直接冲刷文物表面,若不及时修缮,可能使文物进一步损毁。
该院了解到这一情况后,迅速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开展调查核实。办案检察官查阅大量历史资料,确定建筑的历史价值和保护意义,并收集固定相关证据。
该院依法向负责历史建筑保护的区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区相关行政单位收到检察建议后,表示尽快制定修缮方案,加强对历史建筑的日常巡查与维护。该院还积极开展历史建筑保护法律宣传活动,通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历史建筑保护的认识和参与度,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历史建筑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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