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临街商铺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的通告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4-18 18:38 2

摘要: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州集中开展临街商铺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通 告

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云南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部署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在全州集中开展临街商铺违规住人和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目标

针对临街商铺违规住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突出安全隐患,通过集中排查整治,规范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营造安全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整治时间

即日起至5月底,根据工作需要视情调整。

三、整治范围

全州范围内,突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门店,“九小场所”、“多合一”场所、临街门店等经营性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生产、经营、储存与住宿混设在同一建筑内,仅设置一部楼梯且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的情形。

(二)电动自行车销售和维修场所内,营业区域与住宿区域未做防火隔离的情形。

(三)建筑二层及以上门窗设置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窗)、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的情形。

(四)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非法改装与销售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五)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不规范等行为。

(六)临街商铺内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堆放杂物,停放车辆或设置障碍物的行为。

(七)临街商铺未结合实际设置或配备独立式感烟探测器、防烟面罩、干粉灭火器、应急手电等消防设施及辅助逃生器材,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情形。

(八)临街商铺场所内违规私拉乱接电线;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情形。

五、整治方式

(一)明确排查整治措施。场所自查、行业排查、消防监督检查相结合,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维修门店违规住人、门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的障碍物、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与销售、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落实“搬、隔、拆”整治要求(即:能搬离的必须采取措施督促商户及时搬离住宿人员;确有困难且条件允许的,必须采取措施进行有效防火分隔且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建筑外窗设有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必须拆除)。

(二)开展网格化排查。各县(市)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及时组织力量对辖区单位(场所)逐街、逐块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措施,推动隐患整改。

(三)强化宣传教育。各级各部门利用广播电视、单位LED屏以及新媒体等平台加强消防安全科普宣传;各社区设置固定广播、宣传栏等,开展常态化宣传。

(四)加大曝光力度。各县(市)通过媒体加大隐患曝光力度,倒逼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

(五)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结合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定期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问题反弹。

各商铺业主、物业单位及居民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整治行动。整治行动期间,针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相关部门将严格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视情况将消防安全失信行为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依法予以关停。单位场所及个人应对照本通告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改。鼓励社会公众通过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举报投诉,经核查属实将依法查处。

特此通告。

西双版纳州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18日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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