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人生不过如此》,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4-19 07:00 2

摘要:他一路学习,1912年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担任英文老师。

1895年,林语堂出生在一个半新半旧的社会,人们还留着辫子。

他一路学习,1912年考入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担任英文老师。

1919年,林语堂和廖翠凤结婚,婚礼上,他当众烧毁婚书,其他人惊讶不已,他却说:

“把婚书烧了吧,因为婚书只是离婚时才用得着。”

婚后,廖翠凤陪林语堂飘洋过海远赴欧美留学,生活艰难,不得不变卖首饰,聊以度日,生在乱世,夫妻漂泊,颠沛流离,可谈起往日的颠沛,妻子廖翠凤却笑着说:

跟着语堂,哪里都是家。

晚年时,赛珍珠问林语堂:

“你的婚姻怎么样?”

林语堂幽默地说:

留学回来后,林语堂在北大教书,教了三年书,他就不教了,转身当了国民政府的官,做官也烦了,他就辞了官,成了一名作家。

之所以选择当作家,是因为喜欢。

晚年的时候,林语堂思考生死的问题,有一次,女儿问他:

人生有什么意思?

林语堂沉默良久,缓缓开口:

“活着要快乐,要快乐地活下去。”

他坚信一点,生命的意义,在于我们如何对待生命,在于我们如何与它嬉戏,临终前,他已经想好了自己的墓志铭:

“此人已返归真境,尘世劳苦皆已卸下。”

关于葬礼,他也拿来调侃说:

“我死时,只需说‘他在棺材里抽烟呢’。”

在《人生不过如此》里,林语堂说:

“人生不过如此,且行且珍惜。自己永远是自己的主角,不要总在别人的戏剧里充当着配角。”

是呀,人生不过如此,不妨用用自己喜欢的方式过一生。

大学毕业后,林语堂成了老师,在清华教书。

后来,他又在北大教书,对一般人来说,这已经算是功成名就,饭碗稳定,可林语堂不喜欢这样的人生。

教鞭执累了,就投入国民政府做官。

可是后来,看清了官场的尔虞我诈,也看到了革命如同一场戏,他再次抽身而出,成了一名作家。

林语堂说:

嗜好,是喜欢,深入骨髓的喜欢。

需要,是因为写作可以隔绝复杂的人际关系,只需考虑写出好的作品,不用担心被学校革除,也不用担心与警察发生纠纷,更不用讨好谁,不用虚与委蛇。

可是,他也幽默地说:

人世间在没有比这事业更为乏味的了。

虽然乏味,但他喜欢。

一个作家,总少不了大量的阅读,对于阅读,林语堂觉得,一个人,绝不要为了读书而读书,所有阅读,都应该是因为喜欢而去读。

这样,去读的时候,就是一种享受。

他说:

人人必须自寻其相近的灵魂,然后其作品乃能成为生活的。

就是要寻找自己精神上的亲属,这些都是由自己的“本性”决定的,所以,什么是喜欢?

杨绛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自己该选什么专业,她寻求父亲的意见,我该学什么?

父亲告诉她:

没什么该不该,最喜欢什么,就学什么。

杨绛有些疑惑,继续询问:

"只问自己的喜爱对吗?我喜欢文学,就学文学?爱读小说,就学小说?"

父亲说:

"喜欢的就是性之所近,就是自己最相宜的。"

选择自己喜欢的,就是去贴近自己精神的家园。

一个人生活的环境,很大程度上反应了这个人的内心。

因为一个真正懂得生活的人,他一定会将生活的环境布置成自己喜欢的,或简洁,或朴素,或是其他任何他喜欢的样子。

林语堂喜欢读书,有一个自己的书房,很多人的书房,会按照流行的方式对书房进行布置,按照某种分类,有条不紊。

但林语堂不喜欢这样。

他的书房,随性布置。

他坐在书桌前收到一本刚寄来的书,他就将之放在书桌上,如果在阅读的时候,恰好有客人来访,就将书带到客厅,随手放着。

总之,书房不一定要有条不紊,他喜欢这样自由随性的方式。

最终,屋里随处可见书本,床上,沙发上,餐桌边,厕所架子上,以及其他任何可以放书的地方。

在他看来,这样做有几个好处:

第一,不规则的美丽。

各种精装本,平装本,中文,英文,大而重的本子,轻的美术复制本,一些骑士图片,现代裸体美术,全都杂在一起。

第二,兴趣广泛不同。

一本哲学书籍,也许和一本科学书籍并列在一起,一本滑稽书籍,也许和《道德经》比肩而立。

这些书混成一片,宛若各持己见地争辩着。

第三,使用方便,即便在厕所也能增长知识。

总之,就用适合你自己的方式,去尽可能地布置你的房间,而不要符合任何流行的标准。

当然,如果流行标准恰好是你喜欢的,那也不妨试试。

生活是我们自己的,我们自己的房间,应该就是让自己更舒服,你看见它,就感觉心安,就感到某种幸福扑面而来。

03过喜欢的生活

我始终认为,生活的目的,就是生活的真享受。

林语堂不喜欢运动,却喜欢逛街,在国外时,每次出去走走,在警察看不见的时候,就在纽约中央公园的草地上躺着。

舒服自在,不在乎他人的看法。

他喜欢抽烟,是一根老烟枪,他甚至宣称,自己的散文,都是由尼古丁构成的。

他看书时抽烟,知道书上那一页尼古丁最浓。

妻子允许他在床上抽烟,他就觉得妻子极其可爱,他甚至说:

这总是完美婚姻的特点。

对于自己的人生理想,林语堂如此说:

我愿自己有屋一间,可以在内工作,此屋既不需要特别清洁,也不必过于整齐。

这个屋子,只要觉得舒适、亲切、熟悉即可。

他还说:

我要有自由能流露本色的自然,无须作伪。

在《生活的艺术》里,林语堂又说:

理想的人并不是完美的人,而只是一个令人喜爱而通情达理的人,而他(林语堂)也不过尽力做那样的一个人罢了。

很多人都在说三观,可林语堂说:

如果我们必须有一个宇宙观的话,让我们忘掉自己,不要把我们的宇宙观限制在人类的生活范围之内,让我们的宇宙观扩大一些,把整个世界的目的都包括进去。

一个人的内心越是宽阔,他的欢喜也就会越多。

一个人能够理解的越多,越不会被外在的东西影响。

过自己喜欢的生活,就是减少生活对自己的影响。

04活出生活的乐趣

有首诗说:

"我和谁都不争,

和谁争我都不屑;

我爱大自然,

其次就是艺术;

我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

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林语堂也说:

大自然的享受是一种艺术,与一个人的心境和个性极有关系。一切必须自然而然发生出来,由一种艺术的脾性中自然而然发生出来。

在他眼里:

他讲了芸和沈三白的一段故事。

芸和沈三白迁居仓米巷,住的地方环境很普通。

沈三白取名宾香阁。

这个阁楼,院窄墙高,没什么好的,屋面有一个厢房,直通藏书楼,窗户打开,外面就是一个“废园”,满目荒凉。

可是芸却很喜欢。

有一个老妇人是邻居,屋子四周,都是菜地,这妇人和芸聊天,会提及不远处有一个小土丘,爬上去,地广人稀,极目远望,非常有趣。

芸对此,很是向往,很想去看看。

不多久,两人就去了。

有邻居老夫妇,芸和他们相处得甚好,那年七月,绿树荫浓,水面风来,蝉鸣聒耳。

老邻居弄好钓鱼竿,和芸在柳荫下垂钓。日落时,登土山,观晚霞,看夕阳。

月出东山,虫声四起,在篱笆下设榻,老妇又温酒来饮,对月饮酒,酒到微醺,一起吃饭。

回家的时候,凉风吹来,篱笆边上,老妇种满菊花,九月的时候,夫妻二人重游故地,芸高兴地说:

他年当与君卜筑于此,买绕屋菜园十亩,克仆妪植瓜蔬,以供薪水,君画我绣,以为诗酒之需,布衣饭菜,可乐终生,不必作远游计也。

芸和沈三白,日子并不富裕,买不起酒,芸就酿青梅酒,可夫妻二人的生活,却让后人羡慕不已。

钱可以买来物质,但买不来生活。

有温度的美好的生活,都需要用心去营造,如此,方可活出生活的乐趣,花钱买来的,都是消遣。

乐趣和享乐不同,享乐一般是肉体之欲的满足,乐趣则是一种心灵的满足。

要想活得这种心灵的满足,最好的方式,就是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林语堂和鲁迅,是一对冤家。

早年的时候,两人因文学理念相投,彼此交好。

然而,人生在世,难免会有一些误会,是解不开的。

1925年的一次聚会,鲁迅因版权纠纷,误会了林语堂,对他出言讥讽。

林语堂也不甘示弱,两人如“雄鸡般对视两分钟”,不欢而散。

事后,林语堂在日记上愤然写:

“此人已神经已成病!”

可是,林语堂并没有一直陷入这种纠纷里。

鲁迅骂人是很尖刻的,可林语堂大多数时候,也不管鲁迅说什么,只是做自己。

他淡淡地回应:

“骂人的艺术,我不如鲁迅。”

他也有自己的回击方式,他给鲁迅起绰号“白象”,鲁迅无可奈何,因为他的爱人许广平偏偏喜欢这个绰号。

鲁迅死后,林语堂还写文章纪念,言辞真诚恳切,没有丝毫怨怼。

林语堂说:

“人生在世,还不是有时笑笑人家,有时给人家笑笑。”

确实如此,再喜欢的人生,也会有一地芝麻的烦恼。

但唯有放过,方能开阔,唯有放下,方得自在。

人生在世,大可不必事事都追求有用。

这个世界总是要求我们有用,而它衡量有用的标准,又那么简单粗暴,总是以能不能获得更多物质金钱为准则,去判断很多事情的有用与否。

就连读书,有些时候也变成了目的性很强的一件事。

初高中的时候,为了升学而学习,分数就是目标,可对此,林语堂却说,这种以分数为判断标准的做法,是忽略了学生个性的发展。

林语堂在一篇题为《知识上的鉴赏力》中说:

教育或文化的目的,不外是发展知识上的鉴赏力和行为上的良好表现。有教养的人或受过理想教育的人,不一定是个博学的人,而是知道何所爱何所恶的人。

可是,这恰恰是很难的。

林语堂继续说:

一个人必须能够寻根究底,必须具有独立的判断力,必须不受任何社会学的、政治学的、文学的、艺术的或学究的胡说所威吓,才能够有鉴赏力或见识。

我们这个社会,各种声音太多,总是充斥着各种胡说八道,关于财富自由的胡说八道,关于爱国的胡说八道,反正,这些人摇旗呐喊,只是为了在自己擅长的领域成为领头人。

在当下,凡事追求有用,也是一种胡说八道。

一个真正活得好的人,必然会在有用之外,去探索那片“无用”的更加广大的天地。

成为自己按某种标准来说,毫无用处,可是对我们自己来说,无比重要,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有用吗?对我们自己来说,那是通往幸福的路。

所以,不要被有用无用的观念束缚着,我们应该问自己的,仅仅是自己喜欢或者不喜欢。

人生不过如此。

一辈子,为了吃喝拉撒睡,努力工作,努力赚钱,等到老了,干不了了,闲下来了,突然又没精力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了。

何苦来哉!

林语堂有句话说得好:

世间万物都在悠闲中过日子,只有人类为生活而工作着。

这话透露出几个意思,要生活,就得工作,工作是为了生活,但活着可不是为了工作。

可是随着社会发展,各种“文化”飞速传播,生活变得越来越复杂,到处是义务、责任、恐惧、阻碍和野心。

这些东西像野兽一样,在我们身后,拼命地追赶着我们,似乎只要我们稍微有所停留,就会葬身野兽之口。

可是,最后我们发现,这些东西不是大自然创造的,而是人类自己的产物。

人被人类困住了。

很多人一辈子,也就如此了。

我一直很喜欢一种观念,向死而生。

每当想到,早晚都是要死的,且这人生只有一次,不可重来,既然如此,为何不大胆一些,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活着?就算最后证明,阻碍很多,很难做到,但最起码,我们为此努力的。

真正努力过的人,是不必感到遗憾的。

文|不有趣灵魂

来源:每日轻读书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