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一个月内取得多次或多项劳务报酬如何预扣个税?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21 05:48 2

摘要: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余额便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已取得该项目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1994〕89号)规定,“同一项目”,是指劳务报酬所得列举具体劳务项目中的某一单项,个人兼有不同的劳务报酬所得,应当分别减除费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发〔1996〕602号)规定: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法规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上述规定在新个税法实施后,并未明确规定失效。

举例:王某在2022年10月从事兼职工作取得如下报酬:(1)从事法律咨询工作,从东城区甲公司取得报酬2000元,从西城县乙公司取得报酬3000元;(2)为某出版社审核稿件取得报酬5000元;(3)参加某中介机构举办的法律培训讲座,在同一管辖区内举办四场,中介结构在一个月累计支付讲课报酬30000元。(假定不考虑流转税)

分析:张某在2022年10月从事的兼职工作包括咨询、审稿和讲学,按税法规定属于劳务报酬所得,应由支付报酬的单位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1)咨询劳务。张某取得咨询工作报酬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计算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且甲公司和乙公司属于不同的两个区(县)的两家单位,应分别计算。其中从东城区甲公司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2000-800)×20%-0=240元;从西城县乙公司取得劳务报酬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3000-800)×20%-0=440元

(2)审稿劳务。审稿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5000×(1-20%)×20%-0=800元

(3)讲学劳务。讲学劳务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30000×(1-20%)×30%-2000=24000×30%-2000=5200元

注意: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是由支付单位预扣预缴,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个人“综合所得”之一,个人还应当每年汇算清缴。劳务报酬所得一律按照“每次收入×(1-20%)”计入综合所得收入中:不同劳务分别扣除;同一劳务以一个月为一次;跨县市区提供劳务,以县市区为单位分别扣除。“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环节,适用的税率与汇算清缴时适用的税率不同,在次年的3月1日到6月30日要进行汇算清缴,即重新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与实际被扣缴的金额比较,多退少补。

赵辉,注册会计师、执业税务师、湖北省会计领军人物、十堰首届"十佳会计”,从事企业财务工作20年,税务师事务所执业10余年,实操经验丰富;擅长企业并购重组中的财务与税务规划,常年担任多家企业财税顾问。

来源:中汇十堰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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