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去年11月发布的《第六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上升至1.96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3%,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受到侵害的风险加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针对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屏障、进一步打击涉未成年人
天津日报记者 王赫岩 狄慧
去年11月发布的《第六次中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调查报告》显示:2023年我国未成年网民上升至1.96亿人,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达97.3%,未成年人通过网络受到侵害的风险加大。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多位代表委员针对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屏障、进一步打击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等问题,积极建言献策。
记者从天津市基层检察机关了解到,通过互联网寻找“目标”,已经成为目前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主要途径,在诈骗等侵害类犯罪中占比接近一半,其诱骗手段、话术不断变化、升级。到底该如何预防利用网络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记者进行了专题采访。
典型案例
诈骗陷阱 藏在家长监控“盲区”
今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起利用网络敲诈勒索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件中,被告人利用网络敲诈勒索多名未成年人。去年,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数起利用“隔代人”溺爱,对沉迷网络游戏的未成年人进行诈骗的案件。
未成年人小亮(化名)跟随爷爷奶奶生活,平时很喜欢玩游戏。爷爷奶奶溺爱小亮,对他索要手机玩游戏的行为很少拒绝。玩游戏需要实名认证,还对未成年人有诸多限制,小亮干脆直接用爷爷奶奶的手机和身份信息进行注册,“沉浸式”畅玩。在游戏中,小亮认识了一个级别很高的“高手”,对方声称可以带着小亮“通关”,还会送给他很多高级装备。小亮信以为真,在对方诱导下,直接用爷爷奶奶的手机账号向其进行了多笔转账,直到被对方“拉黑”。
河北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喜欢打游戏的小远(化名)很想快速“升级”,在网络平台看到李某某售卖其带有高级装备账号的消息后,与其加了好友。李某某告诉小远,自己的账号都是内部测试专用,并以支付定金、押金等理由,诱导小远向其转账。李某某还谎称认识小远喜欢的某位知名游戏主播,可以让他带着小远打游戏。其实,这个主播也由李某某扮演。知道母亲支付密码的小远,在李某某设置的“圈套”中越陷越深,最终在对方诱导下,分批转钱。钱全部到手后,李某某第一时间“拉黑”小远。
“在这类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往往会利用老人对‘隔辈人’的放纵溺爱,或者父母的疏忽,‘钻空子’进行诈骗。”津南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天培介绍,目前针对未成年人的网络诈骗,“剧本流程”更加复杂,犯罪嫌疑人往往都是先通过大平台引流,诱导未成年被害人到一些小平台与其“私聊”,投其所好骗取孩子的信任,再教唆孩子躲避平台系统和家长的监管,直接进行转账。整个过程中,扮演孩子喜欢的人物,对孩子进行威胁恐吓,都是犯罪分子常用的手段。犯罪分子会想尽办法让其实施诈骗的全流程,都进入家长的监管“盲区”。
“我们的秘密” 隔空隐藏危险
张女士最近发现,15岁的女儿手机朋友圈里有一些身份复杂的人,某些聊天群内的很多内容,也并不适合未成年人参与。张女士细究之后发现,女儿沉迷于“加群”“扩列”式交友,在网上结识一些兴趣、背景不同的成年人,会让孩子觉得“有面子”“有意思”。这种行为,很有可能遭遇不怀好意的“网络大灰狼”。
不久前,外地一起“隔空猥亵”案件引发社会关注。2024年3月,一名11岁的女孩通过网络搜索关键词“免费学习监督”,结识了大三学生周某。双方成为微信好友后,对方以“监督学习必须听话”为由,多次要求女孩给其拍摄裸照、视频等。女孩的母亲无意中在女儿手机上发现裸照及聊天记录,果断报警。经查,周某以监督学习等名义在网上结识多名未成年人,随后编造出各种名义,实施“隔空猥亵”。这位女孩并非唯一的被害人。
在另外一起“隔空猥亵”案件中,被告人同时拥有数个微信号,全部用来“交友”聊天。有未成年被害人落入这样的“交友”陷阱后,不但遭遇了多次“隔空猥亵”,最终还发展到在线下被侵害,身心严重受创。
“被告人被判处刑罚后,案件对这些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伤害却远远没有结束,需要通过心理治疗等方法,慢慢修复创伤。”南开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冯洁检察官告诉记者,在这类案件中,犯罪分子刚开始会利用未成年人的不同兴趣,引诱未成年人交友,逐步让未成年人放下戒心,发送一些尺度相对不大的隐私视频或照片之后,不法分子会胁迫未成年人继续发送尺度更大的照片、视频甚至进行裸聊。有的不法分子还会用照片、视频相威胁,约被害人线下见面,实施更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我们之间的小秘密”则是常用话术,有的犯罪分子会进行角色扮演,冒充同龄女孩,以“分享我们身体的小秘密”诱骗未成年女孩,向其发送隐私部位照片;还有的犯罪分子会利用未成年人的猎奇心理,给所谓的“恋爱”裹上神秘外衣,“我们之间的感情是个秘密,千万不要告诉别人”,避免其行为被孩子的家长发现。这也就使得很多此类案件,都是在侵害已经持续一段时间后,才被家长知晓。
河西区人民检察院“晨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检察官于雅敏总结,这类不法分子初期采取的具体手段主要有四种。一是红包引诱,骗子冒充温柔的大哥哥大姐姐,对未成年人嘘寒问暖。取得信任后,会主动提出发红包给未成年人,前提是要未成年人提供隐私照片或视频。如果遭到拒绝,他们会用“裸照又不用露脸,不会有人知道,还有钱赚”等话术,打消未成年人的顾虑。二是冒充星探。不法分子冒充影视公司的工作人员,通过聊天软件添加未成年人为好友,随后以招募童星需要面试、检查身体灵敏度和模仿能力为由,诱骗未成年人裸露身体,并引导其拍摄、发送隐私照片、视频。三是各种个性交友。不法分子打着个性交友的名义,通过各种网络社交平台,诱骗未成年人裸聊或者拍摄隐私部位照片。四是在游戏中“结对”。不法分子会在未成年人喜欢的游戏里,与未成年人交友,发展成网络上的“情侣”关系后,再索要裸照。
网络阴霾 影响健康成长
除了网络诈骗和网络色情类侵害,网上的“帮信”陷阱和一些网络欺凌行为,也可能成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道路上的阴霾。
天津市大学生小梦(化名,时年17岁)喜欢摄影,很想要一部单反相机。小梦的舍友知道她需要钱买相机,提出之前曾经拿自己的银行卡帮别人“跑分”,就是把一些电信网络诈骗的赃款取出来,或者转移到别人的卡上。小梦觉得这种行为来钱快,和男友一起帮助别人“跑分”,很快就挣到了15000元,买了喜欢的相机。因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小梦被警方抓获,她非常后悔。
记者了解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属于电信网络诈骗的下游犯罪。犯罪分子往往会通过网络发帖和熟人介绍的方式,针对寻找“兼职”或者想赚快钱的学生,要求其出租、出借、出售身份证、电话卡、银行卡。犯罪分子经常会将这种行为的后果说得轻描淡写,未成年学生在“不知情”或者“半知情”情况下,被裹挟、诱骗参与犯罪,成为各种网络犯罪的帮凶。
欺凌行为也是未成年人安全问题的关注焦点。网络欺凌是指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在这类未成年人案件中,施暴者和被害人往往都是未成年人。施暴者对被害人的现实欺凌与网络欺凌可能共同进行,甚至可能引发线下的暴力违法犯罪。河北区人民检察院未检检察官郭芮介绍,日常一些同学、朋友之间的矛盾冲突,可能还达不到法律定义的欺凌行为程度,但这些“苗头”也要引起足够重视,避免小矛盾被扩大,造成严重后果。
预防孩子对网络世界“不设防”
检察官于雅敏表示:“网络世界虽然充满了丰富的资源,但也隐藏着许多陷阱。犯罪分子利用网络社交工具实施犯罪,手段更加隐蔽,剧本更加完备,危害后果严重。青少年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很容易上当受骗。必须做好预防与保护,让孩子免受伤害。”
记者通过采访得知,由于多种因素,一些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必要且合适的网络安全自护教育,社会、学校、家长,也没有为孩子们打造一个足够安全的网络世界。
首先,一些家长仍然存在“孩子那么小,什么都不懂”的心理。很多网络色情类案件,不少都是已经发生很久才被发现,还有许多此类案件,并未正式进入刑事司法程序,一些家长出于种种考虑,没有选择报警。有的学校、家长对于“性教育”仍有忌讳,无法做到开放、科学地对孩子进行教育,和孩子进行讨论。
其次,上网内容没有“边界”,安全自护教育仍然“缺位”。一些未成年人会不加掩饰地将个人信息、照片发到网上分享,交友“加群”“扩列”时甚至不加任何限制,给“网络大灰狼”以可乘之机。一些家长的防护意识也很低,轻易就把支付密码告知孩子,也不对和孩子一起生活的老人进行网络安全提示,让孩子的网络生活处于“失控”状态。
此外,未成年人上网过程中,一些监管措施“名存实亡”。如有的网络平台,对某些违法犯罪内容监管不到位,有的未成年人刷视频时会“有样学样”;一些涉及诈骗、色情的不良聊天内容不能被有效过滤,为不法分子大开方便之门;一些平台的“青少年模式”没能起到应有作用,影响孩子们的上网环境。
家长要掌握“数字安全对话”方法
“作为心理咨询师,我理解家长在预防未成年人网络侵害问题上的焦虑。网络侵害的隐蔽性、技术性和诱导性对传统教育模式的确构成了挑战。”天津工青妇心理服务中心专家曹文杰从心理沟通角度为家长提供具体建议。
父母和子女间要建立“安全港湾”沟通机制。每周固定开展30分钟“无评判对话时间”,重点在于让孩子感受到分享网络经历不会招致批评。父母与孩子互换角色,让孩子扮演“诱导者”,家长示范如何应对可疑信息,通过具象化演练提升孩子的风险识别能力。
双方需构建“数字信任”关系,共同创建家庭网络守则。父母可邀请孩子参与制定设备使用规则,如“21点后所有设备放在客厅充电”,既建立边界又赋予参与感。当孩子收到陌生联系时,引导其执行“截图保存—暂停回复—家长确认”流程,培养危机处理意识而非简单禁止。 此外,父母要取得孩子的信任,了解其网络社交平台上的好友名单,微信、QQ、游戏和短视频平台的聊天情况也应掌握。
曹文杰认为沟通的关键点在于将安全防护转化为亲子互动的游戏化过程,把技术监管升华为情感联结的契机。家长需警惕过度监控引发的“心理密室效应”,当孩子因害怕责罚而隐藏风险时,反而会形成更大的安全漏洞。建议采用“玻璃房”监护策略,保持适度的透明性,同时尊重孩子的心理隐私空间,正向强化比被动防范更能建立持续的保护机制。
家校社三方携手
为孩子筑起“防火墙”
天津市河西区教师发展中心特级教师、教育学会班主任专委会理事长么青接受采访时表示:“希望社会和家庭能与学校携起手来,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履行好各自的职责。”
从社会层面,要净化社会育人环境,构建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加大网络有害信息、网络游戏沉迷、不良网络行为治理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打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文化及良好网络生态。政府部门需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确保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网络平台应负起社会责任,对网络信息严格进行审核和管理。对未成年人上网实施保护措施,如采用实名制认证、生物识别技术等手段,防止未成年人绕过防沉迷系统。同时开展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内容建设。
家庭教育应与学校教育保持一致,加强对孩子的网络教育和引导,合理安排孩子的时间;减少在孩子面前玩手机或打游戏的时间,以身作则引导孩子正确上网;与孩子多沟通,多陪伴孩子,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时刻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状况。
学校应发挥主导作用,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识别和使用网络信息;同时持续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并不断提高教师的育人能力。
总之,防止未成年人受到网络侵犯,要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立体保护体系。政府、学校、家庭需携起手来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一个安全、健康、有益的网络环境,确保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来源:中工网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