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反诈老陈在进行新疆直播带货活动中,4天内销售农产品金额达到100万,但农产品佣金比例仅为8%,最终到手约7万余元。
4月21日,据媒体报道,反诈老陈在进行新疆直播带货活动中,4天内销售农产品金额达到100万,但农产品佣金比例仅为8%,最终到手约7万余元。
老陈表示,此次销售是为了支持朋友的共享山庄计划,帮助老年人免费吃住。
他坦言平时销售额并不高,此次销售业绩突出是因为农产品价格低廉。
案件发生以后,有网友表示,老陈这是打着公益的幌子直播带货吧,4天就挣了7万多,比普通人一年工资都高,还说佣金低,真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也有网友认为,之前看他哭哭啼啼说要回警队,现在又在这里直播卖货赚得盆满钵满,真是两面三刀,不知道他到底哪句话是真的。
那么,老陈以公益名义进行直播带货,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嫌疑呢?
如果老陈在直播过程中明确宣称所有销售收益将用于支持共享山庄计划,但实际上并未全部用于此目的,或者使用比例与宣传不符,那么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根据《广告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老陈需要提供明确的资金使用证明来证实其宣传内容的真实性。
来源:木子学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