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群众利益无小事,土地纠纷作为农村常见矛盾,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和乡村和谐稳定。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综治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建引领,创新融合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通过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使用引发的邻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群众利益无小事,土地纠纷作为农村常见矛盾,直接关系到村民的切身利益和乡村和谐稳定。肇庆市鼎湖区凤凰镇综治中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党建引领,创新融合新时代“枫桥经验”,近日通过多元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因土地使用引发的邻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积怨深:历史遗留问题引发邻里对峙
张某与邹某是凤凰镇上水田村的邻居,两者门前有一块闲置空地,邹某在此空地上修建路基,并将杂物堆放在该空地上,而张某要修建通往自家房屋的道路须经过该闲置空地,双方就此事多次理论无果,由此产生矛盾纠纷,遂到凤凰司法所申请调解。
经了解,由于双方当事人此前已因多种小事积怨已久并发生过多次争执。此前积累的生活矛盾,导致双方对立情绪强烈:张某认为地块属村集体所有,邹某私占行为阻碍通行,要求恢复原状;邹某则以“长期使用”为由拒绝移除杂物,矛盾一度激化至言语冲突,甚至出现暴力威胁倾向,调解工作迫在眉睫。
破僵局:“多元调解”机制巧解症结
面对剑拔弩张的局面,凤凰镇综治中心迅速启动“党建+多元调解”机制,联合派出所、镇平安法治办、村委会组成调解专班,实施“三步工作法”分层化解矛盾:一是实地核查明权属,定分止争破焦点。为解决双方争议焦点问题,查阅土地权属档案,调取历史登记资料,明确涉案地块为村集体所有,从法律层面厘清权属争议,破除邹某“先占先得”的错误认知,为调解奠定事实基础。二是背靠背沟通疏情绪,情理法融合解心结。分头倾听双方诉求,针对张某的通行需求,讲解《民法典》第288条关于相邻权的规定,引导其依法维权;针对邹某的“先占”情结,从集体土地管理法规、邻里和谐角度释法明理,消解其抵触情绪。三是联合释法促和谐,互谅互让化干戈。在双方情绪缓和后,调解员援引“六尺巷”典故,以“让地三尺换和睦”的传统智慧触动双方。结合《民法典》关于不动产相邻关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提出“移除杂物、共同维护”的解决方案,促使双方换位思考。
化干戈:一纸协议重启睦邻之路
经过多轮调解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共识:邹某限期移除杂物,恢复地块原状;双方共同承诺不擅自占用集体土地,道路通行问题由村委会统筹规划。握手言和的瞬间,不仅化解了多年积怨,更修复了邻里情谊。
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凤凰镇综治中心深化“1+6+N”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的生动实践。通过综治中心整合司法、公安、基层组织等多方力量,形成“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同联动”的调解格局,实现了从“单一调解”到“多元共治”的转变。下一步,凤凰镇综治中心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党建引领为核心,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着力从根源上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稳定。
来源:肇庆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