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嘉定法院2件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4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白皮书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4-22 17:32 5

摘要:4月21日,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举行202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发布8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4)》白皮书,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件案例入选。

4月21日,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举行2025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新闻发布会,发布8个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和《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年度报告(2024)》白皮书,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件案例入选。

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陈某与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一审: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2024)沪0114民初1326号

基本案情

陈某在抖音平台实名认证账号“摄影师某某”,发布13段其拍摄的女子身着古装展示的短视频,每段时长10秒左右。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发抖音小程序“某颜”,使用AI视频合成算法为用户提供换脸技术。“某颜”上展示的13段短视频与陈某发布的13段短视频,仅在人物面部五官特征上存在差别,视频场景、镜头、人物造型、动作则基本一致。“某颜”用户可通过观看广告或购买会员,将小程序上展示的视频中的人脸换成用户自己的人脸并进行保存。陈某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4.8万元和合理开支2000元。

裁判结果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陈某拍摄的原始视频在内容编排、景别选取、拍摄角度等方面体现了独创性的选择安排,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某颜”小程序展示的涉案视频,系通过AI算法将原始视频进行局部替换合成,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AI换脸”为卖点,提供平台、素材和技术,使用户能够在任意选定的时间和地点以“换脸”方式使用原始视频,谋取商业利益,侵害了陈某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该行为既非独创性改编,亦不构成合理使用,也不适用技术中立抗辩。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诉讼中积极配合删除视频、履行算法备案手续等整改行为,并接受关于运用算法技术提供网络服务的司法建议,作出规范经营承诺。陈某表示谅解并撤回停止侵权、赔礼道歉的诉请。据此,判决上海易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赔偿陈某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7500元。一审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系生成合成类算法应用场景下的典型纠纷,涉及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对他人作品进行局部合成行为的性质认定。本案判决明确了“AI换脸”不构成对原作品的独创性改编与合理使用;使用人工智能技术提供网络服务者负有合理注意义务,不得利用算法技术侵害他人著作权。本案平衡兼顾技术创新和权利保护,明晰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合法边界。人民法院聚焦新兴技术创新应用和算法治理需求,促使企业加强对素材来源及生成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和算法安全评估,强化知识产权和人格权益保护,引导企业规范数字化转型。

裁判要旨

权利人取得用户的同意收集、使用、整理和存储相关信息,并聚集形成了以平台用户信息、作品内容信息为基础的数据集合,其就相关数据享有包括合法控制、使用、经营等权能在内的财产性权益。被诉侵权人擅自通过技术手段获取非公开数据并在自行运营的网站展示,借此开展有偿交易服务,其获取及使用此类数据的方式超出合理限度且有违商业道德,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具备不正当性。

案号

来源:上海嘉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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