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背靠背”条款条件不成就,承包人需支付工程款!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22 17:49 2

摘要: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背靠背”条款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如果所附条件已不可能成就,该条款应视为不成立。本案中,绿地建设公司与蒙发公司签订的《结算备忘录》约定质保金支付需依据绿地置业公司支付进度同步进行。然而,绿地置业公司已明确表示不再返还质保金,这意味着“背靠

“背靠背”条款所附的发包人付款条件若已不可能成就,承包人应向转包人支付工程款。

当“背靠背”条款所附的发包人付款条件已不可能成就时,承包人是否仍应向转包人支付工程款?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背靠背”条款虽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如果所附条件已不可能成就,该条款应视为不成立。本案中,绿地建设公司与蒙发公司签订的《结算备忘录》约定质保金支付需依据绿地置业公司支付进度同步进行。然而,绿地置业公司已明确表示不再返还质保金,这意味着“背靠背”条款所附条件已不可能成就。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民事法律行为所附条件不可能发生时,该行为不发生效力。因此,绿地建设公司不能依据“背靠背”条款拒绝支付质保金。

本案的核心在于“背靠背”条款的效力认定。在建设工程领域,承包人与转包人常约定以发包人支付工程款为前提的“背靠背”条款。然而,当发包人明确表示不再支付相关款项时,该条款所附条件已不可能成就,应视为不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意见强调了“背靠背”条款的条件性,明确了在条件不可能成就时,承包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程款。这一裁判结果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保障了转包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建筑市场的交易秩序。

来源:建筑房地产法律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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