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软件更新后“功能缩水”“隐形收费”!浦东新区消保委:技术创新要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步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23 11:23 3

摘要:随着汽车智能化转型加速,部分车企通过软件更新,逐步替代传统硬件功能,转向付费订阅或在线服务模式。此类“软件定义汽车”的消费模式虽推动了技术创新,但也引发消费者对“功能缩水”“隐形收费”的担忧。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技术

随着汽车智能化转型加速,部分车企通过软件更新,逐步替代传统硬件功能,转向付费订阅或在线服务模式。此类“软件定义汽车”的消费模式虽推动了技术创新,但也引发消费者对“功能缩水”“隐形收费”的担忧。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披露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技术创新要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步。

据披露,近日,浦东新区消保委接到李先生投诉,他于2024年购买某新能源车,此后发现车辆经软件升级后,原有FM收音机功能被取消,需付费9.9元/月开通“高级娱乐包”方可使用在线广播。李先生认为,车企未提前告知功能变更,侵犯其知情权,遂通过12315投诉至消保委。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车企,对方称车辆近期软件更新,云听收听在线广播无法支持免费收听,开通高级娱乐服务包(9.9元/月)后在车载网络的环境下可继续使用更多车载软件,如果客户不开通高级娱乐服务包,可使用手机蓝牙播放手机端媒体或连接车辆wifi网络使用云听收听在线广播。

对方还强调,取消传统FM收音机功能是推动数字化驾驶体验的崭新尝试,旨在提升用户与车辆的互联程度,并强调相关功能“未来可能全面收费”。

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该车企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此外,车载收音机功能并非可有可无,在特殊情况下(如自然灾害),基础功能仍有其存在必要性。此后,车企回复表示,承诺在后续升级中恢复FM收音机功能,并优化用户沟通机制,确保未来产品变更前充分征求消费者意见。李先生接受调解方案。

浦东新区消保委指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本案例中,车企未提前告知功能取消,构成对知情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本案例中,车企强制用户转向付费服务,剥夺了消费者的选择自由。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精神,车辆交付后,车企单方减少约定功能,涉嫌违约。

如今,汽车智能化是必然趋势,从娱乐、舒适度、安全性以及驾驶体验等方面不断满足消费者需求。但消保委也提醒车企:技术向善,权益为先。车企应恪守“用户主权”原则,不应损害消费者既有权益;技术创新要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同步,唯有兼顾创新与公平,方能实现消费者权益与行业利益并行发展的双赢局面。

头图来源:图虫

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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