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乡村全面振兴中,贵州各地通过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为抓手,激活治理动能,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在乡村全面振兴中,贵州各地通过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为抓手,激活治理动能,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乡村善治之路。
以自治筑基。持续丰富和拓展“鼓楼议事”“板凳座谈”“院坝会商”等充满烟火气的协商形式,将话语权交还群众,激活基层治理内生动力。
以法治护航。在基层党组织的推动下,“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已覆盖全省1.8万个行政村,将晦涩法条化作家常话语,让法治在“润物无声”中成风化人,使群众从“接收者”成为“传播者”。
毕节黔西市杜鹃街道大兴社区,田园葱郁、乡村景美。侯进勇 摄
以德治润人心。礼法合治,推动乡村传统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深挖“仁义礼智信”传统美德,将“二十四孝”故事绘上文化墙,把家风家训刻进寨门牌坊,把村规民约编成“三字经”,以法治清风、文明乡风、淳朴民风、良好家风推动乡村治理。
积极探索推行“农村物业管理”等治理方法,将城市精细化治理理念向农村推广,不仅提升了乡村治理能级,还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增收,充分释放乡村的人力资源效能。
全省各地坚持党建引领,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为支点、以“三治”融合为杠杆,撬动乡村治理现代化,阔步在乡村善治大道上。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张良胜
编辑 刘思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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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天眼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