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检察机关发布两起知识产权保护典型案例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4-24 19:35 2

摘要:2017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谢某某在明知他人批发售卖的耐克(NIKE)、匡威(CONVERSE)等注册商标的服饰的鞋子、袜子等服饰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低价购进,在玉林市玉州区其经营的三家服饰店铺对外销售,已经查明的销售金额为8174元。202

知识产权宣传周

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玉林市检察机关发布2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为侵权犯罪分子敲响警钟,同时提醒人民群众要加强防伪防劣意识。

案例一:谢某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

2017年至2023年3月,被告人谢某某在明知他人批发售卖的耐克(NIKE)、匡威(CONVERSE)等注册商标的服饰的鞋子、袜子等服饰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情况下,仍低价购进,在玉林市玉州区其经营的三家服饰店铺对外销售,已经查明的销售金额为8174元。2023年3月22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谢某某经营的上述三家店铺进行查处,现场查获扣押假冒注册商标耐克(NIKE)的鞋子571双、袜子29双,假冒注册商标匡威(CONVERSE)的鞋子385双。经统计,上述被扣押尚未销售的鞋子、袜子价值人民币172095元。已销售及未销售的侵权商品价值180269元。

经北流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谢某某因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六万元,扣押在案的假冒商品予以没收。

案例二:凌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2022年4月份,被告人凌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购买原料酒和商标标签等物品后,雇请被告人李某某,在其博白县家中房屋内,未经商标权利人许可,生产假冒的“芝华士”、“杰克丹尼”、“苏格登”、“轩尼诗”、“麦卡伦”等知名品牌的洋酒用于销售。同月26日,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督部门对凌某某家进行查处,当场抓获正在加工生产假冒洋酒的凌某某和李某某,并查获上述假冒洋酒351瓶及半成品、标签、设施设备、原材料等一批物品。经鉴定,现场查获的洋酒均属假冒注册商标、厂名及厂地的商品。经价格认定中心认定,上述查获的洋酒价值人民币80114元。

经博白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凌某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被告人李某某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扣押在案的物品予以没收。

检察机关提醒广大消费者

假冒伪劣产品不仅扰乱市场秩序,同时也会给人民群众带来健康安全隐患。大家在购买产品时要擦亮双眼,提高警惕,尽量选择正规可靠的商家消费,不要贪图小便宜。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现售假贩假的违法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做“知识产权守护人”,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来源:玉林市人民检察院

玉林政法

来源:玉林政法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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