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侵权被判赔优酷160万,平台内容治理再亮红灯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24 18:49 2

摘要:4月2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4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其中一起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因平台存在4000余条侵权短视频,被判赔偿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万元。

4月23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2024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其中一起为,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手”)因平台存在4000余条侵权短视频,被判赔偿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酷”)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60万元。

案件起因是优酷发现快手App上存在大量《甄嬛传》短视频,链接多达4000余个,其中大部分为直接剪切原片视频。快手App上还有大量关于“甄嬛传”的话题,集中向用户提供《甄嬛传》短视频链接。

优酷向快手发出侵权通知,但快手未删除全部涉案短视频链接。优酷认为,快手侵害其对《甄嬛传》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遂诉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快手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等400万元。

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快手App的用户大量上传《甄嬛传》短视频,其中绝大部分被控侵权短视频系直接剪切,与《甄嬛传》构成相同,少部分混剪、解说视频亦不符合合理使用情形,因此上述短视频均属侵权视频。

快手在接到侵权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仅删除部分短视频,故可以认定其明知相关侵权行为。

法院同时指出,《甄嬛传》具备很高且持久的知名度,属热播作品,快手作为短视频平台经营者,应知其是他人权利作品且具有很高商业价值。但快手App上还存在大量“甄嬛传”“电视剧甄嬛传”“一起来追剧吧甄嬛传”“甄嬛传华妃”等与《甄嬛传》相关联话题,使相关公众可以从话题设置中便利且集中地观看侵权视频。

对于赔偿金额,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综合考虑《甄嬛传》的商业价值、侵权视频数量、平台过错程度等因素,判决快手赔偿优酷160万元。快手不服提起上诉,二审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维持原判。

事实上,这并非快手首次陷入侵权纠纷。3月7日,映宇宙旗下短剧公司“快创”向快手旗下短剧APP喜番发出警告函。

警告函提到,快创发现快手旗下的喜番APP未经书面授权,擅自上架并传播快创多部短剧作品,甚至在快创已明确告知不同意在喜番APP上架相关短剧后,快手仍未停止侵权行为,仍持续非法以付费或免费形式上架快创短剧作品,并以此牟利。快创要求快手在收到警告函后24小时内,立即从喜番APP及其他未经授权的平台下架所有侵权短剧作品及相关宣传、推广素材,如未下架将提起诉讼。目前,此事还没有后续。

此外,爱奇艺也曾多次因视频侵权起诉快手。2022年,因快手 App 中存在大量关于电视剧《琅琊榜》《老九门》的侵权视频片段,上述行为分流了爱奇艺平台的观看用户,严重侵害原告的合法权益,爱奇艺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法院判决快手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 218 万余元。2025年,爱奇艺起诉快手侵权播放《唐朝诡事录》,再度获赔80万元。

更早之前,音集协就曾因侵权问题与快手几次“交手”。据“澎湃新闻”报道,第三方检测机构上海音乐版权服务平台对部分作品(63688首)在快手APP上进行的版权监测显示:截至2020年11月6日,快手涉嫌侵权使用《鸿雁》等歌曲作为背景音乐的视频数量高达8265万个,总播放量达到2.98亿次以上。

音集协表示,针对上述侵权行为,自2019年9月起就开始与快手反复沟通,要求停止侵权、对权利人进行赔偿及建立版权合作,但快手反馈迟缓、拖延,不愿积极解决版权问题。

2020年7月,音集协向北京互联网法院提起快手侵犯《鸿雁》等5首歌曲的录音制作者权的民事诉讼(10月12日正式立案),音集协要求快手停止侵权并赔偿人民币共计13万元。

随后,音集协不仅向港交所和香港证监会发起投诉,还向国内六大应用商店和苹果应用商店发起快手侵权下架投诉。对此,苹果商店官方以回复邮件告知快手尽快与音集协解决问题,否则将可能被下架。

此事在当时引起了广泛关注,但是有没有定论,目前公开渠道还查不到相关消息。

天眼查显示,快手还曾因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被起诉,原告分别为北京琳琅智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捷成华视网聚(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龙乐世纪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但最终原告都选择撤诉。

面对频发的侵权纠纷,快手亟需筑牢知识产权保护屏障,对内强化AI审核与人工巡查机制,建立侵权黑名单库;对外完善原创作者确权通道,严惩恶意搬运。唯有平台监管、用户教育、技术拦截“三管齐下”,才能既守护创作者的创新热情,又为平台长远发展扫清法律风险,真正实现用户价值与商业价值的共生共赢。

来源:趣解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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