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优先录用、年龄放宽!多地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

摘要:为满足常州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站点建设情况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8人,其中灭火战斗员17人,驾驶员11人。现就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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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多地招聘

政府专职消防员

退役军人可优先录用、年龄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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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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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常州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对消防力量的需求,有效提升社会灾害防控能力,根据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站点建设情况和有关文件精神要求,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28人,其中灭火战斗员17人,驾驶员11人。现就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度第三批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全市共需征招政府专职消防员28人,其中灭火战斗员17人,驾驶员11人。

二、招聘条件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仅限男性)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不良嗜好,五官端正,无烟疤、纹身,身高165CM以上,体格检查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的体检要求。

(四)具有高中(含)或同等及以上学历。

(五)报考战斗员岗位年龄为18至30周岁(出生日期为1994年11月30日-2006年11月20日),报考执勤车驾驶员岗位的必须持有B2驾驶证年龄放宽至35周岁(出生日期为1989年11月30日-2006年11月20日)。

(六)原公安消防部队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优先。

(七)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名资格:

(1)有重大疾病或家族遗传病史的;

(2)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的(含三年内离职的政府专职消防员);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有涉黄、涉赌、涉毒等不良行为,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工作的情形。

三、录用流程

(一)资格初审

报名期间,同步对报名对象进行初审,不符合招录基本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报名材料不完整的,初审不予通过。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由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统一组织实施。

2、体能测试科目:1000米跑、立定跳远、俯卧撑(2分钟)、100米跑,测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

4、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

考察应聘人员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临场应变,以及入职动机、行为举止等,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开展,面试总分100分,低于60分评定为不合格,不予招录。

(四)政审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招聘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政治言行、主要经历、出国(境)情况、奖惩情况和现实表现。同时,对招聘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文化程度、毕业(就读)学校、主要经历、现实表现、奖惩情况、个人征信以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进行全面审查。

(五)体格检查(含心理测试)

经体能测试、面试及政治考核,根据成绩排名,按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结果应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招录消防员体检要求。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聘。招聘对象对体检结果持有异议、申请复检的,经支队同意,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体格检查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心理测试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体检费用由应征人员暂时自行垫付,经培训合格正式录用后予以报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录用

应聘人员通过体能测试、面试、政治考核、体格检查等环节在常州消防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四、工作内容、时间、地点

岗前培训,实行全程淘汰机制,最终考核合格人员确定为录用对象,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员试用期过后不予录用。

新招录政府专职队员,由支队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考核后,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全市基层政府专职队从事灭火救援相关工作。专职队员实行工作4天休息2天的模式,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准军事化驻勤管理工作制。

五、薪金待遇

(一)享受待遇

1、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公积金等社会保险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

3、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享受出行、景点优待;表现突出队员享受子女入学择校等优待政策。

4、成长为业务骨干的,提供大专以上教育培训的机会。

(二)工资薪金

1、常州市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薪金由基本工资、月考评奖、岗位补助、工龄工资等构成。全市消防队员年薪为10.3—16万元,平均12.5万元左右(含个人缴金)。

新入职的战斗员年薪不低于10.3万元(含个人缴金),新入职的执勤车驾驶员年薪不低于11.3万元(含个人缴金);消防文员人均保障工资标准为7.65万元,包含基本工资、奖励工资、工龄工资、年终绩效及五险一金,按年度考核成绩及岗位等级逐年递增。

2、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及原公安消防部队退役士兵,经过考核,按照原服役年限套改现有等级,按套改后等级享受相关工资待遇

3、原在常州以外地区工作的政府专职队的业务骨干报考,可以协助办理家属就业落户手续。队员工资待遇经过考核,参照老队员确定对应等级,享受相关工资待遇。

4、有消防队伍急需的特殊技术人才、特殊体能人才报考,参照老队员确定对应等级,享受相关工资待遇。

六、报考时间及程序

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11日到各辖市区报名点进行报名。

各辖市区报名点联系人如下:

钟楼区消防救援大队:王 伟 14706147329

天宁区消防救援大队:胡佳平 13861020990

武进区消防救援大队:杭建平 0519-69879109

金坛区消防救援大队:杜军勇 13862686230

溧阳市消防救援大队:季林松 13775196909

现场报名需携带的材料包括

1、个人红底、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招聘报名表(由附件自行下载打印填写);

4、学历证书及取得各类技能证书各1份(原件及复印件);

5、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6、个人征信报告1份;

7、应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携带B类以上(含B类)机动车辆驾驶证并如实提供2年内驾驶证违章扣分情况;

8、有部队服役经历人员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提供相应证件。

七、特别提示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常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

2、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体检、培训中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不委托第三方机构、不接受社会培训机构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4、报考人员上交的复印材料不予退还。

5、本次征招考核及培训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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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 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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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以下简称“大队”)担负着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防火、灭火和抢险救援的神圣使命。消防救援队伍实行24小时执勤备战制度,为适应开发区高速发展的需要,增强地方消防力量,提高开发区社会抗御火灾能力,大队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此次共招聘20人(详见附件1),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

(一)消防战斗员

从事一线灭火救援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消防车驾驶员

从事一线执勤消防车驾驶等工作,担负执勤战备任务。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有志为人民服务,为消防事业做贡献;

3.志愿加入南宁市消防救援队伍;

4.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消防战斗员年龄在18至28周岁,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2年以上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特殊岗位技能的可放宽至30周岁;消防车驾驶员年龄在20至35周岁,需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招聘岗位有年龄要求的以2024年11月29日为计算基数。

6.男性,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身高160(含)厘米以上,两眼裸视力4.5(含)以上。无精神疾病史,无口吃、重听、色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等疾病,无纹身,无吸毒史;无不适宜高强度体能训练的基础病或陈旧伤(如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规定的其他身体条件。

(二)同等条件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优先聘用

1.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以及地方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获得招聘岗位相对应国家认可的资格证书或职称的;

4.熟练掌握货车、客车等特殊驾驶技术,具有B2、A1、A2驾驶证;

5.拥有消防、中文、法律、计算机、化学、物理、电工、体育、文艺、汽修、医护、财务审计等专业专长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散布有政治性问题的言论,撰写、编著、制作、发表、出版、传播有危害国家安全或者其他政治性问题的文章、著作、音像制品,编造或者传播有政治性问题的手机、互联网信息,参加法律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受过处罚的;

2.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

3.组织、参加邪教、有害气功组织以及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

4.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5.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

6.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审判的,组织、参加、支持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的,是邪教、有害气功组织或者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成员的;

7.与国(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组织或者人员联系,政治上可疑,被有关部门记录在案的;

8.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9.曾在消防救援队伍工作因违纪违规被开除或者辞退的;

10.身体条件或其他方面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工资待遇

(一)工资及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实行合同聘用制,首次合同聘用期限1年(含试用期1个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入职后,根据不同学历、不同服役年限评定为相应等级,对应梯次工资档次,逐级增长,其中,岗前培训1个月的工资按试用期工资发放。工资待遇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人员岗位设置及工资待遇保障标准》执行,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构成,并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伙食、住宿与服装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伙食和住宿由大队做统一安排,着统一规定的制式服装。

(三)工作管理与休息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作及人事关系由大队统一管理,在岗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规章制度以及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每周工作5天,轮休2天。同时享有年假、护理假和婚丧假等待遇,值班、执勤以及执行其他任务人员,在任务结束后,通常安排补休。

四、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本次招聘信息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布。

(二)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2024年12月8日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报名、邮寄报名等其他形式报名。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名一个岗位,不能多报,多报者作为无效报名处理。

2.应聘人员应按要求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2024年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报名表》(word版),连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退伍证、驾驶证扫描件一并发送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电子邮箱2421391300@qq.com(邮件标题及报名表请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如“张三+政府专职消防战斗员”,请勿多次发送邮件。概不受理其他形式的报名简历,报名表格填写不规范、信息不全的不予受理,逾期不接收报名简历。

3.报名咨询电话:0771-6300208。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5:30-18:00。

五、面试、体检、聘用

(一)本次招聘报名审核结束后,将手机短信通知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集中统一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二)此次招聘面试分为体能测试和结构化面试,体能测试合格后进行结构化面试。符合政府专职消防战斗员岗位和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面试条件的应聘人员都需要进行体能测试,其中必考项目:1000米跑;选考项目:立定跳远、原地跳高二选一,单杠引体向上、俯卧撑二选一,10米×4往返跑、100米跑二选一。体能测试有两项及两项以上不得分的视为不合格;报名政府专职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除体能测试外还需要进行驾驶技能测试,科目为:倒桩移库、坡道定点停车及起步、单边桥、侧方位停车、通过连续障碍5个科目,其中有2个科目不达标的视为技能素质测试不合格。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以及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招聘面试结束后,原则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至低分1:1比例确定体检和政审人选,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和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

(一)政府专职消防人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如有应聘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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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 泉州市德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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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我县消防救援队伍应急救援能力,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近期拟向社会招录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从事灭火救援、抢险救灾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健康体检标准。

(四)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行为,政治审查合格。

二、招聘岗位(政府专职消防员)

(一)执勤消防车驾驶员

(二)战斗员

战斗员(10名,男性)

政府专职消防员基本要求:

1.驾驶员岗位:应持有 B2 及以上驾驶证,无重大交通事故记录,年龄在20周岁至 40 周岁之间(特殊情况可放宽),身体健康,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战斗员岗位:年龄应在18至30周岁,中专(已毕业持证)以上文化程度,体能良好,体育特长生、退役军人优先录取。能熟练操作WPS等办公软件,具有拍摄剪辑视频能力的优先录取。

2.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工作制度:为不定时工作制(为24小时执勤制),消防车驾驶员负责消防特种车辆驾驶及维护保养等,确保车辆安全、迅速地到达火灾现场及其他救援任务地点。战斗员主要负责消防救援队伍灭火、抢险救援等工作,实行24小时驻勤。
3.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4.驾驶员应熟悉车辆的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熟练应对各种突发情况,保障车辆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运行。
5.遵守交通法规和消防队伍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6.热爱消防救援事业,品德优良,作风正派。

7.无刑事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行为,政治审查合格。

工资待遇

(一)工资标准:消防车驾驶员每月到手工资5500元-6000元以上,A证驾驶员工资略高于B证;战斗员每月到手工资5000以上,两个岗位年底均发放十三薪,绩效奖(按等级评定)。

(二)基本要求:试用期为3个月,入职办理工伤和养老,转正后补齐五险,驾驶员转正后给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战斗员满一年给予办理住房公积金,每月享受8天假期。

(三)福利待遇:年底发放十三薪、年度绩效奖励金,每年定期缴纳团体意外险和财产保险;在职期间,享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婚假、产假等,工作满一年以上享受带薪年度休假,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员同等住宿条件和伙食标准,统一配发被装及标志服饰。

(四)优待政策:享受社会优待保障和优先政策,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在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方面可根据自己意愿由教育部门协调安排就读;每年享受德化县总工会的医疗互助服务以及工会疗养活动。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二)报名方式:本人将个人简历等材料以电子档形式发送至邮箱:1377251550@qq.com,主题为:【姓名+应聘消防员】。

(三)报名咨询电话:13015854773(报名请先打电话咨询)

四、注意事项

(一)招聘步骤流程:报名(投递简历)—审阅个人简历、政审、体检—通知面试。

(二)报名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联系方式保持通畅。

(三)拟录用人员经政审、体检、面试合格后进行为期三个月的试用期。入职签订劳动合同。

(四)服从分配,目前共有四个消防站(浔中站、龙浔站、三班站、上涌站)

(五)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德化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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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 临沧市双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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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加强我县乡镇消防机构和专业力量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26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主要从事应急救援工作,工作地点为双江县各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

2.年龄范围: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4年11月15日至2006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不满2年的人员或持A类机动车辆驾驶证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3.男性,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明显文身;

4.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水平;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6.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8.消防救援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招聘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士官、退出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人员、见义勇为和先进个人、政法类和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3.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人员优先聘用;

4.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

5.在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

6.在同等条件下,双江县户籍人员优先聘用;

7.在同等条件下,有身高优势和篮球特长优先聘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有关管理规定被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刑罚处罚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具有严重身体或精神疾病,患有癫痫等间歇性疾病,不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劳动用工规定不能招聘的;

10.其他不符合聘用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为确保此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双江县消防救援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办公室在景庄消防救援站,具体负责招录工作。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入职培训、聘用等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聘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5日至12月15日,08:30-12:00,14:30—18:00(报名日期截止后,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及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地点:临沧市双江县消防救援局;

联系人:布文童、刘朕纲、戴靖,7621662、7624127。

应聘者到报名点填写《双江县消防救援局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并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

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近期免冠证件照4张及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隐瞒有关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能测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能测评,测试科目参照国家消防员招录标准执行,体能测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排名,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入职动机、语言表达、心理素质、仪表形象等。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五)体格检查

参照《消防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得进入政审环节。

(六)政审

具体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录用考察和政审相关要求执行,如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根据体能测试、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录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招聘程序聘用。对公示期内群众反映存在问题的人员,待问题核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入职培训

公示结束后,县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应聘者进行封闭式入职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0天,采取岗前适应、集中集训、转段强化三个阶段。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救援基础体能、技能、队列、理论及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等内容;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并赔偿培训期间相关费用。

(九)合同签订

公示期满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入职承诺书,首次签订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1个月。

录用人员需工作满2年才能提出辞职,如因个人原因提前离职,需赔偿入职培训期间相关费用。

四、职业前景

1.工作满2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条件,工作表现突出的,优先推荐参加国家消防员招录考试,考试合格,正式录用后享受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待遇和保障,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职年限纳入消防员工作年限;

2.专职消防队员从事消防工作2年以上、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资格证书、日常表现突出和具有一定管理能力的优秀队员,可参加双江县事业编制岗位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开招考;

3.专职消防队员具有2年以上直接从事消防救援实战工作经历,工作1年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学士以上学位(所学专业不限),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可报考云南省消防救援队伍年度国家公务员招录消防救援基层指挥员职位;

4.经考核合格,表现优异者,可提升为班长、副班长、消防车驾驶员、装备技师、接警调度员等职务;

5.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优先推荐入团、入党、学驾驶(B2及以上)。

五、待遇保障

1.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待遇每人每月6000元(含工资、五险一金、被装和绩效工资等),统一保障食宿,配发制式服装,试用期工资为1600元/月。

2.县消防救援局根据企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单位缴纳部分及个人缴纳部分全部由县消防救援局承担。

3.每年择优选拔综合素质突出或有专业技术的专职消防队员,参与各类管理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的担任管理骨干,享受相应岗位补助;自愿服从组织安排并自愿工作3年以上,符合地方驾驶证申请条件,由所在单位推荐,可参加消防救援队伍组织的汽车驾驶员培训。

4.签订正式劳务合同后,由县消防救援局每年安排1次健康体检,费用由县消防救援局承担。

5.未尽事宜以签订的正式劳务合同内容为准。

六、管理使用

根据《云南省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行昼夜执勤、请假销假、值班交接等制度。工作满1个月后,每人每月安排4天轮休,遇有国家重大节日、特殊执勤任务不能轮休的适时安排补休。从签订协议起,第二年开始享受10天带薪休假。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必须确保报名时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若出现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原因,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告相关规定,因违反相关规定或个人原因造成报考失误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入职不满1年退出的需个人补缴1000元制式被装购置款。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县消防救援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参与监督,违反招聘工作纪律、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严肃处理。对违规情况进行举报的,举报人须如实提供相关举报材料。(监督电话:0883-7621662)

附件1:双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pdf

附件2:双江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docx

双江县消防救援局

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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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 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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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关于加快发展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意见》(公消〔2014〕95号)、《内蒙古自治区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府办发〔2014〕2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乌拉特前旗消防工作实际,经乌拉特前旗人民政府批准,拟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录用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3名,其中:持有B级以上驾驶证招聘2名。(详见附件1)。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依法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届满后,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绩效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三、应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二)自愿从事消防相关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三)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政治审查合格;

(四)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的。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对部队未服满期人员、已评定残疾等级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达到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2);

(六)达到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户籍要求(见附件1);

(七)报名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01-02岗位并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见附件1),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需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1.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或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经历及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

2.具有中级以上相应专业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3.职业院校的消防及化工相关专业毕业生人员;

4.通过志愿北疆APP已注册“消防志愿者”平台并积极参加消防志愿者服务活动的人员;

5.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9日到2024年12月6日。(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3:00至6:00)。

6.考生从乌拉特前旗政府网(wwww.wltqg.gov.cn)下载乌拉特前旗2024年度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一份,到乌拉特前旗政府大楼206办公室报名,同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历验证报告2份)和报考岗位需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并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照片两张。

7.咨询联系人:胡静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纳入机构编制部门实名制系统管理的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8.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10.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实施步骤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体检—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公示—签订培训期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上岗。

体格检查:参照《乌拉特前旗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格检查标准》(见附件4)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

五、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相关待遇。

(一)工作时间。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的工休制度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按照消防救援执勤需求安排,每人每月休息不少于8天,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休假制度,依据服务年限,每年可享受不少于15天带薪休假。根据消防救援队伍的性质、任务要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统一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执勤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如遇重大灾害事故、节假日或重大活动执勤安保任务,按照上级要求须全员在岗时,全员取消休息和备勤进入执勤战备状态。

(二)薪金构成。

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所需经费列入旗人民政府财政预算,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单独列支,工资标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600元/月人),绩效工资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每半年进行考核一次,以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具体详情见附件5、附件6、附件7。订立合同及工资、奖惩、养老、医疗、伤残、保险等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在专职队伍中担任的职务,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根据实际和考核测评结果进行任免。

(三)食宿及服装。

政府专职消防员和政府专职消防车辆驾驶员享受国家综合救援人员伙食标准。

工作期间统一着制式服装,服装供给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救援人员执行,分为春秋常服、冬季常服、夏作训服、冬作训服、夏长袖、夏半袖和其它被装。试用和培训期间统一发放作训服一套,军用卧具一套,制式洗漱用品一套。

政府专职消防员的伙食和服装相关费用支出,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关标准执行,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承担。

(四)商业保险。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订立劳动合同办理录用手续后,为其购买雇主责任保险每人每年400元(保险公司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险种名称:人身意外保险;职业类型:消防队员;保险期限:1年;保险方案:意外伤害保障,a:意外身故保险15万元;b:意外伤残保险金1.5万元。意外医疗保险金1.5万元。公共交通工具:民航、列车、轮船20万元。

(五)伤亡抚恤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有关标准落实工伤及抚恤待遇。符合烈士申报条件的,应按程序申报。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公受轻微伤,所属单位应及时为其全额报销医疗费用。鼓励建立基金,对因公或见义勇为伤残、牺牲和被评为烈士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给予经济补助。

七、人员管理

(一)实行绩效考核。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是发放和调整工资待遇、晋级、奖励和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的主要依据。并列入人事档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一年内存在两次考核不称职的情况,自动解除劳工合同关系,具体考核办法由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制定。

(二)规范奖惩制度。

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建立完善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奖惩机制,坚持精神奖励与经济奖励相结合、定期奖励与及时奖励相结合,立功受奖与经济奖励挂钩。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应提请旗人民政府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并推荐参加全国119消防奖评选;对履职不力或违纪违规的,应视情给予减少绩效工资、推迟晋级、降低岗位等级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因违法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得再次招录。

(三)科学定岗等级。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按岗分级管理,岗位分为消防员、司机。等级由低到高分为一年期、三年期、三年以上。各岗位等级内可细化设档,并与薪酬待遇挂钩。

(四)实行职业资格制度。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入职一年内,应取得相应等级的国家职业资格;指挥员应取得中级以上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相应岗位资格。消防员国家职业资格与《特种作业目录》中的消防员资格通用。

(五)强化培训考核。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实行入职、在岗和晋级培训,逢训必考。入职培训、晋级培训时间分别不少于3个月、10天,在岗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要求,由旗县级消防救援部门确定。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等级逐级晋升,任期内年度考核和晋级培训考核应合格。

(六)健全人员流动和退出机制。

鼓励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参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因不胜任岗位要求,符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规定的,应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收回工作证和制式服装及标识,并按规定为其办理社保、档案转接等事宜。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2年备查。

被聘用人员服务期限不低于1年,一年内因个人原因离职,由离职人员承担其在职期间配发的个人用品、器具等相关费用。

八、培训录用

经考核合格人员拟录用后培训期3个月,培训期工资每人每月3000元(包含个人缴纳五险部分),培训期内拟录用人员将参加封闭式的集中培训,期间不允许请假,培训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不予录用。培训期结束,乌拉特前旗工业园区管委会即与培训合格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3年。

九、人员递补

由于政治考核、体格检查过程中淘汰不合格人员后,不满足招录计划人员时,按照公示的综合成绩顺次进行递补,并按照招录的程序依次进行测试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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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稿启事

来源:老兵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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