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隐患的场景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4-24 21:31 2

摘要:第5.8.1.2c条:储存物品的地点、仓库、场院应严禁烟火,并配置符合规定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一、镍冶炼企业压力容器现场未配置消防设施、消防器材

《镍冶炼安全生产规范》(GB30756-2014)

第6.2.5.4条:压力容器应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与器材。

二、生产物料储存的地点、仓库、场院未配置符合规定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第5.8.1.2c条:储存物品的地点、仓库、场院应严禁烟火,并配置符合规定的照明和消防器材。

三、液氯贮罐库区范围内未设安全标志,未配备相应的抢修器材,未配备防护用具、消防器材

《氯气安全规程》(GB 11984-2008)

第7.2.3条:贮罐库区范围内应设有安全标志,配备相应的抢修器材,有效防护用具及消防器材。

四、消防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未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标准(试行)》(公消〔2015〕301号):微型消防站应在建筑物内部和避难层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可根据需要在建筑之间分区域设置消防器材存放点。

五、溶剂型涂料存放地点未按有关标准设置消防器材

《油漆与粉刷作业安全规范》(AQ5205-2008)

第4.1.3条:溶剂型涂料存放地点应按有关标准设置消防器材。

六、配电房设于甲类车间西侧,甲类车间一、二层与释放源的距离15m的范围内划分为爆炸危险区域2区,配电房朝向爆炸区域侧设有出入门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第5.3.2条:安装电气设备房间的出口应通向非爆炸危险区域的环境;当安装设备的房间必须与爆炸性环境相通时,应对爆炸性环境保持相对的正压。

七、企业消防水泵机组为2台75KW消防水泵,泵组与墙距不足0.8米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

第5.5.2条:相邻两个机组及机组至墙壁间的净距,当电动机容量大于55KW且小于255KW时,不宜小于1.2m。

八、成品仓库南侧主通道出入口被多辆叉车堵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六号,2021年4月29日修订)

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九、应急照明灯安装在可移动物体上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GB51309-2018)

第4.5.1条:灯具应固定安装在不燃性墙体或不燃性装修材料上,不应安装在门、窗或其他可移动的物体上。

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应急照明灯不亮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2015)

第6.1.6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并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来源:小美话安全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