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记者今天(4月25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着力防范和化解消防领域的突出风险,新修订的《贵州省消防条例》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记者今天(4月25日)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着力防范和化解消防领域的突出风险,新修订的《贵州省消防条例》将于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加强农村消防水源、道路等公共消防设施的建设,规定在村庄配备必要的消防装备,保障农村消防用水和消防车通道的畅通,确保在火灾初期能够及时进行扑救,为农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更有力的保障。同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传统村落和民族文化村寨的消防安全保护,通过对木结构房屋密集村寨的消防安全维护和改造,改善用火、用电消防安全条件,鼓励其应用先进技术增强火灾扑救、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
《条例》明确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草原防火期间、春节和清明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对防火重点区域和在野外焚烧杂草、垃圾等可燃物需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教育,着力降低森林火灾发生概率。
《条例》将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和消火栓系统、自动灭火系统严重损坏的情形作为紧急情况,明确维修资金使用要求,着力提升老旧建筑抗御火灾的能力。
《条例》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设置和改造要求,明确禁止在建筑物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充电,着力降低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危害。
据了解,近年来贵州组建了十类专业救援队,154支快速反应分队,警情受理时间平均减少约1分钟,初战力量到场时间缩短30%。新建消防救援站31个,建成乡镇专职消防队1078个。更新各类消防车545辆,装备器材19.6万件(套)。建成省级消防应急物资储备库,3个省级消防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实体化运行,组建多种形式战勤保障队11支,配备消防装备器材7.6万件(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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