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暨2025年国家版权宣传周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由河南省版权登记平台主办,河南省传播学会版权登记服务工作站(试点)承办的“创新驱动发展,版权赋能未来”的宣传活动,在郑州东站举办。
AI作品能登记版权吗?哪些作品登记的时候可能被驳回?被侵权了怎么办?日常工作中你以为很普通的行为,为何又对别人造成了侵权?河南省版权登记平台是如何免费进行版权登记的?
在4月26日的版权宣传活动中,就这些大众关心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详细解答。
在第25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暨2025年国家版权宣传周来临之际,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相关知识的普法宣传,增强社会公众版权意识,由河南省版权登记平台主办,河南省传播学会版权登记服务工作站(试点)承办的“创新驱动发展,版权赋能未来”的宣传活动,在郑州东站举办。
除了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内容的宣传,现场还设置了咨询服务台,由平台工作人员提供版权业务咨询和实操指导,由郑州市律师协会企业风险防控研究院、郑州市律师协会企业合规管理专业委员会律师免费开展一对一版权纠纷咨询服务。
河南省传播学会工作站(试点)是全省设立的12个版权登记服务工作站(试点)之一,该站(试点)工作人员于合丽说,随着宣传的深入,很多人有版权意识,但是在登记过程中,也有不少作品不具备登记条件,就会被驳回。
“比如有的作品缺乏独创性,只是对已有作品的简单复制或模仿,没有体现创作者的独特智力成果,比如将他人的绘画作品稍作修改后申请版权登记,这种情况通常不会被通过。”
于合丽说,还有一些不在版权保护范围内,比如不具备独创性的日常文字、通用符号、单纯事实消息等。还有一些,是申请人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是作品的著作权人,“比如在合作创作中,未明确各方的权利归属,或存在职务作品、委托开发等权属争议,没有相关的协议或证明文件来确定著作权归属。”
随着各类AI软件的流行,关于AI创作的侵权事件也屡有发生。那么,AI作品能申请版权吗?使用AI生成的作品会构成侵权吗?
现场,郑州市律协企业风险防控法律服务中心知识产权部部长、河南金学苑律师事务所律师韩云志专门搜集了相关案例,解答了这个问题。
比如,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一起AI文生图著作权纠纷案作出了裁定。此案中,原告丰某某是一名设计师,他声称自己的设计被他人通过AI工具复制并生产销售。然而,在法庭上,由于缺乏创作过程中的原始记录,无法证明其对AI生成内容进行了个性化的调整和贡献,法院最终判定AI生成的内容并不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
但是,也有一些AI作品具备版权。比如2024年1月,中国首例AI生成图片著作权侵权案判决。原告使用Stable Diffusion模型生成的图片被侵权后,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该案经过五次审理,最终法院认定原告的图片具备“独创性”,符合作品的定义,属于美术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
“目前法律上对于AI创作完成的作品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定义,是否具有独创性,还是要依据个案情况去进行审查。”韩云志说,一般来说,简单的“提示词+AI生成”作品,不构成版权。
保护版权,除了加强自己作品的版权保护意识,还要注意尽量不要侵权。
事实上,除了故意为之的侵权,还有一些侵权行为,可能与当事人版权意识薄弱,没意识到侵权行为有关。这种情况,很多时候会导致一些单位或者个人“一不小心成了被告”。
韩云志就代理过类似的案件,比如郑州一家星级酒店,因为大厅播放音乐,客房电视内播放电视剧,被著作权人起诉。“这种情况经营场所就要注意,按照法律,经营场所门店播放背景音乐等表演行为,都需要得到著作权人、表演者的许可,并向他们支付相应的报酬。”韩云志说。
河南青年时报记者查阅发现,海底捞就曾因为门店播放音乐未获授权,被著名音乐人林海起诉,最终海底捞道歉并停止播放音乐。
现场,北京盈科郑州律师事务所崔世清提到,日常代理中会遇到一些单位“一不小心”成为被告,就因为公众号使用了网络上的图片或者字体。
“日常工作中尽量使用免费字体,使用图片要获得授权。”韩云志说。
活动除了咨询台活动、展板宣传活动,还发布了全省各地独具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版权公益海报,吸引了郑州高铁东站的候车旅客驻足欣赏。有旅客称,得到现场专业律师的咨询讲解,“很有收获,体会到了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参与感”。
河南省版权登记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宣传活动,一是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知识,二是宣传河南省版权登记平台为全省著作权人免费提供的一站式线上版权登记服务,三是宣传版权赋能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来源 河南青年时报·东风新闻
记者 李肖肖
见习编辑 武辰婕
校对 杨阳
审核 田震
来源:东风新闻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