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4月27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怀柔法院召开“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共促新业态健康发展”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近三年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通报高效便捷化解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案件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并发布典型案例。
外卖小哥受伤,公司和平台扯皮拒付损害赔偿怎么办?
“法官能不能快点解决,我还得找其他的工作……”
越来越多涉电商主播、网约车司机等新业态劳动纠纷涌入法院,如何高效便捷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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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来临之际,怀柔法院召开“共建和谐劳动关系,共促新业态健康发展”新闻通报会,介绍该院近三年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通报高效便捷化解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案件的“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并发布典型案例。
2022年至2024年,怀柔法院共审结新业态用工劳动争议案件208件。其中,2022年34件,2023年84件,2024年为90件。案件数量呈现逐年攀升及倍数增长态势,案件复杂程度显著提升。“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主要与行业扩张与用工模式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劳动者维权意识增强以及企业以轻资产模式压缩运营成本等有关。”怀柔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吉旭介绍到道,“从行业分布看,案件多集中于网约车、外卖、快递和网络直播四大领域,分别占比23%、19%、11%和8%。从结案方式看,调撤案件数量占比呈现逐年增长趋势,调撤率达到35.7%。”
据悉,案件审理中发现,新业态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较传统案件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平台企业通过签订承揽协议、引导注册个体户、协议外包、众包合作等“去劳动关系化”手段模糊劳动关系和用工性质,致使对劳动关系认定更加复杂化;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呈现无社保、无兜底、无议价权的“三无”特征,社会保险缺位、算法管理严苛、收入分配不透明等问题突出,平台算法规则不透明也增加了事实查明的难度;新业态劳动者由于缺乏法律知识举证能力薄弱,有些因混淆“劳动关系”与“合作关系”的法律区别,误签承揽协议后维权无门;网约车、外卖配送等行业因计薪规则不透明,加之劳动者实际工作地、平台注册地、服务器所在地分离,传统“一案一诉”模式难以应对跨区域群体性连锁争议。
面对新情况新问题,为实现“实质解纷、源头治理、权益共赢”,怀柔法院联合怀柔区总工会、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创新构建“法院+工会+仲裁”三位一体联动机制,推动新业态劳动争议化解从“末端裁判”向“前端预防、中端调解、末端兜底”全链条转型。
据怀柔法院民一庭庭长夏阳介绍,该院通过三方数据互通、联合培训和组建“法律顾问团”提供用工体检服务等方式实现矛盾纠纷“早预防”;创新分类调解模式,区分个案和群体纠纷,对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个案争议,由工会律师与仲裁员组成“流动调解组”,一事一调;对群体纠纷,法院提前介入,联合制定“一揽子调解方案”,选取典型案件先行调解,并将结果作为同类纠纷处理标准,集中签署调解协议。通过统一标准、协同发力,实现矛盾“快处理”;同时,注重明确四类高发案件劳动关系认定“三要素标准”(从属性、管理性、经济依赖性)和设计类案选取标准,确保法律适用的“统一性”。
据悉,该工作机制已经初见成效,相关案件审理平均周期由61天缩短至53.7天,平均缩短7.3天,批量化解了50余起案件。2024年,涉快递员类案件数量下降趋势明显,同比减少88.9%。下一步,该院将从构建“预防—调解—裁判—执行”全链条治理、试点“争议分级响应”机制和加强社会共治与公众参与三方面继续发力,不断推动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的高效多元化解。
在典型案例通报环节,怀柔法院民一庭法官赵欢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包括穿透式审查用工关系,明确平台连带责任;打破“隐蔽用工”,明确社保缴纳主体责任;规范工作地点变更认定,平衡企业经营权与劳动者权益;厘清加盟转包模式,明确新业态用工主体责任边界,在明确了法院审判规则的同时,也对劳动者维权和企业规范用工提供了有益指导。
供稿:怀柔法院
摄影:梁瀚伟
编辑:梁瀚伟 肖飞
审核:李泽
来源:京法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