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4个方面!南充制定出台20条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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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一是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市内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

4月24日

市政府办公室印发

《关于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

若干政策措施》

(以下简称《措施》)

全力推动我市经济运行回升向好

川东北金融中心。

《措施》从加快消费恢复提振、

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推进企业快速成长、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4个方面制定了20条政策措施。

加快消费恢复提振方面

环形商圈。

一是实施消费信贷财政贴息。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市内银行机构向省内居民发放1年期及以上,且贷款用途为汽车购置、电子产品、住房装修、家电家具耐用品4类商品线下消费贷款,财政部门按照年利率1.5%、单笔不超过3000元给予居民1年期一次性贴息,居民在全省范围最高可享受2笔贷款贴息支持。

二是发放“蜀里安逸·乐享南充”消费券。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结合重要节假日和重点消费促进活动,同步发放线上和线下餐饮、零售、汽车等专项消费券,充分挖掘消费潜力。

三是实施首发经济激励。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在南充开设全国及以上级别首店的经营主体,市级财政给予最高20万元激励;在南充开设西南地区及以上级别首店的经营主体,市级财政给予最高10万元激励。

四是实施消费促进活动激励。鼓励汽车、家电、家装、会展等行业商协会、企业开展消费促进活动,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主办、承办促销活动,且活动实际投入不低于50万元(含),市级财政按照不超过每场活动实际投入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30万元。

五是实施演艺赛事活动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在南举办大型演唱会、音乐节,单场观演人数在5000人以上,且门票收入在50万元以上,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激励;单场观演人数在10000人以上,且门票收入在100万元以上,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激励。引进高品质剧场演出的主办单位,单场门票收入在10万元以上,每举办一场,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激励,根据累计观演观众人次及经济贡献,在省级财政奖补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激励。引进在南举办国省及川渝地区等大型群众类、竞技类体育赛事活动的主办单位,根据赛事级别、参赛规模和经济贡献分级补助,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激励。

六是实施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激励。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引进在南举办国际性、全国性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的承办方,在省级财政奖补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引进在南举办全省性重大文旅消费促进活动的承办方,市级财政给予最高不超过20万元一次性奖补。

七是实施二手车销售奖励。对符合条件的二手车经销企业,按其在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二手车销售额的0.5%给予奖励,单户企业最高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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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企业降本减负方面

南充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一是实施企业招工成本补贴。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签订劳动合同招用新成长劳动力并按规定参加职工社会保险(新成长劳动力应为首次参保)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给予招工成本补贴。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补贴实行“免申即享”发放方式,由各地根据参保系统信息直接向企业发放。

二是加力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小微企业申请额度由400万元提高至600万元,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贴息。

三是实施多式联运发展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组织实施“一单制”联运且发运的集装箱达到500柜以上的企业,按100元/柜(重箱)给予运营企业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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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企业快速成长方面

南充现代物流园。

一是实施重点工业项目竣工投产激励。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新建成投产且新增生产规模2000万元以上的市级重点工业项目,市级财政按不超过获得省级激励资金的20%给予激励,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二是实施建筑业企业生产规模增长激励。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2024年生产规模5亿元—1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激励;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20%、20%以上,且2024年生产规模10亿元—2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40万元激励;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0%—15%,且2024年生产规模20亿元—100亿元的建筑业企业,给予40万元激励。

三是实施商贸企业经营增长激励。对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15%以上、且2024年经营规模10亿元—100亿元的批发企业,给予每户60万元激励;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且2024年经营规模3亿元—10亿元的商贸零售企业,给予每户40万元激励;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20%以上,且2024年经营规模5000万元—1亿元的餐饮企业,给予每户20万元激励;通过互联网实现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30%、25%、20%以上,且2024年经营规模分别超过3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电商企业,分别给予每户10万元、15万元、20万元激励。

四是实施物流企业引育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对新获评国家2A、3A、4A、5A级的物流企业或国家二星、三星、四星、五星级的冷链物流企业,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10万元、30万元一次性激励。

五是实施文旅企业经营增长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且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30%(含)—40%、40%以上的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营业收入5000万元—1亿元且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40%(含)—50%、50%以上的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分别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营业收入2000万元—5000万元且经营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50%以上的文化及相关产业企业,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5万元一次性奖补。

六是实施旅行社“引客入南”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给旅行社“引客入南”设立“基础奖”和“台阶奖”。其中:“基础奖”为对引进市外游客来南旅游的旅行社,按20元/人的标准奖励,对在南住宿的再按10元/人的标准奖励;以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组团协议+交通凭证+住宿凭证作为计奖依据。“台阶奖”为对全年组织市外游客累计1万—3万(含)、3万—5万(含)、5万—10万(含)、10万以上人(次)来南旅游的旅行社,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的奖励,计奖依据同上。旅行社拍摄传播景区景点的优质短视频,进入传播影响前5名(指数相同并列)的,分季度分别奖励3000元、2000元、1500元、1000元、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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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方面

航空港科技创新中心。

一是实施科技服务业机构引进激励。对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国内省级以上中试研发平台、新型研发机构、技术转移交易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创业投融资机构等到南充开展经营活动的,给予每户最高不超过20万元激励。

二是实施生猪牛羊出栏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超额完成生猪、牛、羊出栏目标任务的县(市、区),在省级财政激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再分别按照超额部分30元/头、100元/头、20元/只的标准给予激励,用于支持生猪牛羊产业发展。

三是实施企业主辅分离激励。对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工业、农业企业通过主辅分离设立商贸服务业企业并首次达到以下规模的,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其中:5000万元—1亿元(含)给予10万元激励,1亿元—2亿元(含)给予20万元激励,2亿元—4亿元(含)给予30万元激励,4亿元以上给予50万元激励。

四是实施传统服务业企业转型激励。鼓励商圈、商业综合体、连锁企业、商业街区、商品交易市场等转型升级,对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采取自营、联营方式统一核算并首次达到以下规模的运营企业,按照销售额(营业收入)分档给予激励。其中:5000万元—1亿元(含)给予20万元激励;1亿元—3亿元(含)、3亿元—5亿元(含)、5亿元以上的,在省级财政激励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50万元、70万元、120万元激励。

来源:知情达理精彩人生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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