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多地公积金新调整!不设户籍限制,缴存有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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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4月28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25〕1号),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上海:灵活就业人员不限户籍、提取自由,6月起实施

4月28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办法》(沪公积金管委会〔2025〕1号),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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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愿参加

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在本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人员,可以以个人身份,按照自愿原则缴存,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个人所有。不设户籍条件限制,在本市灵活就业的本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港澳台居民以及外国人均可参加。

二、缴存灵活

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收入情况,在规定范围内自行确定缴存基数,选择缴存比例。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缴存。缴存采用从个人银行卡定期扣款方式。灵活就业人员因收入发生变化不能正常缴存的,可以办理停缴。停缴后重新具备缴存条件的,可以随时恢复缴存。

三、账户转移自由

灵活就业人员转为单位在职职工的,可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至单位;到外省市就业的,可以按规定办理异地转移接续,将本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至外省市。

四、提取自由

灵活就业人员除因购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退休等情形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外,也可以根据个人生活需要,提取灵活就业期间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五、享受公积金贷款

灵活就业人员当前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及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的本市灵活就业缴存期内未发生过提取住房公积金,并符合本市公积金贷款一般条件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如灵活就业人员属于多子女家庭且购买首套住房的,还可以享受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上浮的政策支持。

六、权益保障

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依法扣除。灵活就业人员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目前的利率为1.5%)。

四川三地实施公积金新政

一、南充:灵活就业人员继续享补贴


4月10日,南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继续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行缴存补贴的通知》,除按照正常1.5%(年)计息外,继续对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的灵活就业人员给予年1%的缴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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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泸州:5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使用公积金

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印发泸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届时,灵活就业人员可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并享受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

1.缴存方式

可结合自身实际,在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按月缴存、自由缴存、一次性缴存三种缴存方式中自主选择一种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后可根据自身实际变更缴存方式。

可结合自身实际自主决定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但应符合本市当年公布的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上、下限标准,原缴存额低于本市最新下限标准的,按最新下限标准执行。

2.公积金贷款额度

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单笔贷款最高额度=灵活就业缴存人(缴存人及配偶)个人账户余额×余额倍数(10倍)×缴存月系数。不超过本市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最长连续缴存时间达到6(含)至12个月的缴存月系数为0.5,最长连续缴存时间达到12(含)至24个月的缴存月系数为0.8,最长连续缴存时间达到24个月(含)以上的缴存月系数为1.0。

来源:
https://zfgjj.luzhou.cn/zwgk/lzyj/bmwj/zxwj/content_24649?istemporarypreviewdata=true&token=5xx7dtTulku8AuL19cERSg&sessionid=1560111224

三、乐山:5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可缴存使用公积金

4月27日,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乐山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实施细则》,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灵活就业人员按月缴存或自由缴存。其中按月缴存应当按月足额进行汇缴,自由缴存不固定缴存时间与金额,但每次缴存额不得低于月缴存额低限,不得高于年缴存额高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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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宁: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范围,缴存享补贴

济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的通知(试行)》,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未涉及的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政策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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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宽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范围

达到16周岁法定就业年龄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形式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给予灵活就业人员缴存补贴

补贴对象为2026年4月30日前,在济宁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开户缴存的人员。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账户状态正常、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近12个月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期间未办理提取的,逐月对其个人账户中存储时间满12个月的月缴存额,即上年同期月缴存额,按1%给予缴存补贴,计入个人账户。

补贴计付时间为2025年5月至2027年4月。灵活就业人员从单位职工身份转入或从异地转入的缴存资金,不参与计算缴存补贴。

三、取消灵活就业人员提取限制

灵活就业人员终止《济宁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协议》,个人账户已封存或已变更为单位职工身份缴存的,在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情形下,可以申请提取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贵州贵阳: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可低至1%

4月18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减负降本的通知》,该通知从2025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

来源:

https://gjj.guiyang.gov.cn/zfxxgk/fdzdgknr/gggs/fdzdgknrtzgg/202504/t20250418_87543067.html?_refluxos=a10

一、支持降低缴存比例

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后(未建立职工代表大会或未设立工会的,经全体职工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至5%以下,最低可降至1%。

二、支持延长降低比例时间

民营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的期限每次不超过一年,期满后须将缴存比例提高至5%(含)以上;期满后仍需继续降低缴存比例的,应在期满之日前30日内重新申请。

来源:东阿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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