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河南洛阳,15岁少女结识17岁社会女子后,陷入“借贷”陷阱,5万元积蓄被掏空。母亲张某患尿毒症五年,家境贫寒,女儿却为“朋友”倾尽所有,甚至在派出所仍转账1.5万元。事件背后,是未成年人的盲目信任与社会诱惑的交织。最终,法律将如何为这个破碎的家庭讨回公道?
河南洛阳,15岁少女结识17岁社会女子后,陷入“借贷”陷阱,5万元积蓄被掏空。母亲张某患尿毒症五年,家境贫寒,女儿却为“朋友”倾尽所有,甚至在派出所仍转账1.5万元。事件背后,是未成年人的盲目信任与社会诱惑的交织。最终,法律将如何为这个破碎的家庭讨回公道?
据4月30日都市新闻报道,洛阳某城中村内,42岁的尿毒症患者张某攥着女儿的转账记录,在派出所门口哭得直不起腰。厚厚一沓转账单显示,15岁的女儿小琳在过去三个月里,向一个陌生账号累计转账51200元。而这个账号的主人,竟是小琳在路边认识的17岁女子陈某。
“她说要带小琳去郑州打工,结果天天要钱。”张某边抹泪边说。小琳先天性耳道闭锁,平日戴着助听器上学,父亲在工地打零工,每月收入不过三千元。
五年前张某确诊尿毒症,每周三次透析花光积蓄,家里连买药的钱都要精打细算。可小琳却像着了魔,先是偷母亲手机转账,后来连银行卡密码都套了出来。
最让张某崩溃的是,4月28日她拖着病体到派出所报案时,陈某一个电话打来,小琳竟当着民警的面又转了1.5万元。
“她说陈姐在郑州被黑社会追债,不转钱就要被砍手。”小琳后来向记者解释,眼泪在助听器旁打转,“陈姐答应赚了钱就还,还说要带我开美甲店。”
记者调查发现,这场“借贷”从去年12月就开始。陈某通过小琳的男同学搭上线,第一次借走300元说是“吃饭钱”。
见小琳好说话,便开始变本加厉:母亲节说给妈妈买礼物借2000,生日说买手机借5000,最后一次竟以“被高利贷追杀”为由,直接拿走银行卡取现。
“我根本不知道她家在哪。”小琳在民警询问下才意识到,自己连陈某的全名都说不出,只记得对方总穿着露脐装,化着浓妆。而张某提供的银行流水显示,这些钱最终都流向了郑州某夜总会的消费记录。
张某的病情因断药急剧恶化,眼底水肿导致左眼近乎失明。4月29日深夜,她跪在女儿床前哭喊:“你陈姐要真拿你当朋友,会让你偷妈妈救命钱吗?”
小琳却突然暴怒,将助听器摔在地上:“你们根本不懂!陈姐说我是她最好的姐妹!”
记者走访发现,陈某常在城中村网吧和歌厅出没,身边总跟着几个辍学少年。
据网吧老板透露,她自称“某主播”,常炫耀“有个傻妹妹每月给几万零花钱”。而小琳的班主任证实,孩子最近总在课堂上发呆,作业本上写满“陈姐说”之类的字句。
5月2日,张某在律师陪同下向法院起诉,要求追回全部款项。她颤抖着拿出病历本:医生说再不断药,我撑不过这个夏天。
而小琳始终坚信陈某会还钱,甚至在起诉书上写“请求法官姐姐别抓陈姐”。
这场荒诞的“借贷”背后,是未成年人在社会诱惑前的脆弱防线。当记者问小琳是否后悔时,她沉默良久后突然说:“如果陈姐被抓,我就再也没朋友了。”
根据《刑法》第266条,陈某以虚构打工、还债等事由,多次向未成年人索取财物,且数额达51200元,已构成诈骗罪。
其要求删除转账记录的行为,进一步证明主观非法占有故意。虽然陈某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需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1,小琳的民事行为效力
《民法典》第19条明确,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法定代理人同意。
小琳擅自处分家庭财产,转账金额远超其年龄、智力范围,且未经父母追认,因此与陈某的“借贷”合同无效。陈某基于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构成不当得利,依法应全额返还。
2,张某的监护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要求,父母应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不良行为。
张某虽患病,但未妥善保管支付密码,对账户异常变动缺乏监管,存在疏忽过错。若法院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可能需分担部分损失,但不影响陈某返还财产的义务。
法律争议与解决方案:
陈某量刑考量:诈骗数额5万元属“数额巨大”,法定刑为3-10年有期徒刑。鉴于其未成年,若认罪态度良好且积极退赃,法院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同时处罚金。
财产返还路径:张某可依据《民法典》第985条提起不当得利之诉,要求陈某返还本金及利息。若陈某无力偿还,可申请法院冻结其名下财产,或通过其监护人追偿。
监护人责任界定:若张某能证明已尽合理监管义务(如设置支付限额、定期查看账单),则无需承担责任。反之,若法院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可能需分担10%-20%的损失。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张某可在提起诈骗罪公诉时,同步要求陈某返还财产,提高诉讼效率。
财产保全措施:申请法院冻结陈某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资金,防止财产转移。
心理干预机制:鉴于小琳存在认知偏差,建议法院在判决时引入心理咨询,帮助其重建正确价值观。
本案中,未成年人的盲目信任与社会诱惑的叠加,最终酿成悲剧。法律既要严惩诈骗者,也要通过监护人责任认定,倒逼家庭履行教育职责。
来源:大先生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