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5月1日9时许,贵溪交警国道中队与交通运输局在贵塘公路象山公园路段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获非法营运2起。赣L55**7核载7人实载6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现场处理),赣L63**1核载7人实载2人,2辆车均为私家车,既无合格网约车平台手续,又无营运车辆
五一假期
有出行需求的朋友增多
鹰潭交警提醒大家
为了自己的生命财产安全
出行途中
勿驾驶超员车 勿乘坐超员车
拒乘“黑客运” 抵制非法营运
下面小编曝光部分
五一假期首日
鹰潭交警查处的
非法营运、超员违法案例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引以为戒 切勿效仿
联合执法!严查非法营运车辆
5月1日9时许,贵溪交警国道中队与交通运输局在贵塘公路象山公园路段联合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查获非法营运2起。赣L55**7核载7人实载6人(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现场处理),赣L63**1核载7人实载2人,2辆车均为私家车,既无合格网约车平台手续,又无营运车辆相关资质,往返贵溪城乡之间,涉嫌非法营运。目前,案件已移交运管部门处理。
1个小孩也算超员?算!
5月1日9时28分许,鹰潭交警直属大队六中队在龙虎山大道巡逻管控时,对车牌为赣L8K**7号牌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10时36分许,在320国道巡逻管控时,对车牌为赣C6**7E号牌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目前,民警已依法对2位驾驶人进行处罚。
夜查不仅仅查酒醉驾!
5月1日21时50分左右,鹰潭交警直属大队一中队联合高新大队在林荫路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时,对车牌为赣ER8**8号牌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23时左右,对车牌为赣L50M**号牌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7人。目前,民警已依法对2位驾驶人进行处罚。
“黑客运”安全隐患大
► 隐患1:不具备营运资质 存在安全隐患
非法营运车辆往往存在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等问题,基本无法达到安全技术标准要求,此外,非法营运方无法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合法权益也得不到保护。
► 隐患2:“黑客运”驾驶人不具备从业资格 缺乏安全意识
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人通常来说并不具备驾驶正规营运车辆的资质,安全意识较差;还有一些驾驶人是临时雇佣的,其对行驶路线不熟悉,特别是行经山区路段,急弯陡坡路段多,由于没有经验,一旦遇紧急情况,这些驾驶人往往无法采取正确的应急措施,导致车辆失控发生事故,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后果。
► 隐患3:故意躲避监督管理 加剧危险
通常非法营运车辆缺乏有力监督管理,营运方往往追求经济利益多拉赚钱将交通安全抛之脑后,疲劳驾驶、超员、超速等危害乘客安全的驾驶行为更为突出。
出行路上 安全第一
请珍爱生命 远离非法营运车辆
怕了吗?
还敢吗?
在这里
再给大家普及一下
关于车辆超员的“误区”
误区一:多载一个小孩没关系
根据规定,“超员”仅与车内人员数量有关,与乘坐人员的高矮、胖瘦、年龄均无关系。所以,只要车内乘员大于行驶证核载人数,就属于超员,即便多出来的只是一个被父母抱在怀里的婴儿。
误区二:超员载人是轻微违法
如果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驾驶人就触犯了《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
误区三:开车超员并不危险
超员车辆因载重大、惯性强,其制动距离也会相应变长,危险性也随之增大。如果是严重超员,更是容易发生爆胎、制动失灵、转向失控、侧翻等意外。超员还会加重事故严重程度。在车上,“安全带、座椅、车身”依次为乘客提供安全防护。但是对超员乘客来说,他们没有安全带的防护,后两级防护基本失效。因此,在大多数的交通环境下,超员乘客均暴露在伤亡风险中,他们不仅更容易受到伤害,而且受到的伤害更严重。
“五一”假期
出门旅游人数增多
无论是假日走亲访友还是务农务工
作为驾驶人
不要抱着侥幸心理超员载客
作为乘客
也要主动拒绝乘坐
时刻谨记
违法理由千万条
生命安全第一条
鹰潭交警强烈推荐使用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掌上”办结
事故纠纷“指尖”化解
素材:直属大队、高新大队、贵溪大队
文案/编辑:邱莉红 审核:邹嘉 签发:万彧
文明交通 携手共创
来源:鹰潭交警